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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普法宣传 共建法治社会

来源:人民法院报 作者:谢春艳 发布时间:2017-05-23
摘要:加强普法宣传 共建法治社会
  完善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推动普法工作向更高层次迈进,需要转变理念,主动适应普法宣传新形势;健全机制,提高对“谁执法谁普法”的重视程度;以案释法,将普法宣传法治实践有机结合;固本强基,持续推进普法队伍建设。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就进一步落实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提出要求。意见明确,国家机关须充分利用立法和司法解释的制定过程、围绕热点难点问题向社会开展普法,并建立法官检察官等以案释法制度。

  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对于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完善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推动普法工作向更高层次迈进,笔者认为,需要做到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要转变理念,主动适应普法宣传新形势。要准确把握普法宣传工作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中的职责和使命,注重以人为本,从维护好、保护好、发展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普法宣传全面拓展到执法、司法和守法的全过程,创造性地开展普法宣传工作,不断提升全民法律素质和法治观念。

  二要健全机制,提高对“谁执法谁普法”的重视程度。要健全法治宣传教育考评指导标准和指标体系,完善考核办法和运行机制,注重量化指标、优化程序、减负增效,实现普法责任由“软任务”向“硬指标”转变,切实提高各单位对普法责任的重视程度。同时,要注重考核结果的运用,建立健全激励机制,提高各单位各部门开展普法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让普法工作者真正感受到自我价值所在,提升投入普法工作的神圣感、使命感。

  三要以案释法,将普法宣传与法治实践有机结合。要在执法司法实践中广泛开展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使案件审判、行政执法、纠纷调解和法律服务的过程成为向群众弘扬法治精神的过程。要加强司法、行政执法案例整理编辑工作,推动相关部门面向社会公众建立司法、行政执法典型案例发布制度。要健全媒体公益普法制度,广播电视、报纸期刊、互联网和手机媒体等大众传媒要自觉履行普法责任,在重要版面、重要时段制作刊播普法公益广告,开设法治讲堂,针对社会热点和典型案(事)例开展及时权威的法律解读,积极引导社会法治风尚。

  四要固本强基,持续推进普法队伍建设。普法宣传是一项社会系统性工程,要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为深入推进普法宣传工作提供人才支撑。要提升普法队伍的法律素质、专业水平和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服务群众的能力,做到既能办案,也会普法。要加强普法讲师团队伍建设,为普法责任落实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要提升执法司法队伍整体素质,严明工作纪律,改善执法司法环境,传递社会法治正能量,让广大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法治阳光的温暖,自觉做到学法守法用法。

责任编辑:谢春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