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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书记是我们的父母官吗?

来源:廉政学者川湘子的法律博客 作者:廉政学者川湘子的法律 人气: 发布时间:2017-03-17
摘要:前言:2月20日,中央电视台《走遍中国》栏目在报道山东湮城精准扶贫时,主持人的一句话让我差点翻胃。他说:“作为湮城县的‘父母官’,湮城县委书记亲自……”县委书记真的是人民的父母官吗?县委书记是官,但绝不是人民的父母官!首先,因为他不是人民的父
前言:2月20日,中央电视台《走遍中国》栏目在报道山东湮城精准扶贫时,主持人的一句话让我差点翻胃。他说:“作为湮城县的‘父母官’,湮城县委书记亲自……”县委书记真的是人民的父母官吗?县委书记是官,但绝不是人民的父母官!首先,因为他不是人民的父母。父母,从法律上讲有三类:亲生父母、养父母、继父母。县委书记是民脂民膏养活的,而不是相反——像养父母抚养养子女一样去抚养所辖县内的几十上百万人,他也不是所辖县内的几十上百万人的养父母。县委书记更不可能同时成为那几十上百万人的继父母。对于辖区内几十上百万的人来说,县委书记既不是他们的亲生父母,也不是他们的养父母或继父母,他根本不是他们的父母,又怎么能成为他们的父母官?不是父母官,那为什么有人说他们是父母官呢?百度一下,毛骨悚然!说他们是父母官的竟然大有人在!岂止一家中央电视台?我知道,话说到这个田地,肯定有人要出来喷了,你,佳哥,乱弹琴,我们说的那个父母是这个父母吗?比都不懂,兴也不懂,修辞一窍不通……呵呵,你们是把县委书记比喻成父母了,是不是?虽然文墨不多,但佳哥这点道理还是明白的。虽然如此,佳哥还是要说,比可以,但不能乱比。一乱比,就变了样子。把县委书记比喻成律师可以,比喻成佣人可以,但比喻成父母真的不可以。为什么不可以呢?原来,父母官,在中国有着深远的历史渊源。据《前汉书》记载,西汉宣帝时,召信臣出任南阳太守,深受人们敬重,人民亲切地称他为“召父”。又据《后汉书》记载,杜诗建武七年调任南阳太守后,政绩斐然,时人尊杜诗为“杜母”。南阳人后来在城内修寺纪念“召父”、“杜母”,俗称“父母寺”,此后,有了“父母官”之说。宋代推而广之,民众把造福一方的官员称为“父母官”。后来,“父母官”一词成了颂扬地方官员的套话,乃至于只要是官员都被人称为“父母官”,如此一来,许多被称者乐之,颂扬者亦乐之。“父母官”为何有那么大的吸引力呢?大家知道,在封建社会,当官的向来没有和百姓平起平坐过,“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皇帝老儿认为全国的百姓都归他所有,由他支配;与之相适应,地方官吏也认为他是那方人民的“父母官”——一者,是官;二来,是辖区人民的父母。是父母,辖区人民就都要听他的,归他差使,人民的财产由他监护。如此一来,“父母官”就有了许许多多好处。既然是人民的父母,他就有权支配儿女,你不听他的话就是不听父母的话,他就可以不讲法律,家法伺候,并且长此以往,你也就习以为常了,“官打民不丑”。他兴趣一上来,要你的小命也是顺理成章的事,谁叫他是你的父母,谁叫你是他的子女?既然是父母子女关系,“父要子亡子不得不亡”。儿女不听话是不行的,“父母官”呢?他可以为所欲为,你儿女也是万万不能说他半个不的,“天下无不是的父母”。“首孝娣”,即使他从来就没有抚养你,甚至骑在你头上作威作福屙屎屙尿,你也要孝顺他。“父母官”原来有如此多的特权,难怪啊,封建社会都推翻一百多年了,仍然有那么多的县委书记以人民的父母官自居,不排除其中相当一部分是想像封建社会的某些父母官一样在老百姓面前作威作福呢。在黑屋子里呆久了的人可能见不得阳光。有的人,长期了给官员做牛做马,现在叫他当家作主他反而不习惯,他打心眼里还是希望县委书记是父母官,这没有什么大惊小怪的。据说,袁世凯称帝的原因之一就是因为当时有人说中国没有皇帝硬是不行呢。话说到这里,想必大家已经明了了:原来,县委书记不是人民的父母官。县委书记不是人民的父母,那他难道就像某些官员说的:“是人民的儿子”?佳哥诚心诚意地和这样的官员说句话:NO!你也不是人民的儿女。你要当人民的儿女,是不是想人民像爱他们的儿女一样宠着你?儿女犯了错误,父母也会教育他,甚至骂他、打他,但这种打骂,伤皮不伤骨。打骂之后,父母还是父母,儿女还是儿女,父母该养儿女的还是要养儿女。想当人民儿女的官员,你是不是希望纵然你有千般错万般错,你依然能够做到官位永固?希望人民永远养着你?——你永远是人民的儿女啊!县委书记不是人民的父母,不是人民的父母官,也不是人民的儿女。不仅县委书记,省委书记,所有的大小官员,他都不是人民的父母官,都不是人民的儿女。论亲戚,他可能和你八杆子打不到一块去。那么,他到底是人民的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统治者不过是主权者的代理人,以主权者的名义行使主权者赋予的权力。主权者能够在适当的时候限制、改变、或否决这种权力……”(卢梭《社会契约论》节选)明白了吧,权力本来不属于官员,属于人民。官员是人民选出的,是人民委托他代为行使权力的。这就像当事人与律师的关系一样,当事人授权了律师才有权力。当事人给律师授权后,律师损害了当事人的利益,当事人还可以收回权力。官员不称职,人民也有权罢免你。如果还不明白,再打个比方,听说过请长工短工的吗?官员就是人民请的长工短工,人民有权请你,也就有权休你。官员就是你的佣人,你和他是主仆关系;有谁听说过主人和仆人握手之后手竟然舍不得洗手的?官员是你的仆人,不是你的仙人老子,主人更不应该一见到官员就心血来潮热血沸腾前呼后拥恨不得下跪!官员是人民的长工短工,他听你人民的,跟着你转,而不是相反,你听他的跟着他转。“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上一律平等”,除了授权与被授权、委托与被委托,你和县委书记、省委书记等大小官员都是平等的,都是人。此文结束的时候,我看到了一篇文章:《新华社总编室:两会规范用语,别用错了》,文章称“父母官”的称谓缺乏法治精神,要求不要使用。如果你在你心里佳哥人轻言微,那就听听新华社的意见吧。(作者:黄志佳)责任编辑:清风杂志社新媒体中心主任 吴 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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