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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丹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2016年“4.15”命案犯罪嫌疑人班贵培渊批准逮捕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6-23
摘要:南丹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2016年“4 15”命案犯罪嫌疑人班贵培渊批准逮捕

犯罪嫌疑人班贵培渊(14周岁,无业)自认为是“月亮坡帮”的人,该帮历来与“五一帮”不和。2016年4月15日6时40分许,班贵培渊与陶某、韦某在南丹县某中学路口桥头处遇见被害人王某(化名,初中学生)。因班贵培渊认为王某是“五一帮”的人,于是班贵培渊便用随身携带的卡子刀上前捅王某。冲突过程中王某颈部被划伤,导致颈动脉破裂,失血性休克死亡。该案由南丹县公安局侦查,后提请南丹县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2016年5月23日,南丹县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后,依法以涉嫌故意伤害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班贵培渊。

责任编辑: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