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室动态 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检察院时间:2016-11-24 16:10:00 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检察院入额检察官宣誓仪式 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检察院对被追逃回国的“百名红通人员”蒋谦采取强制措施 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检察院按照规范化要求新建成的“一站式”检察服务大厅受到人民群众广泛好评 简介: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检察院是湖北省基层检察院建设的“排头兵”。近年来,该院瞄准人民满意目标,坚守公平正义价值取向,坚持“依法履职尽责,服务保障大局”工作主线,在服务大局、司法办案、队伍建设、创新发展等方面充分发挥了“敢为人先、追求卓越”的表率和标杆作用,先后获得了全国文明单位、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全国模范检察院、第六届“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等荣誉。 锐意改革 抢抓机遇 近年来,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检察院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落实“八化”要求、建设新型检察院为目标,统筹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和各项法律监督工作。继获得全国十佳基层检察院、全国模范检察院、全国基层院“四化”建设示范单位荣誉后,又先后荣获了全国文明单位、全国“五·一”劳动奖状、第六届“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全国巾帼文明岗、全国检察文化建设示范院、全国检察机关科技强检示范院等荣誉50余项。 一、落实司法责任,规范司法行为,司法办案规范化标准化明显进步 一是积极推进司法责任体系落实。按照“抓两大、放两小”的原则和权限清单规定进行授权分权,确保检察官成为有权有责的办案主体。将内部机构整合为“八部一局”,即侦查监督部、公诉部、贪污贿赂犯罪侦查部、渎职侵权犯罪侦查部、综合检察部、民事和行政检察部、案件管理部、政治部、司法行政管理局,促进了机构扁平化和办案专业化。健全办案组织形式,由检察官配备必要的检察辅助人员组成基本办案组织,构建监督制约体系,外部监督与内部制约相结合,筑牢防范机制,避免权力滥用。 二是积极完善司法办案工作机制。完善职务犯罪侦查工作机制,大力加强侦查信息化建设,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办案数量、质量居全省检察机关前列,有5件案件分别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反贪部门“精品案件”、全省反贪“十大精品案件”、全市反渎十佳精品案件。完善诉讼监督工作机制,大力推进诉讼监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体系化建设,切实加强和规范对诉讼活动全过程的法律监督。先后有1份法律文书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民事行政检察优秀法律文书,1件案例入选全国刑事执行检察部门羁押必要性审查十大典型案例。院驻汉阳看守所检察室被最高检授予全国检察机关派驻监管场所示范检察室。 三是积极提高司法办案信息化水平。突出抓好办案区、侦查指挥中心等升级改造和综合性受理接待中心等规划建设,有效满足新形势下司法办案和发展需要。根据办案实践需要选配侦查指挥车、手机取证系统及介质恢复系统等一批科技侦查装备投入使用,实现信息导侦,切实发挥现代科技服务办案、保障办案的作用,被授予全国检察机关科技强检示范院。在2015年举行的全省信息化大比武活动中,荣获“全省检察机关信息化建设综合评比优胜单位”;参与办理的1起案件被评为“全省信息化侦查精品案件”;2名干警分别荣获全省检察机关“互联网+检务”应用能手、全省信息化初查业务能手称号。 二、实行分类管理,提升素质能力,检察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明显提升 一是实行检察人员分类管理。经严格考试、考核,择优推荐,选任首批员额内检察官共40人,33名(除7名任院领导的检察官外)检察官员额配置在办案一线部门,入额检察官均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其中15人具有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20多人次曾获全国、省市级业务标兵、业务能手等称号。结合个人意愿和司法办案需要,实行双向选择,对检察官助理、书记员等40名辅助人员进行合理选配。12名原综合部门行政人员及综合业务能力突出的原检察员,留任司法行政序列,保持司法行政工作的稳定性。 二是提升领导班子建设科学化水平。认真贯彻高检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党组建设的指导意见》,班子成员以身作则,自觉做信念坚定、严守法纪的表率,不断提升党组责任担当和能力水平。改革试点过程中,院党组始终以高度政治自觉,把改革重任扛在肩上直面矛盾问题,探索解决路径。计入员额的院领导带头办理案件、出庭支持公诉,以实际行动推动各项改革要求落地生根。 三是狠抓检察人才队伍建设。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两学一做”等系列学习教育,强化职业教育,积极培育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的检察职业精神。不断丰富完善具有时代特色的汉阳检察文化体系,为检察工作创新发展提供有力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完善教育培训制度,努力建设一支复合型检察官队伍。切实发挥国家检察官学院教学实践示范基地、高检院理论所联系点等平台作用,着力打造高层次专门人才。先后有3名干警分别获得全国检察机关首届预防素能比武“金牌优胜标兵”、全国侦查监督业务标兵提名奖及“优秀汇报与答问奖”、全国优秀公诉人提名奖;15人入选高检院、省、市院人才库;3人获评“湖北省十大优秀中青年法学家”、“湖北省优秀中青年法学家”,1人被评为“全省检察业务专家”,30人次被评为省、市院业务尖子、优秀公诉人和办案能手。检察队伍建设经验得到了全国政法队伍建设工作会议的肯定。 三、健全管理体系,提升科技含量,检务管理科学化信息化明显增强 一是完善司法管理新机制。深入推进案件管理机制改革,对案件受理、立案、审查、结案和移送等主要办案流程进行监控,及时评估、预警、处置司法办案中的风险,切实提高办案质效。全面应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实现对司法办案全程、统一、实时、动态管理和监督。规范涉案财物管理,建立“一案一档案”,确保涉案财物接收移送工作规范有序。进一步细化完善接待律师、诉讼代理人的程序和标准。院案件管理工作经验被高检院办公厅转发推广,并被高检院确定为全省唯一的案件管理工作联系点。 二是完善队伍管理新机制。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建立与省级统一管理体制相适应的检察长、班子成员和其他检察干部的管理制度,探索建立与检察官岗位素能相匹配的考核体系。强化绩效责任,引领各项检察工作持续健康协调发展。2014年以来,在全市检察机关基层检察院建设工作量化考核指标综合统计排名连续位列第一,先后有140余人次荣获中央文明委颁发的中国好人、全国“三·八”红旗手、个人一等功、湖北省劳动模范、湖北省“五·一”劳动奖章、湖北省青年“五·四”奖章等荣誉称号。 三是完善政务管理新机制。坚持推进财物统管改革,建立科学规范、系统完善的制度保障体系。积极推动管理手段由传统型向信息化转变。应用移动综合办公系统,建立现代化的检察政务管理机制,促进作风转变,提高工作效率。加强执行力建设。加大检务督察力度,强化对各岗位、环节的督促检查。健全完善督察程序流程、请销假备案、情况通报等制度,形成科学规范的检务督察制度体系。 四、发挥检察职能,下沉检力,服务社会公开化精细化明显推进 一是推进全方位检务公开。探索“互联网+检务”工作模式,打造“门户网站、博客、微博、微信”四位一体的“阳检网阵”,向社会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2235条,有重大社会影响的职务犯罪案件、刑事案件信息97条,公开终结性法律文书640余份,受理辩护与代理预约600余人次。坚持和完善“公众开放日”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参加不起诉案件公开审查、公开宣布、羁押必要性审查、执法检查等65人次,提高司法透明度和公信力。 二是积极参与创新社会治理。积极参与全区社会面治安管控、特殊人群服务管理等专项整治行动。深入落实检察官以案释法的规定,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社区建立“检察官民情驿站”,设立检察巡回服务组,实现检察服务工作在全区118个社区(村)全覆盖,加强基层群众检察服务。依托“知音.雨露工作室”,继续深化“捕、诉、监、防、维”一体化工作模式,落实好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特殊诉讼程序和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八项措施。 三是积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完善“两法衔接”平台建设,加大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非法行医、非法经营等危害社会稳定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深入贯彻高检院“十八条”、省院“鄂检十条”和市院“工作细则”,切实保障和促进非公经济健康发展。主动加强了对本辖区内非公企业的沟通联系,为非公企业提供查询服务,促进企业依法规范经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