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法制动态 案例判例 法律文书 合同范本 法律论文 站盟合作 公证案例 律师 法制视频

律师名博

旗下栏目: 律师名博

商法通:全总要求基层工会向企业要约建工资集体协商制

来源:商法通的博客 作者:商法通的博客 人气: 发布时间:2017-03-17
摘要:商法通:全总要求基层工会向企业要约建工资集体协商制中华全国总工会今天公布,截至2009年年底,全国工会新增会员1417.3万人,其中农民工会员798.3万人,工会会员总数达到2.26亿人。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维护职工最关心的劳动报酬权益,赢得
商法通:全总要求基层工会向企业要约建工资集体协商制中华全国总工会今天公布,截至2009年年底,全国工会新增会员1417.3万人,其中农民工会员798.3万人,工会会员总数达到2.26亿人。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维护职工最关心的劳动报酬权益,赢得职工信任。??一些地方调查表明,70%以上的职工对工资集体协商表示欢迎和拥护,并希望能够发挥更大作用。一些企业经营管理者也感到解决与职工的利益关系矛盾离不开协商,因而在处理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时,都会主动要求与工会展开协商。在一些城市,实行工资集体协商的企业,职工工资普遍比同行业未实行工资集体协商的企业高10%至15%。??工资集体协商又称工资共决,是指通过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经营者依法就企业工资分配制度、分配形式、收入水平等事项进行平等协商,实现劳动关系双方共同参与、共同决定劳动者工资的一种收入分配方式,是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中的重要部分。??截至2009年年底,全国共签订集体合同124.70万份,覆盖企业211.21万个,覆盖职工16196.42万人。日前全总明确提出:“各级工会要进一步加大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力度,力争到2012年基本在各类已建工会的企业实行集体合同制度,全面扎实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全总今天明确要求,基层工会要主动向工资集体协商未建制、拒建制及工资协议到期的企业发出协商要约,对拒绝或变相拒绝要约、不按期响应要约等行为,由地方工会依法下达“整改建议书”;对拒不整改的,提请劳动行政部门依法处置,并对逾期不改的应配合劳动行政部门依法进行查处,追究其法律责任。??全总有关负责人说,全国各级工会还将进一步加强分类指导,对生产经营正常的企业,突出协商工资增幅和福利待遇,建立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对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突出协商工资支付保障,建立工资支付保障机制;对国有企业、国有独资企业和股份制企业,突出理顺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的关系,提高职工工资在企业工资分配中的比重;针对许多地区块状经济、集群经济发展的特点和中小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难的实际,根据同行业、同区域职工相同或者相似利益诉求,开展行业性、区域性工资集体协商,有效解决一些非公企业、中小企业工会在与企业进行工资集体协商中“不敢谈”、“不善谈”等问题。??全总要求,各地工会积极参与地方各级人大、政府关于工资分配的立法和政策制定工作,将集体协商机制逐步纳入法制化、制度化轨道;争取对工资集体协商要约、程序、信息提供等设立必要的强制性条款,强化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执行力;建立工资集体合同签订和履约的监督检查制度,明确工资集体合同草案必须提交职代会审议通过、履约情况向职代会报告,发挥工会组织和职工代表监督检查作用,确保严格履行工资集体合同。 文章来源:http://www.blb.com.cn/knowledge/20170111150945.html商法通——中小微企业在线法律服务平台,为用户实时提供律师在线解答 服务。您可以通过官网首页免费法律咨询栏目入口、微信公众号“商法通法律顾问”等渠道,进行公司法律顾问和法律咨询服务。
责任编辑:商法通的博客

上一篇:冬鸟在哭泣

下一篇: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