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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买房产权问题怎么确定

来源:法律解答 作者:法律解答 人气: 发布时间:2017-03-17
摘要:婚后买房产权问题(一) 案例:我跟丈夫结婚后一起买房,是按揭贷款的,购房合同上只有丈夫的名字,产权证上也只有丈夫的名字,现在我们因为感情出现问题想要离婚,丈夫说那房子是他的我不能分割。请问婚后买房的产权是怎么的?难道不属于我们的共同财产吗?
婚后买房产权问题(一) 案例:我跟丈夫结婚后一起买房,是按揭贷款的,购房合同上只有丈夫的名字,产权证上也只有丈夫的名字,现在我们因为感情出现问题想要离婚,丈夫说那房子是他的我不能分割。请问婚后买房的产权是怎么的?难道不属于我们的共同财产吗? 解析:婚后买房的产权问题,其实婚后是你们一起买房的,虽然合同上没有你的名字,但是买房的钱是属于你们的夫妻共同财产,那房子你也是有份的。 只要买房时你没有出具过放弃对该房产的所有权的公证书,不管是谁的名字,谁付房款,此房子都是夫妻共有财产。因为付房款的来源是夫妻共同财产。 但如果有你放弃所有权的公证书就只能算是男方财产了。关于房产过户事宜(二)问:我的姥姥有一家老屋,因为我是孙子中最大的那个,所以姥姥很疼爱我,现在她想将其给了我,咨询律师,如何处理房产过户事宜呢? 答:房产过户手续: (1)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房地产权利证书; (4)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决定书,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按规定需公证的,应提交公证的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赠与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继承证明文件,或房地产交换协议书,或房地产分割协议书; (5)已设定抵押权的,应提交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文件; (6)人民法院强制性转移的应提交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7)非法人企业、组织的房地产转移,应提交其产权部门同意转移的批准文件; (8)行政划拨、减免地价的土地,应提交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和付清地价款证明; (9)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房地产的,应提交中标确认书、拍卖成交确认书、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书和付清地价款证明; (10)属于政府福利性商品房的应提交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复; (11)拆迁补偿的应提交拆迁补偿协议书; (12)房地产共有人同意转移的意见书; (13)收购或合并企业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14)国有企业之间或其他组织之间的房地产调拨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15)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文件。有关于房产纠纷的问题请咨询华标律师事务所:40088898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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