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禁止领导干部在金融活动中谋利叫好
来源:廉政学者川湘子的法律博客 作者:廉政学者川湘子的法律 人气: 发布时间:2017-03-17
摘要:为贯彻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要求,防止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在金融活动中谋取私利,根据《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近日,湖南省委办公厅
为贯彻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要求,防止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在金融活动中谋取私利,根据《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近日,湖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禁止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在金融活动中谋取私利的规定(试行)》。可以这么说,湖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禁止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在金融活动中谋取私利的规定(试行)》是湖南省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立足于形势发展和实践需要,是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又一重要举措和制度创新,释放出反腐倡廉不松劲、正风肃纪不停步的强烈信号。近几年来,尽管中央三令五申,禁止领导干部为配偶、子女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和优惠条件,各地也随之制定了相应的规定。但现实中,一些领导干部为配偶、子女和亲友谋取非法利益这股歪风屡禁不止,如十八大以来相继被查处周永康、苏荣、周本顺等人,都是其中的典型。同样,我省也先后查了数起省管干部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配偶或子女信贷、保险、股票等金融业务中谋取私利的腐败行为。资金是经商办企业的基础,金融活动自然是融活资金的关键渠道。所以,一些领导干部便采取各种违规手段,或者将自己直接掌管的公款借给配偶、子女;或者利用职权和影响在金融机构贷款;或者进行企业间的违规拆借,保证配偶、子女经营资金运转。而且,其所借贷的款项往往数额巨大,且大部分因各种原因无法收回,给国家、集体造成巨大损失。所以,他们这种违纪违法行为,不仅严重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纵容、支持了市场经济的恶性竞争;扰乱了行政管理秩序,破坏了财政、金融管理秩序,给国家、集体造成严重经济损失;更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及司法公正,败坏了党风和社会风气。所以说,湖南省以问题为导向,针对金融活动中出现的各种谋取私利的现象,抓住了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更明确了应当采取报告、回避、公示、集体决策和责任追究等五项监督管理措施。其根本目的就是为了设置底线、红线,建立预防腐败机制和问责机制,从体制机制上堵塞这一漏洞。“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作为各级领导干部,就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把执行《规定》作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扛在肩上、落到实处,拧紧管党治党的螺丝,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自觉遵照执行这一规定,做到心中有戒,才能保持清正廉洁本色,才能真正做到清政廉洁,务实为民。(余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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