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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诉讼试点75.4%行政机关诉前纠正违法行为

来源:法律博客 作者:网友投稿 人气: 发布时间:2017-01-04
摘要:公益诉讼试点75.4%行政机关诉前纠正违法行为

  自公益诉讼试点以来,试点地区检察机关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4378件,通过诉前程序,75.4%的行政机关主动纠正了行政违法行为

  这是记者4日在最高检围绕环境公益诉讼主题发布第八批指导性案例时获悉的数据。

  “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从无到有,弥补了实践中一些损害公共利益案件提起诉讼的主体缺位的问题,也促进了行政机关依法正确履行职责,调动了其他适格主体提起公益诉讼的积极性,有效地保护了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万春说。

  据介绍,截至2016年12月底,各试点地区检察机关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4378件,其中诉前程序案件3883件,提起诉讼案件495件。行政公益诉讼方面,检察机关共办理诉前程序案件3763件,督促行政机关主动纠正行政违法行为或者依法履行职责2838件。90%以上的试点市级和50%以上的基层人民检察院均办理了提起诉讼案件。

  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厅厅长郑新俭表示,在目前提起诉讼的案件中,既有民事公益诉讼,又有行政公益诉讼,还有行政公益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经过一年半的公益诉讼试点工作,检察机关办理的大量公益案件“为完善相关法律提供了一定的实践‘样板’。”

  2015年7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授权最高人民检察院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国有资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在北京等1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为期2年的提起公益诉讼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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