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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道路自信,敢于向错误思潮亮剑

来源:法律博客 作者:网友投稿 人气: 发布时间:2017-01-16
摘要:坚持道路自信,敢于向错误思潮亮剑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的讲话经媒体报道后很快在网络上形成热议,一些所谓的公知趁机搬出“开历史倒车”的奇谈怪论试图吸引眼球,误导舆论。这些现象值得我们警惕,在坚持和拓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这个根本问题上,我们要树立自信、保持定力。

  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走对路。如果路走错了,南辕北辙了,那再提什么要求和举措也都没有意义了。”那么什么才是中国法治的正确道路呢?从1954年制定新中国第一部宪法,到改革开放后重启“法律之门”;从十五大确立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到2010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我们在长期治国理政的实践中,探索出了一条独具特色的法治建设道路。这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核心要义有三项: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这三方面规定和保证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制度属性和前进方向。沿着这条道路前行,既不罔顾国情、超越阶段,也不因循守旧、墨守成规,更不全面移植、照搬照抄,才能解决中国法治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更好地维护人民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安全稳定。

  研究中国问题,要从中国实际出发,不能从概念出发,更不能用所谓西方模式作为标准来衡量我们。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一条基本经验。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发展的进程中,作为执政党的中国共产党始终总揽法治发展的全局并且主导着这场法律革命的发展方向。历史已经充分证明,只有在党的领导下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厉行法治,人民当家作主才能充分实现。我们推进法治领域各项建设、改革,都必须有利于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有利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而不是限制和削弱党的领导。

  在回答诸如中国为什么不能实行“宪政民主”以及实行西方“三权分立”式的司法独立这些问题时,必须深刻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鲜明时代特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法律机构制度、法律实施制度、司法制度机制、法律监督制度、法律保障制度、法律职业制度等植根于中国社会的土壤之中,是中国在“历史传承、文化传统、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上长期发展、渐进改进、内生性演化的结果”,体现了中国法律文化传承与中国法治现实要求的有机统一,因而具有蓬勃的生机与活力。

  在当今中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依宪治国的大背景下,一些别有用心的人将强调宪法实施与西方宪政联系起来,企图混淆视听,必须旗帜鲜明地进行反对。美国前国务卿杜勒斯在1953年首次提出“和平演变”概念,后被总结为杜勒斯的十条,其中就有这样的论述:“在任何情况下,我们都要传扬“民主”。一有机会,不管是大型小型,有形无形,就要抓紧发动“民主运动”。无论在什么场合,什么情况下,我们都要不断地对他们政府要求民主和人权。只要我们每一个人都不断地说同样的话,他们的人民就一定会相信我们说的是真理。”其实各国国情不同,每个国家的政治制度都是独特的,一些所谓的公知所鼓吹的西方宪政其实本身就是多元、多样的,宪政不可能呈现出一个单一的模式。无论是英国的宪政还是美国的宪政,都有地方性质,都没有普适性。

  一些人所鼓吹的“司法独立”更是利用了人民群众希望获得公平正义的心理,偷换概念,用以达到自己夹带政治私货的目的。我国宪法规定:“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因此,“三权分立”“司法独立”的主张,明显违反宪法。其实,人民司法必然保障人民群众的权益,确保审判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是我们党和国家的一贯主张,我国早在1982年制定的现行《宪法》第126条就明文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十八届四中全会后,人民法院深入推进司法改革,积极完善司法责任制、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健全司法人员职业保障、立案登记制、法官员额制、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等一系列深层次司法改革成效显现。正在一步步实现“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

  其实,判断一种制度的好坏关键看是否始终把人民放在第一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明确法治的目的是为了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以保障人民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人民法院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重要践行者,必须对内切实承担统一思想、凝心聚力的职能,对外充分发挥解疑释惑、争取支持的作用。周强院长要求全国法院深刻认识到新形势下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切实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关于意识形态安全的决策部署上来,在提倡什么、反对什么上旗帜鲜明,在大是大非问题上敢于发声,在思想交锋中敢于亮剑,应成为当下人民法院意识形态工作必须肩负的责任和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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