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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柏联集团公媳争股权案开审 系列案涉200亿

来源:中国新闻网 作者:网友投稿 人气: 发布时间:2017-04-18
摘要:云南柏联集团公媳争股权案开审 系列案涉200亿
  王艳龙)云南知名企业家郝某3年前在法国遇难。遇难后,郝某的父亲郝某某与郝某的妻子刘某某就郝某所遗留巨额遗产分割问题发生纠纷,引发系列诉讼。18日,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系列案中一案。

  据媒体报道,2013年12月,云南省工商联副主席、昆明柏联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总裁郝某、与其12岁的儿子、及柏联国际(集团)驻法国代表王某在法国乘直升机失事遇难。遇难后,郝某父亲与妻子就死亡证明、财产问题产生了纠纷。

  郝某某诉称,柏联集团有限公司于1995年12月25日在昆明注册成立,被继承人郝某持有柏联集团有限公司90.75%的股份,原告郝某某依法享有被告30.25%的股份。原告作为郝某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向被告提出要求继承股东资格,但被告均以各种理由推诿拒绝确认并拒绝办理公司股东名册和公司章程的修改,被告的行为严重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权益,遂将昆明柏联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第三人为刘某某)告上法庭,要求依法判令确认原告享有柏联集团有限公司的股东资格;依法判令被告修改各公司股东名册和章程,并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原告代理人耿国平和刘栗宏律师认为,从法律上而言,郝某某作为郝某的父亲,自然享有法定继承权。从情感上而言,郝某某从看着郝某赚得人生第一桶金开始,看着郝某所经营的柏联集团有限公司一步步日益发展壮大到今天,如今,承受着突如其来的丧子之痛,柏联集团有限公司是郝某所留下来给郝某某的唯一的牵挂。于情于理,郝某某都有资格,也应当继承郝某生前所享有的股东资格及股权

  被告方柏联集团、柏联管理公司以及第三人刘某某的代理人认为:郝某去世后,郝某某作为父亲,有权继承郝某的遗产。郝某去世后,双方一直在积极协商,经过2年多协商,都没能达成一致意见。柏联集团、柏联管理公司作为法人股东,郝某某是无权继承的,按照法律规定,郝某某只能继承郝某生前留下的遗产,不应该告柏联集团和柏联管理公司。

  据了解,该系列官司涉及金额约200亿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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