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大生建议:取消刑法中没收个人财产的规定
来源:党主立宪 作者:党主立宪 人气: 发布时间:2017-03-17
摘要:友情提醒 最近,保护产权的问题又热起来了。鄙人凑个热闹,建议将刑法中没收个人财产的规定废掉。理由如下: 第一,没收个人财产实际上是没收个人合法财产。如果是非法财产,法律另有说法,叫做“追缴赃款赃物”“没收非法所得”,等等。 第二,没收个人合法
友情提醒 最近,保护产权的问题又热起来了。鄙人凑个热闹,建议将刑法中没收个人财产的规定废掉。理由如下: 第一,没收个人财产实际上是没收个人合法财产。如果是非法财产,法律另有说法,叫做“追缴赃款赃物”“没收非法所得”,等等。 第二,没收个人合法财产是为革命服务的。现在,革命结束了,政治挂帅、阶级斗争为纲也不搞了,要依法治国甚至要全面依法治国了,自然不能继续没收个人合法财产了。 第三,没收个人合法财产没有宪法依据。宪法中没有授权法律和国家机关没收个人合法财产的规定,相反,宪法规定,个人合法财产不受侵犯。这里的不受侵犯包括不受个人、组织、国家机关的侵犯,也包括不受刑法的侵犯。 第四,没收个人合法财产不合天理人情。任何人都依赖财产而生活,没收了罪犯的合法财产,等于剥夺生命。被没收合法财产的罪犯不一定犯的是死罪。即便是死刑犯,他的合法财产应当由他的近亲属继承,而不能被法院没收。法院没收破坏了宪法保护的继承权。 第五,没收罪犯个人合法财产没有必要。犯罪行为的确会给他人、社会、国家造成财产损失,为此,法律中已经设立了相关制度强迫犯罪分子赔偿,这些制度包括刑事诉讼附带财产诉讼制度、罚款制度、罚金制度,等等,没收个人合法财产纯属多余。 第六,没收个人合法财产的刑罚是唱红黑打的保护伞。有些人热衷于唱红黑打,就是冲着公民合法财产来的。他们为了获得不义之财,鼓动民众唱红,在红歌的掩护下,将守法者打成违法者,将一般违法者打成犯罪分子,将普通法罪分子打成严重犯罪分子,然后没收他们的合法财产。这样的教训该总结总结了。 第七,没收个人合法财产的刑罚是资产外逃最强大的推动力。最近几年,中国公民在国内投资的积极性越来越低,向国外投资的积极性越来越高,何也?你懂的!*刘大生2016年9月7日星期三于南京求稗书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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