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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解软件低价销售 “技术宅”侵犯著作权被诉

来源:法律博客 作者:网友投稿 发布时间:2017-08-10
摘要:破解软件低价销售 “技术宅”侵犯著作权被诉
  手机中的图片误删了怎么办?想要查看删除的微信聊天记录、通话记录怎么办?每当这个时候,手机恢复软件就派上大用场了。面对市面上动辄一两百元的付费手机恢复软件,精通计算机的小韩突然发现“商机”——破解软件、低价出售。

  说干就干,小韩瞄准了市面上很火的一款手机恢复软件,利用自己的计算机技术破解了这款软件的注册码信息。随后,小韩在自己的网店挂上了这款软件,并在醒目位置标注了“破解版”、“全网最低价”、“原价198只卖25”等字样,果然吸引了大批顾客。

  网店的生意日渐红火,小韩正躺着做“发财梦”,却收到了法院一纸传票。原来,该手机恢复软件的著作权公司以小韩侵犯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为由,将小韩诉至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请求法院判决其赔偿损失。

  庭审中,原告公司向法庭提交了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软件著作权独占许可合同以及独占许可使用合同等证据,证明自己是涉案软件的独占被许可人。

  经查明,被告小韩未经原告许可,通过网店出售已破解原告注册码技术措施的涉案软件,侵犯了原告对其作品享有的相应著作权,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侵权责任。最终,法院综合考虑涉案软件作品的知名度、被告的经营规模、销售数量等因素,酌定被告赔偿原告20000元。

  【以案释法】

  用户支付费用获取注册码、序列号后,获得相应的软件使用期限。这种使用注册码、序列号等保护方式是目前共享软件普遍采用的反盗版措施,也是目前最流行、最普遍的一种知识产权保护手段。《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避开或者破坏权利人为其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等采取的保护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技术措施的,应当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承办法官表示,在本案中,被告小韩破解原告软件注册码技术的行为,属于故意避开或破坏著作权利人为其作品采取的保护著作权的技术措施,侵犯了原告享有的著作权。

责任编辑:网友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