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雷洋案
来源:人間正道是滄桑 作者:人間正道是滄桑 人气: 发布时间:2017-03-17
摘要:雷洋案已经过去了,在网络热点贫袭的时刻,也许许多人早已把它抛到九霄云外。相比当时检察院公布不起诉决定的时候,朋友圈里有的朋友感冒加重了,有的看完吐血了,有的抽着烟表示要再多加研究的,好像大多数人对不起诉表示不满。慢慢的,激情消退,一切照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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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洋案已经过去了,在网络热点贫袭的时刻,也许许多人早已把它抛到九霄云外。相比当时检察院公布不起诉决定的时候,朋友圈里有的朋友感冒加重了,有的看完吐血了,有的抽着烟表示要再多加研究的,好像大多数人对不起诉表示不满。慢慢的,激情消退,一切照旧,雷洋案淡出你我的视野。但终究要写些什么以免习惯性的忘却。事情的梗概不多赘述,阅读完检察院答记者问后,有几个疑问如鲠在喉,不吐不快。丰台检察院负责人说:“2016年5月7日晚,根据北京市公安局昌平分局专项行动部署,昌平分局东小口派出所时任副所长邢某某带领民警孔某、辅警周某、保安员孙某某、张某某等人着便衣,在昌平区龙锦三街龙锦苑东五区南门附近执行扫黄打击任务。”出警是依法执行公务,但诸位民警同志,扫黄打非还采取蹲点守候的方式呀?您这是和交警在各大饭店“守株待兔”静待饮酒驾驶者学的招数么?是不是又到了考核期,让诸位在外等候如此之久以期有所收获呢?而后接着有证据表明雷洋是接受了有偿性服务的。“而雷洋符合生前胃内容物吸入呼吸道致窒息死亡。邢某某等涉案警务人员的不当履职行为与雷某死亡这一严重后果之间存在直接因果关系,雷某自身在饱食状态下的剧烈而持续的抗拒行为等与死亡结果的发生亦密切相关。”,那么问题是吃饱了以后又进行了性活动,外力多么剧烈方能导致雷洋呼吸道堵塞窒息而死呢?检察院说:“邢某某等人遂对其拦截并抱腰摔倒。雷某激烈反抗,邢某某等人对雷某采取揪头发、用手臂围圈颈项部、手摁后颈部、膝盖压制颈面部、脚踩膝盖、腿部及摁压四肢等方式对雷某进行徒手控制,并将雷某带上执法车辆。”书不尽言,言不尽意。不能想象当时雷洋经受了多么惨烈的执法,也不能想象当时雷洋“停止呼喊、不再反抗,身体反应出现明显变化”时的绝望心态,也难以想象号称人民的公仆的警察叔叔何以如此残忍?毛泽东曾说“对敌人的仁慈就是对人民的残忍”,雷锋日记中著名的一句是:“对同志像春天般温暖,对阶级敌人像秋风扫落叶一样残酷无情”。但,一个嫖宿的硕士也是硕士,何况是人民大学培养毕业的,何以只因为嫖娼了遭受如此的对待呢?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高检发释字〔2006〕2号)玩忽职守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者不认真履行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以立案:1、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2人以上,或者重伤1人、轻伤3人以上,或者轻伤5人以上的。检察院对涉案警务人员依法立案,在答记者问时也表明:“邢某某等五人在执法过程中不履行职务和不正确履行职务,造成一人死亡的严重后果,致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均已构成玩忽职守罪”。已构成玩忽职守罪又何以不起诉呢?检察院给出的理由“邢某某等五名涉案警务人员系根据上级统一部署开展执法活动,且在怀疑雷某涉嫌违法的情况下,依法对其进行盘查,雷某逃跑并拒不配合执法,邢某某等涉案警务人员对雷某开展执法活动执法依据正当合法;邢某某等五人到案后能够逐步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行为,具有认罪、悔罪表现。因此,邢某某等五人的行为虽已触犯刑法规定,构成玩忽职守罪,但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正当合法的开展执法活动,雷洋不配合执法,又因食物吃的够多,抓捕中导致的窒息而死。为雷洋的死负责的只能是他自己咯?究其原因,为了巴掌大的地方而复出生命的代价,岂不悲夫?谁让雷洋自己吃的太多?不吃饭去嫖娼,抓捕中还会因食物堵塞而死么?当然不会啦!但因液体堵塞呼吸道也会窒息而亡呀。那就让胃中没水!但想想这是难以做到的。不处罚,因为犯罪情节轻微。俗话说:生前是颗草,死后是个宝。谁知雷洋死后还是一个草,一颗任人践踏过后而不用负责任的草。但人命大于天,何以就情节轻微了呢?鲁迅说:“我翻开历史一查,这历史没有年代,歪歪斜斜的每叶上都写着‘仁义道德’四个字.我横竖睡不着,仔细看了半夜,才从字缝里看出字来,满本都写着两个字是‘吃人’!”当代何以不是如此呢?因为夏俊峰是草民,反对了城管执法,所以杀了城管之后,法律上没有任何从轻情节而被依法判处死刑。因为贾敬龙反对的强拆,而爆发的弑杀事件,也没任何从轻情节,依法判处死刑。四川唐福珍反对强拆自焚而亡,最终也只是“赢得”你我一声叹息。一个个悲剧的背后,隐隐约约透露着几个字:因为不顺从,所以不从轻。一个个案件宣示着公权力的丝毫不可对抗性。所以雷洋的最终死因就是因为不顺从!因为不顺从,所以涉案警察可以因为所谓的情节轻微而被免于起诉处理!当然这也不正是法的本质的具体体现么?法的本质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其深藏于法的现象背后,是法存在的基础和变化的决定性力量,是深刻的、稳定的,不可能通过感观直接把握,需要通过思维抽象才能把握。斯人已逝,夫复何言。最后以鲁迅先生的一段话结尾吧。“群众,--尤其是中国的,--永远是戏剧的看客。牺牲上场,如果显得慷慨,他们就看了悲壮剧;如果显得觳觫,他们就看了滑稽剧。北京的羊肉铺前常有几个人张着嘴看剥羊,仿佛颇愉快,人的牺牲能给与他们的益处,也不过如此。而况事后不走几步,他们并这点愉快也就忘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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