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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冤案”真不冤,是自己坑了自己!_北京杨文战律师

来源:法律博客 作者:杨律师说法 人气: 发布时间:2016-11-23
摘要:概要:别以为法律是那么简单的事儿,别以为能认字就能读懂合同。也别指望法官是戏里的包龙图,你喊一声冤,他就满世界给你调查事实还你清白去!先做好自己该做的事再喊冤! 作者/杨文战律师 转载请在文首标明作者及《实用法律知识》微信号 lawyerywz 当了

概要:别以为法律是那么简单的事儿,别以为能认字就能读懂合同。也别指望法官是戏里的包龙图,你喊一声冤,他就满世界给你调查事实还你清白去!先做好自己该做的事再喊冤!

作者/杨文律师 转载请在文首标明作者及《实用法律知识》微信号 lawyerywz

有些“冤案”真不冤,是自己坑了自己!_北京杨文战律师

当了十多年律师,处理了不少案子,其中有不少是一审或二审败诉后来寻求律师帮助推翻“冤案”的。有一部分“冤案”是真的冤,有些通过上诉或申请再审的方式确实翻了案。但有些“冤案”真不冤,杨律师看了之后也得说输得有理!为什么这么说呢?举两个例子说明一下吧。

案例一:有些“冤案”只是你以为冤!

总有人以为自己看得懂合同、找得着法条就能解决复杂的法律纠纷,一旦碰壁就觉得碰到了司法不公!其实,输官司全怪自己不懂法!

李女士一审败诉后准备上诉来找杨律师。李女士说自己把房卖给他人,签合同的时候房子还没取得房产证,所以没有约定网签和过户时间。后来自己的房产证办下来,对方把房款付了,自己也收了,但是仍没办网签(原因当事人没说,杨律师也不问了,估计大家都懂)。结果对方就到法院起诉要强制过户并且追究违约责任,还把房子给查封了。

杨律师核实了一下判决结果,李女士说一审没判自己承担违约责任,只判了强制过户,但她还是觉得一审判决不对,想上诉!因为自己没错,合同里没有约定网签和过户时间,自己没配合网签和过户就不算错,法院应该驳回对方起诉,更不应该判决自己承担诉讼费!

杨律师问:“签约时没有约定网签和过户时间是不是因为你房产证还没下来?”李女士说:“是”。

杨律师又问:“你房产证办下来后,对方付房款给你,你配合收了吗?”李女士说:“收了,但是那我们合同上没有约定网签和过户时间,对方凭什么起诉我?法院凭什么支持他还让我承担诉讼费?”

有些“冤案”真不冤,是自己坑了自己!_北京杨文战律师


杨律师只能告诉她:您上诉基本上也没胜诉的机会,估计还得承担二审的诉讼费!

李女士觉得自己看得懂合同,觉得合同上没约定网签和过户时间,自己不配合网签和过户就不算错!但他以为看得懂合同她真的懂了吗?如果她早点找律师,也许根本不会被诉,就算被诉再来找律师也不是没机会通过和解等其它方式免于承担或少承担诉讼费,但这位就是凭着自己对合同条款的理解去应诉了,法院判决下来还就觉得自己冤了!

这个案子不过是个普通的房屋买卖合同,当事人是普通老百性,说不懂合同不懂法也许有理,但是就算是从商的大老板照样也有犯低级错误的!

案例二:有些“冤案”是因为你没做好该做的事!

别指望现代的法官是戏里的包龙图,你喊一声冤,他就满世界给你调查事实还你清白去,打官司想赢先想自己该做的事做好!

有些“冤案”真不冤,是自己坑了自己!_北京杨文战律师


一个案件标的数千万的借贷纠纷,一审在地方某中院败诉,二审在高院败诉,不服二审判决向最高院申诉!当事人来找我,看了材料杨文战律师可以肯定当事人承担了不该承担的债务,是冤的!但仍觉得他输得有道理,输就输在他机械理解法律,只理解了最表层的法条!

张老板因为业务原因向他人多次借贷,每次少则几十万、多则几百上千万,后双方发生矛盾,对方起诉要求他还款大约5000万。对方提供的证据包括多份《借款合同》和部分银行往来明细。还有一份起诉并申请对张老板财产进行保全后张老板签的《确认书》,承认欠对方5000万。

张老板说自己并不欠对方那么多钱,实际欠钱不到2000万,对方提供的《借款合同》确实是张老板签字,但并不是每份合同上的款项都实际借了,有些签了合同最后没给钱;有些是合同是为了让对方拿着找别人筹款当证据的;还有的借款已经还了等等等等。lawyerywz

张老板说自己问过懂法的朋友,人家说“大额借款,光有合同不行,出借方还得提供证据证明确实款项实际支付!而对方提供的银行往来明细不足以证明5000万的借款数额。”

杨律师问“既然实际没那么多欠款,为什么对方起诉后,你要跟对方签那份《确认书》承认欠对方5000万?”

张老板说自己是被迫签的,当时账号被查封,生意要急用钱、给员工发工资也要急用钱,用其它财产担保申请解封法院不同意,法官和对方说不签就不给解封!自己也问了懂法的朋友说这类案子法院判决时除了审查借据,还要审查实际资金往来的证据。觉得反正没借那么多钱,光签一份这样的文件没关系就签了!!!

结果,从一审判决和二审判决来看,法院重点引用了这份《确认书》判决张老板要还对方5000万!

张老板说对方在一审和二审法院找了人,法官徇私枉法,根本没有认真审查对方提供的资金真实往来的证据!自己已经向最高院申请再审立案了,但过去五六个月了,最高院一直没消息。

杨律师看了一审和二审判决等资料,竟然没有看出张老板向法院提供过什么有用的证据,就问张老板是怎么回事。张老板说“大额借款的发生,除了借据外,应该由出借人提供借款资金往来的证据呀,对方没提供足够证据就该我赢。对方还没有足够的证据,我觉得没必要我去举证。”

杨律师又问“那你向最高院申请再审提供证据了吗?”张老板答“没有!”

责任编辑:杨律师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