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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星就不配得到律师服务?_北京于律师

来源:法律博客 作者:北京于伏海律师 人气: 发布时间:2017-01-17
摘要:微信朋友圈的律师们又开始传播新京报的一个社论,这个社论是关于一个大律师和一个小女生的,内容是,小女生家里遭遇了强拆,在微博上向大律师求助,大律师仔仔细细查看了小女生以往发的微博都是追星的微博,就让小女生向她的偶像求助吧。 我不知道这个小事

微信朋友圈的律师们又开始传播新京报的一个社论,这个社论是关于一个大律师和一个小女生的,内容是,小女生家里遭遇了强拆,在微博上向大律师求助,大律师仔仔细细查看了小女生以往发的微博都是追星的微博,就让小女生向她的偶像求助吧。

我不知道这个小事件算不算是网络事件,姑且就称其为网络事件吧。对这个网络事件,我的观点是,大律师希望小姑娘多关注社会多关注民间疾苦,这个没有错,但是小姑娘追星就错了吗?小姑娘追星就一定是不关注他人疾苦不关注社会吗?

第一,任何人都有权利追星。新京报的社论说大律师自己也有14万的粉丝,那么如果大律师的粉丝跟大明星的粉丝是一个概念的话,这不正说明,追星的人何止千万?毛泽东时期人们是没有追星的权利的,要说有,也只能追一个星,即人们只能追叫做红太阳的那颗星。

第二,追星不等于不关注社会不关注民间疾苦,不追星不等于一定会关注社会关注民间疾苦。关注社会的方式很多,网络或许是其中之已,至于社会,也不只是网络上才有社会,人们的现实生活更是活生生的社会。谁能拿出证据证明这个女生从来没有帮过他身边需要帮助的人?

第三,关注社会关注民间疾苦,首先是一种权利,而不是义务,只有义务才是必须履行的,权利人们是可以放弃的。所以,没有任何人有权利通过任何方式强迫他人关注社会关注民间疾苦。我说出这个观点,并不等于我不支持更多的人都来关注社会关注民间疾苦。

第四,不管是学校教育还是家庭教育,几乎都是“社会主义好社会主义好的”内容,甚至有很多老师还会站在统治阶级立场欺骗学生说网络上那些喊冤的和批评政府的都是敌对势力,让一个浸淫在这样的教育环境里的小女生常常在微博里关注民间疾苦批评政府黑暗,是不是有点可笑啊?别说是小女生了,许多律师大卡,不也是认为那些批评政府的律师都是十足的美国狗吗?

第五,大律师希望更多的人关注社会关注民间疾苦,应该有更好的方式,我认为“讽刺他人追星”这种方式确实欠妥。如果是我,我能接受大律师的这种点拔,但是这并等于这种方式就是一种好的方式,这种方式在很多人看来,应该体现的是这样的逻辑:追星的人只能向星求助,人们要么追星,要么关注民间疾苦,只能二选一,如果追星,大律师不服务你,如果关注民间疾苦,大律师可以服务你。这种逻辑当然讲不通了。如果大律师提供服务是有条件的,可以明说,比如可以直接告诉这位小姑娘,如果你在你的微博里发一百条关注雷洋案的信息,我就帮助你,如果不发,我爱莫能助,我认为这才是有效的沟通方式,而且也一定能让人接受,因为这样的方式,既没有贬低一个人的追星权利,也达到了劝慰一个人关注民间疾苦的目的。当然,我自己认为大律师或许根本就无心贬低他人追星,但我认为不算数,得当事人自己的感受。

第六,有很多人评论说,一个没有社会责任感的人不配得到律师服务,我看新京报社论里的大律师都没有这样说,我不知道这些人是怎么得出这个小女生没有社会责任感,或者是什么法律规定这个小女生必须有社会责任感?一个没有杀过人,没有放过火,没有贪过污,没有受过贿的小女生,不配得到律师的服务?这也太可笑了点吧!我看到许许多多律师都在争着抢着为贪官污吏辩护,都在争着抢着为纨绔子弟李一天辩护,为黑社会化的政府提供各种更黑的法律服务,一个平时只追追星的女生不配得到法律服务?

追星就不配得到律师服务?_北京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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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星就不配得到律师服务?_北京于律师


这个就是小女生们不关系民间疾苦的原因之一,因为”根本没有“民间疾苦!

责任编辑:北京于伏海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