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蒙古 正义网呼和浩特12月7日电(通讯员 连春霞)内蒙古一负责审核的公职人员,利用为企业审批专项资金项目的便利,成功帮助三家企业申请资金上千万元,并收取“好处费”40万元。近日,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回民区检察院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对被告人白某提起公诉。 现年55岁的白某是内蒙古某单位副调研员,负责企业专项资金项目审核工作。2010年至2011年,白某利用其负责企业专项资金申报、审批的机会,通过中间人联络到有资金申报需求的三家企业,并帮助三家企业申请到专项资金1000多万元。按照当初约定,三家公司支付给被告人白某90万元好处费,其中白某将50万元支付给了中间人何某,剩余40万元被自己占有。此外,白某还对家庭中的300多万元财产不能说明来源。2015年12月,白某被警方批准逮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