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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那份法治的理想,我们仍需撸起袖子一起向前闯!

来源:玉品健的博客 作者:玉品健的博客 人气: 发布时间:2017-03-17
摘要:为了那份法治的理想,我们仍需撸起袖子一起向前闯!文/玉品健2016年已经过去,2017年扑面而来。在过去的一年里,甚至自从2015年7月9日至今,我们遭遇到了一股强劲的反法治的逆流,这股逆流甚嚣尘上,有如滚滚阴霾压将过来,几乎要让我们窒息。自由、民主、法
为了那份法治的理想,我们仍需撸起袖子一起向前闯!文/玉品健2016年已经过去,2017年扑面而来。在过去的一年里,甚至自从2015年7月9日至今,我们遭遇到了一股强劲的反法治的逆流,这股逆流甚嚣尘上,有如滚滚阴霾压将过来,几乎要让我们窒息。自由、民主、法治的光明似乎全被这股逆流遮天蔽日,至今一直笼罩在我们上空。一、法治阴霾滚滚而来在过去的一年里,发生了好多反法治的事件,让我们这些真正追求自由、民主、法治的法律人伤透了心,甚至对所谓的“依法治国”、所谓的“自由、民主、法治”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产生了动摇和绝望。所谓“法治”有如儿戏?2016年夏天,发生在南方某省的某村官被控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林某案,嫌疑人的家属依法委托律师为嫌疑人提供辩护、律师依法接受委托、办理了所有合法手续——一切都是在国家依法制定、颁布、生效的法律框架内的辩护活动,却被有司以“莫须有”的理由强令律师退出该案,并责令保证不能继续参与、不能发表评论,甚至不能转载任何有关该案的文章和消息。在演出了一场“不需要律师辩护”的闹剧之后,又非法指定了辩护人。所谓的“法治”连儿戏都不如,为世人留下茶余饭后的笑柄。“颠覆浪潮”已经来临?接下来便是8月审判,有司分别以颠覆国家政权罪对翟某、周某、胡某等人做出了有罪判决。在做出判决之前,先将“考拉”予以释放,并通过“考拉”对人权律师进行抹黑、为后面的审判造势;接着,对王某宇律师变更强制措施,让王某宇律师出来作污点证人对前述三人的非法行为进行渲染……这一切的背后交易我们不得而知,对于周某等三人的所作所为由于我们都没有掌握第一手材料,无法论断。但在整个“8月审判”案件的审理过程中,随处可见的是对法律程序的破坏,对当事人、辩护人诉讼权利的侵犯。比如,不允许律师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强令家属解聘自主聘请的律师,非法指定辩护律师等。总之,《刑事诉讼法》上所明文规定的东西,一到某些司法机关的手里,便被歪曲、被滥用到无以复加的地步。让人对所谓的“依法治国”大失所望。“8月审判”在毫无悬念的强力判决中落下帷幕——有人在法律的名义之下赢了,但在道义上却彻底地失败了。两部新规严打律师?紧接着,有司马上出台了新的《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律师执业管理办法》,针对“死磕派”律师们的较真辩护、针对人权律师们的勇敢挑战,不惜违宪、违法、违规,明令禁止律师“对本人或者其他律师正在办理的案件进行歪曲、有误导性的宣传和评论,恶意炒作案件”,甚至不分青红皂白地禁止律师参与“当事人或者其他人员到司法机关或者其他国家机关静坐、举牌、打横幅、喊口号、声援、围观等扰乱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的非法手段,聚众滋事,制造影响,向有关部门施加压力。”等等,极尽打压律师之能事,试图将律师们调教为听话、顺从、迎合公权力的应声虫,以便公权力更加肆无忌惮地为所欲为。全国168名律师愤然联署,针对两部新规众多违宪违法之处向有关部门举报和投诉,甚至有人启动罢免某部领导人的动议——然而,面对无比强大的利维旦,律师们的义举竟未能在这潭死水中激起涟漪。刑讯逼供空穴来风?众所周知,在8月审判中,尚有李某平、吴某淦、谢某阳等人未出庭受审。据说这些人也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但坚决不认罪,而且坚决要由自己聘请的律师来为自己辩护,拒绝接受非法指定的“官派”律师来辩护,并拒绝各种利诱和妥协。因此对他们的审判就没那么顺利了。据后来经过千辛万苦最终得以成功会见以上被告人吴某淦、谢某阳的辩护律师透露,由于两人均不接受有司的套路,在看守所里在不同程度上都受到了酷刑和虐待。特别是谢某阳律师,其辩护律师甚至在会见室里亲耳听到谢某阳律师从走廊里传过的号叫声。这些细节,我等作为局外人,绝不可以“眼见为实、耳听为虚”来否定其真实性,在保密性、封闭性、公权至高无上性的看守所里,我们宁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此前已经获得昭雪的冤假错案,有多少是在刑讯逼供中造成的?由此可见,已有多少罪恶在看守所里发生?又将有多少罪恶在等着要上演?强制失踪让人恐惧?2016进入最后一个月的时候,突然传来江天勇律师失踪的噩耗。据悉,江天勇最后与家属联系是其登上从湖南长沙到北京的动车之前,其向家人报告说已经购买到从长沙到北京的火车票,但火车到站时却没有江天勇律师的踪迹,电话也无法打通,不得不聘请律师到处查寻。从购票大厅、到安检入口处、到候车大厅、到北京目的地火车站,都问了个遍;从火车站普通工作人员,到车站商店老板和员工,再到车站派出所,尽量不留死角地一一询问,所有人员都矢口否认曾经见过江天勇律师,更未曾见过有人在火车站范围内被强行带走。最后,律师和家属不得不到派出所按人口失踪来报案。江天勇律师莫名失踪21天之后,有司所有主流媒体统一发布消息称:江天勇因冒用他人身份证件,并涉嫌非法持有国家机密文件、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等违法犯罪,先于2016年11月21日被公安行政拘留9日,并“依法”通知了其家属;之后公安机关对其又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同样也“依法”通知了家属。但家属却未能收到通知,直到有一天,所有的官方媒体做出了同样的报道,家属才同时收到通知。关于警局与邮局之间相互配合“默契”、致使当事人收不到各种法律文书,我也曾经多次领教过。他们的套路大致如下:(1)根据法律规定,公安须于24小时之内通知已被羁押嫌疑人的家属,于是,他们便通过挂号信的方式将《拘留通知书》等法律文书通过邮局寄出去,并以寄信回执作为其已经履行通知义务的证据;(2)根据《邮政法》第37条的规定,农村、牧区的邮件,一般投递到乡或者行政村的固定地点。但自从包产到户之后,农村不再像以前那样行政组织性较强,大多数村民都不会有事没事到乡里、村里瞎逛,投递到乡里或村里的结果,要么是被长年搁置在那里直到丢弃,要么查无此人而被退回。我本人也曾遭遇过好几次,公安查底时,样样通知书都有挂号信回执,但家属就是没收到。公安就是通过这种丢失率或者退回率几乎达到百分之一百的挂号信的方式,来履行其通知义务的。(3)尽管《邮政普遍服务标准》规定不同情况下信件投递的时间,但却允许有不按时间投递的例外,而且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对于迟延投递都没有明确规定邮政局必须承揽什么责任,因此,挂号信之类的信件,相关部门就可以根据需要决定投递时间了。年末来临时,北京丰台检察院突然宣布对雷洋案中五个涉案人员整体不予起诉,着实把“依法治国”狠狠地掌掴了,也给那些一直要求严惩滥用权力的警察的人们一个大嘴巴——在人们还没回过神来的时候,雷洋案便在1200万元的历史性“天价”赔偿中、在全国千千万万网友的错愕中硬生生地结束了。二、冲破阴霾的几缕曙光回首2016,在滚滚的法治阴霾中也略见几缕曙光。首先是吴良述律师勇于跟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法院“较真”并且取得初步的胜利。通常来讲,律师是私权的代言人,而法院则是高高在上的公权的代表,在中国当前特有的权力本位的国情之下,民见官从来都是矮三分的,平民在官老爷面前从来都是唯唯喏喏,极少敢于跟他们较真的。但事情到了吴良述律师这里,就发生了天大的变化,吴律师不再墨守成规,不再唯命是从、唯官是尊,竟然跟他们讨要一个说法。在应当立案不予立案、在应当出具回执或者收条不出具的情况下,吴律师坚决要他们依法办事。在法院的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看来,从来到他们这里办事、办案的群众,都是矮他们三分的,在他们这里,他们才是主人,正所谓“我的地盘我作主”,一切外来办事的群众都必须听从他们的颐指气使,如今,吴良述律师竟敢跟他们较真、竟敢要他们出具回执,这分明是来找碴的、是严重侵犯了他们的官威和尊严的,于是就怒从心中起、恶向胆边生,就要把吴良述律师关到封闭的房间里,以怀疑其录音录像为由对其进行群殴,好在吴良述律师去法院之前没有吃得太饱,而且估计身体也比雷洋更能抗打击,在跟法院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抗击过程中仅仅被抓破了几处表皮和扯烂了裤子,否则就有可能变成了“雷洋第二”。“扯裤门”发生之后,全国掀起了一股声讨法院暴力殴打律师的风潮,在这样的狂风暴雨中,吴良述律师顶住了很多压力,坚持要求追究法院相关违法人员的责任。最后,在全国舆论压力之下,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不得不对相关人员作出了违纪处理,尽管处理得很轻,但在一片法治阴霾之中,总算撕开了一条缝隙,露出了一丝法治的曙光。其次是公民录音录像权的初步胜利。2016年的春夏期间,全国范围内发生了几起因为针对公权执法录音录像而被粗暴对待的案件,上述吴良述律师就是因为法官怀疑其录音录像而被殴打的;兰州两个大学生也因拍摄公安执法而被带回派出所打烂屁股,再加上深圳“姐妹花”通过曝光警察滥用职权、粗暴执法的视频而得到较为公正的处理,人民群众意识到了录音录像对于公权执法的监督作用,因此,全国范围内又掀起一股不得干涉公民对公权执法行为进行录音录像的呼声。最后,公安部不得不在2016年7月26日举办的全国公安机关规范执法视频演示培训会上强调:围观民众拍摄不影响执法,民警不得干涉。这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公民对公权的监督权。这也算是2016年法治建设中难得的一缕曙光。最后是雷洋案所汇集的民意的力量,特别是中国人民大学校友群这一支崭新的力量,让人们看到了法治的另一缕曙光。前文有述,雷洋案在中国法治建设中的负面影响远大于它的正面影响,但它的正面影响是客观存在的。这就是民意的力量,警察滥用职权致人死亡的行为惹了众怒,全国千千万万的网友在网上口诛笔伐,形成了巨大无比的舆论力量,检察院之所以做出不予起诉的决定,有部分原因正是因为担心揭示真相之后会激起更大的民愤,到时候出现难以收拾的局面。两害相权之下,只好选择掩盖真相、牺牲法治,保住政局稳定。但这一举措恰恰反应了民意在雷洋案件中所聚集的力量,特别是中国人民大学校友群体所形成的民意,这是一股群体意识较强的力量,而且是可以到处复制的民意形式,这也许是未来推动中国法治建设不可或缺的民间力量。也正是这一点,让人们看到了法治的一丝曙光。三、法治之路任重而道远,你我皆须愈挫而弥坚自由、民主、法治是让人无比向往的美好的价值,相信世界上大多数的人民都在孜孜不倦地追求着,有的国家已经较好地实现了这些价值,有的国家尚需进一步努力,有的国家则尚未开始。我国的自由、民主、法治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就,比以前进步了许多,但与西方先进发达国家相比,自由、民主、法治的程度还有很大的差距,与人民对自由、民主、法治的需求也还有很大的差距,尚需加大建设的步伐,积极推动法治的发展。在自由、民主、法治建设的过程中,必然会有一部分人的特权或者既得利益受到减损,既得利益受到减损的这部分人必然会誓死捍卫他们的利益,因此,反法治的逆流就不可避免地要产生,而且有时候还出人意料的疯狂,但这样的疯狂并不可怕,因为正如人们常说的那样:上帝欲令其灭亡,必先令其疯狂。反法治的逆流越是疯狂,其灭亡的大限则越来越近;当我们感觉到法治建设越来越难,这也正是成功即将来临。法治之路尽管任重而道远,但自由、民主、法治等这些价值是值得我们用一生去追求的美好的东西。我们初心不改、愈挫弥坚,必定能够实现法治的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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