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六, 7月 16

以案释法宣讲法律 规范客运市场秩序

4月3日上午,新密市人民法院大审判庭内,一场特殊的庭审正在进行。被告人孙某某和张某某因驾驶严重超员载客的客运车辆,被公诉机关指控犯危险驾驶罪而依次走上被告席,接受法律的审判。庭审的特殊之处在于,旁听席上有100余名旁听人员,他们是新密市各个客运公司的专职客运车辆驾驶人员,受新密市人民法院、新密市人民检察院邀请,由新密市公安局交巡警大队组织专程参加案件的庭审。

庭审中,独任法官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对两起案件进行了审理。被告人孙某某驾驶非运营小型客车,在新密市某镇违规擅自从事接送学生业务,早晚接送该镇某小学学生上学、回家,以每名学生每天人民币5元接送费作为报酬。2017年10月9日孙某某驾驶该车接送学生时被民警当场查获,经核查,该车核定载客人数为7人,实际载客16人,载客超过额定乘客100%以上。被告人张某某驾驶营运中型客车,2017年10月6日由新密市某镇出发沿途拉载旅客向新密市城区行驶,途中被执勤民警例行检查,发现该车核定载客19人,实际载客36人,载客超过额定乘客80%以上。庭审中,二被告人对公诉机关的指控和相关证据、量刑意见均无异议,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认罚。独任法官在庭审最后当庭宣判,对二被告人均以危险驾驶罪依法判处拘役,并处罚金。

在宣判后,本案承办法官向参加旁听的客运司机进行了释法宣讲,重点强调:特大交通事故中客运车辆超员、超速占比大,安全风险高,事故发生会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巨大损失,并极易引起广泛强烈的社会反应。尤其是乘载中小学生的客车,一旦发生事故,后果不堪设想。既会对涉事的未成年人造成巨大伤害,也将给这些家庭带来不可磨灭的伤痛,严重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在《刑法修正案(九)》之后,客运车辆严重超员超速行驶已被规定为犯罪予以惩处,一旦违反,驾驶司机将受到刑罚的严惩,得不偿失。在本次案件审理中,法院坚持严格依法认定,把握相关刑罚标准,从严从快处理。也希望广大客运司机要充分吸取该二案两名被告人的惨痛教训,依法依规从事客运经营。

庭审结束后,参加旁听的客车司机们纷纷表示,这次庭审给他们上了一堂现实、生动的安全运营警示教育课,非常震撼,倍受教育。一位参加旁听的司机深有感触地说:“今天的庭审寓教于审,震撼心灵,具有很直观的警示效果,让我们充分认识到了客车超员超速行为带来的严重违法后果和巨大危害性。作为客车驾驶人,我们一定要引以为戒,提高警惕,以后在运营过程中严守交通安全法规,绝对不能因一己私利而置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于不顾,最终导致害人害己!”(作者:罗超  鲍志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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