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买卖需要防范的风险
来源:上海离婚律师13917227080 作者:上海离婚律师13917227 人气: 发布时间:2017-03-17
摘要:核心内容:本文主要介绍二手房买卖中需要注意的风险问题,包括房屋权属审查、产权归属等问题。旨在为各位读者避免和解决二手房买卖纠纷。 根据我们对大量案例的研究,广大购房者如果要确保自身的利益,就必须尽力防范二手房买卖的法律风险,并重视以下关于购
核心内容:本文主要介绍二手房买卖中需要注意的风险问题,包括房屋权属审查、产权归属等问题。旨在为各位读者避免和解决二手房买卖纠纷。 根据我们对大量案例的研究,广大购房者如果要确保自身的利益,就必须尽力防范二手房买卖的法律风险,并重视以下关于购买二手房的注意事项: 一、注意对二手房的权属审查 购买人要购买二手房,必须审查二手房的权属证明及相关文件。这是因为,如果没有相关合格的权属证明及相关文件,就会给以后购房者带来麻烦,甚至会出现购房合同无效,房屋被收回的情况。 故此,购房者要严格地核实售房者提供的权属手续,并向房地产登记机关调查核实权利证书及其记载内容的真实性、同一性。 二、注意对共有财产方面的审查 依照《民法通则》之规定,按份共有人对买卖之房屋具有优先购买权,未经共同共有人同意买卖房屋之合同通常会被法院认定为无效。另依据我国婚姻法之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实行夫妻共同财产制为主,约定个别制为补充的婚姻财产制度。尽管房地产登记簿记载或者房屋所有权证记载的所有权人为一人,也应征求其配偶的书面意见或者由出卖人提交夫妻有关个别财产约定的协议。 因此,如果购房者遇到待购的二手房属于两个以上主体共有的(以所有权证书为准),应当审查有无共有权人同意转让的书面材料。此外,审查房屋所有权证书时,应当关注拟交易的房地产是否具有其他权利人,其上是否具有异议登记事项。 三、注意对待购二手房的权利限制审查 二手房买卖前,购房者应当审查司法机关有无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二手房权利的情况,比如禁止上市交易等。一般说来,有权查封的司法机关包括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此外,还应当审查该房屋是否被抵押等情况,若有抵押,则应当取得出卖人已经通知抵押权人的书面证据或者取得抵押权人等他项权利人书面同意转让的证明。 四、注意对卖房者以及中介资格的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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