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二, 4月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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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破产第一案”后的思考 “个人破产制度”能否获得债务双方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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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温州的一则标的额为200万元的小案件,在全国掀起了大波澜,引发了广泛的社会关注。简单的说,温州一个负债达214万元的破产企业股东蔡某,在法院的积极协调下取得4位债权人的谅解,最终只需偿还3.2万多元。214万变为赔偿3.2万,除了数字的悬殊外,真正引起媒体和社会关注的是,这起案件被认为是我国“个人破产第一案”。 经债权人同意一次清还1.5%,六年信用考察期 据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和温州平阳县人民法院联合通报:债务人蔡某是温州某破产企业股东,对企业214万多元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经调查,蔡某月收入约4000元,名下财产仅有现就职的瑞安某机械有限公司持有的1%股权,另有一辆已报废的摩托车及零星存款,蔡某配偶胡某某每月收入约4000元。由于蔡某长期患有高血压和肾脏疾病,医疗费用花销巨大,孩子正就读于大学,家庭长期入不敷出,确无能力清偿巨额债务。 平阳法院于今年8月立案受理蔡某个人债务集中清理一案,最终蔡某提出按1.5%的清偿比例即3.2万多元,在18个月内一次性清偿的方案。同时,蔡某承诺,方案履行完毕之日起六年内,如果家庭年收入超过12万元,超过部分的50%将用于清偿全体债权人未受清偿的债务。 平阳县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林寿兵:“在这个原方案的基础之上,一次性清偿的基础上,然后设定6年的信用考察期,这6年当中,如果说他的家庭收入超过必要开支的50%,部分拿出来偿还这些债权人。” 参与表决的4名债权人在充分了解蔡某经济状况和确认其诚信的前提下,经表决通过了清理方案,同意为债务人保留必要的生活费和医疗费,自愿放弃对其剩余债务的追偿权。与此同时,作为对债务人的一种惩戒,平阳法院对蔡某发出行为限制令,在信用恢复之前,不得有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须的消费行为以及法院限制的其他行为。 “个人破产第一案”提供多方共赢的债务清算模式 破产,在大家的印象之中
崔永元举报范冰冰等偷税漏税遭死亡威胁?法律如何保护举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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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崔永元发文,表示自己由于举报明星偷税漏税遭到威胁,在社会上引起较大反响。保护举报人是社会广泛关注的话题。举报人为打击违法犯罪行为提供线索来源,其重要性不言而喻。那么如何保护好举报人?我国法律在保护举报人方面有哪些规定?举报人应当如何保护自身安全? 多部法律规定保护举报人 在法律政策方面,我国对保护举报人一直非常重视,并在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等多部法律中作出明确规定。例如,我国宪法明确规定公民具有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刑法也分别规定了报复陷害罪,打击报复会计、统计人员罪,打击报复证人罪等,对恶劣的打击报复行为进行严惩。 在保护公民举报权利方面,相关部门也制定了专门法律文件,例如《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保护公民举报权利的规定》和《人民检察院举报工作规定》。以上规定在举报人保护特别是对举报人的保密等方面,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制度。按照这些规定,举报的受理、登记、转办、保管等各个环节,相关机关都应当严格保密,严防泄露或者遗失;不准私自摘抄、复制、扣押、销毁举报材料;严禁泄露举报人的姓名、工作单位、家庭住址等情况;严禁将举报材料和举报人的有关情况透露或者转给被举报单位和被举报人;调查核实情况时,不得出示举报材料原件或者复印件,不得暴露举报人;对匿名信函除侦查工作需要外,不准鉴定笔迹;宣传报道和奖励举报有功人员,除本人同意外,不得公开举报人的姓名、单位,等等。 举报人如何寻求法律救济? 如果举报人,尤其是类似崔永元这样的实名举报人受到威胁后,他们该如何寻求救济呢? 首先,当举报人人身安全受到威胁,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应当积极进行调查,查明举报人是否受到实质性威胁,以及威胁到了何种程度,进而在自己的职责范围内为其提供适当的保护。 如果举报人向公安机关反映后
记录美好时代融媒体传播活动在京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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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主办,中国搜索承办的“记录美好时代”融媒体传播活动,今天在京启动。全球30位知名纪录片导演将奔赴小岗村、深圳、上海浦东、雄安新区等地,亲身感受改革开放40年来中国发生的巨大变化,向世界讲述中国改革开放的故事。 在9月20日至11月20日的传播活动中,知名导演将与亿万网友一道,运用纪录片、微视频、微互动、轻应用等融媒体形态,用真实、鲜活、生动的纪实影像,让世界更好地了解当代中国、认知当代中国。活动推出的影片将在多家国外主流电视媒体和国内外新媒体平台播出。活动的中英文网络专题设在中国搜索(www.chinaso.com),将用丰富多彩的融媒体形态展示精彩的中国故事,活动还开通了网友上传通道,方便网友拍摄、记录、上传生活的变迁和身边的故事。 本次融媒体传播活动的第一站是雄安新区。9月21日,纪录片导演将实地探访、拍摄雄安新区,亲身感知这个新时代中国改革开放的新地标。 在随后举行的研讨会和圆桌论坛上,国内外知名纪录片导演和专家学者,围绕“国际视野下的中国改革开放故事”“向世界讲好中国改革开放故事”“新时代中国改革开放故事”等主题进行了研讨。
借条与协议上怎样按手印才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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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民事活动中会发生许多涉及指纹捺印的事情,如:民间的借贷或欠款字据及协议,上面除了有借贷人或欠款人的签名字迹以外,还要捺印上借贷人或欠款人的指纹,有的时候借贷人或欠款人文化水平不高,签名有困难时,只能在借贷或欠款条上留下指纹,以证明借贷或欠款事实的存在。 举例说说 某人向另一人借了30万元,在书写借款字据时,借款人用指纹捺印代替了签名。当被借款人在法律规范的时间内寻求法律保护,让借款人归还借款时,借款人不承认借款事实的存在,那检验鉴定指纹就是最行之有效的方法,鉴定的结果就是法官判定的依据。指纹捺印清晰不清晰也就是检验鉴定的依据,如果被借款人不注意指纹的捺印过程,那造成损失的将是被借款人。像类似于借贷或欠款需要指纹捺印这样的民事行为还有很多。 多数人忽略了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就是捺印指纹代表什么,如果是确认某个人民事行为的存在,那捺印指纹纹路的清晰就显得尤为重要,一旦发生民事纠纷需要诉讼至法律解决,指纹的检验和鉴定就是关键的证据。也就是说指纹的捺印是有特殊要求和方法的,而不是很随意的一种行为。在现实的民事活动中,由于人们对指纹捺印了解的不是很清楚,没有这方面的经验和知识,只是认为随便伸出个手指头捺印一下就行。 因此,人们对指纹的捺印不规范,还有的在指纹捺印过程中,就用指尖一捺,加上使用的印油不符合规范要求,指纹捺印后根本看不清指纹的纹路,也就无法辨别到底是谁的指纹。看似很简单的一件事,其实缺乏的是指纹捺印的常识。 以民事案件纠纷为例,在我们接触到的民事案件中,涉及指纹的检验鉴定还是时有发生。也就是说在民事活动中,经常遇到当事人在民事活动中发生纠纷后,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要求诉讼法律解决。而最让司法或检验鉴定人员头疼的就是指纹的鉴定,由于指纹的捺印不清晰,没有可供检验鉴定的条件。因此,无法做出正确的判断,这给最终审判结果带来不小的麻烦,也造成当事人的维权得不到保障,这样
鸿茅药酒都有些明星代言?广告代言需承担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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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茅药酒都有些明星代言 一起跨省抓捕事件牵扯出“鸿茅药酒”10年间被通报广告违法2,630次。作为医药界的广告天王,“鸿茅药酒”也受到很多明星的“青睐”,都有哪些明星为鸿茅药酒代言过? 通过梳理发现,为鸿茅药酒代言的明星包括:陈宝国、张铁林、雷恪生、谢芳、黄健翔、德德玛、阎青妤、李耕等。 广告代言人的行政责任: 一是不得推荐、证明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二是不得推荐、证明保健食品广告;三是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不得做广告代言;四是对未使用的商品或未接受过的服务不得代言;五是不得明知或应知广告虚假仍作推荐或证明。 代言人如果违反上述规定,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二倍以下的罚款的行政处罚。曾在虚假广告中作推荐、证明受到行政处罚的,三年内禁止代言。 广告代言人的民事责任: 新《广告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的规定,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其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广告代言人应当与广告主承担连带责任;前款规定以外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其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广告代言人,明知或者应知广告虚假仍设计、制作、代理、发布或者作推荐、证明的,应当与广告主承担连带责任。 广告代言人的刑事责任: 如果广告代言人与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共同实施虚假广告发布行为,造成危害后果,且达到《刑法》追诉标准,也可能成为虚假广告发布罪的共犯。 相关案例:赵本山代言蚁力神“谁用谁知道”被控诈骗 赵本山的诸多广告中,争议最大的莫过于蚁力神的广告。这个广告中两个赵本山坐在一起,左边的乡下人打扮,使劲夹着腿,以证明他性功能不行了。右边那个穿着暴发户服装,劈叉坐在沙发上,以证明他性能力超强。然后左边性无能的赵本山(本山甲)就一脸磨不开的样子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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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搜索漯河4月27日讯 4月27日,“搜索中国正能量 点赞河南新气象暨网上看漯河”大型网络宣传活动启动仪式在河南省漯河市举行。中国搜索总裁周锡生、河南省委网信办副主任蔡新民,漯河市委常委、宣传部长周新鹤,以及河南省各地市网信部门负责人、优秀企业代表现场出席。河南省委网信办传播处处长张邨主持了启动仪式。 此次大型网络宣传活动由河南省委网信办指导,中国搜索主办,并邀请中央和地方新闻网站、商业网站共同参与,旨在充分挖掘河南省各地市、各行业的先进典型,集聚和传播社会正能量,鼓舞士气、成风化人,引导全省人民在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征程上凝心聚力,努力开创新时代下的新局面。 漯河市委常委、宣传部长周新鹤首先致欢迎辞。周新鹤说,漯河历史悠久,贾湖遗址出土的国宝七音骨笛,是世界最早的乐器;编纂了世上最早字典《说文解字》的许慎也生活在这片土地。漯河还是中原大地上唯一两条河流穿城而过的城市,沙河、澧河在市区交汇,一城春色半城水;是首家中国食品名城,培育了全球最大的猪肉食品加工企业、全国著名的方便面生产企业、全国第一家葡萄糖饮料生产企业,是中国休闲食品产业基地。 我们将以这次活动为契机,充分展示中国食品名城、中原生态水城、豫中南地区性中心城市的良好形象,发动网民点赞美丽漯河,传播社会正能量,为推进新时代漯河经济社会发展“四三二一”工作布局,决胜全面小康,让中原更出彩汇聚强大有力的网络正能量。 河南省委网信办副主任蔡新民说,河南省委网信办高度重视网络宣传工作,始终坚持正能量是总要求,管得住是硬道理,精心组织开展重大网络主题宣传活动,重点打造了“网上看河南”宣传品牌。 今年以来,河南省委网信办先后组织了外交部河南全球推介活动、第十二届中国(河南)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戊戌年黄帝故里拜祖大典等重大网络宣传工作,讲好精彩河南故事,让世人的目光持续聚焦出彩河南。特别是外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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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上市公司奋达科技的一名女员工就因为无意间随手发了一条朋友圈就遭到了证监局罚款3万的处罚。这是怎么回事呢? 据中国基金报消息,10日,海南证监局公布对奋达科技员工林立、杨小桃的行政处罚,二人因泄露内幕信息和内幕交易被合计罚没24.3万元。而此次内幕交易的时点正是奋达科技董事长发出“兜底增持”的倡议期间。 8点05分,时任公司技术市场部工程师钟某文和销售技术中心文员杨小桃来公司文印室复印材料时,看到了罗某斌遗忘在复印机上的《倡议书公告》,杨小桃当场用手机对该文件进行了拍照。10点,杨小桃将其手机拍摄的《倡议书公告》文稿照片发送至微信朋友圈,造成该内幕信息在奋达科技正式对外披露前被泄露。 2017年6月2日10时31分,钟某文将杨小桃微信朋友圈中《倡议书公告》图片转发到名称为“电器销售技术部”的微信群,林立看到钟某文转发的《倡议书公告》图片。当日11点04分,林立将80万元资金转到本人的证券账户;11点05至07分,林立买入“奋达科技”69,000股,买入成交金额806,630元,分别于2017年 6月7日和8月14日卖出,获利106,715.08元。 泄露内幕信息罪 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是指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或者非法获取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人员,在涉及证券的发行,证券、期货交易或者其他对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尚未公开前,买入或者卖出证券,或者从事与该内幕信息有关的期货交易,或者泄露该信息,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上述交易活动,情节严重的行为。 建立一个公平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是企业筹集、利用社会资金或者进行套期保值,避免因市场价格波动而造成损失的风险的一个重要途径,也是公民、法人的重要投资渠道。为了保证证券、期货市场的健康发展,充分发挥其功能,保障每一个投资者都能够在一个公平的条件下参与证券、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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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0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下发通知,称在督察“今日头条”网站整改工作中,发现该公司组织推送的“内涵段子”客户端软件和相关公众号存在导向不正、格调低俗等突出问题,引发网民强烈反感。为维护网络视听节目传播秩序,清朗互联网空间视听环境,依据相关法规的规定,总局责令“今日头条”永久关停“内涵段子”客户端软件及公众号,并要求该公司举一反三,全面清理类似视听节目产品。 同日,今日头条表示,根据监管部门要求,今日头条将永久关停“内涵段子”客户端软件及公众号,并向内涵段子的用户及公众致歉。今日头条将对全线产品进行严格审查,举一反三,积极整改,坚持正确的价值导向,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环境。 今日头条“内涵段子”被关停违反相关条款 1、未拥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于2007年12月29日由广电总局公布,并被宣布从2008年1月31日起实施。 其中第七条规定 从事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应当依照本规定取得广播电影电视主管部门颁发的《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或履行备案手续。 未按照本规定取得广播电影电视主管部门颁发的《许可证》或履行备案手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 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业务指导目录由国务院广播电影电视主管部门商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制定。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由广电总局按照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的业务类别、接收终端、传输网络等项目分类核发。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的业务类别分为播放自办节目、转播节目和提供节目集成运营服务等。 接收终端分为计算机、电视机、手机及其它各类电子设备。 2、导向不正、格调低俗 导向是什么? 舆论导向又称舆论引导,是一种运用舆论引导人们的意向,使他们按照社会管理者制定的路线、方针、规章从事社会活动的传播行为。 格调低俗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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