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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再让生命为建设“赶工期”而“买单”

来源:张春生 作者:张春生 人气: 发布时间:2017-03-17
摘要:时事评论 别再让生命为建设“赶工期”而“买单” 24日7点多,江西丰城发电厂三期在建项目冷却塔施工平台坍塌,已造成74人遇难,2人受伤。28日凌晨,公安机关将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的9名责任人依法刑事拘留。(11月28日新华网)11月24日7时左右,江西省宜春市丰
时事评论 别再让生命为建设“赶工期”而“买单” 24日7点多,江西丰城发电厂三期在建项目冷却塔施工平台坍塌,已造成74人遇难,2人受伤。28日凌晨,公安机关将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的9名责任人依法刑事拘留。(11月28日新华网)11月24日7时左右,江西省宜春市丰城电厂三期在建项目冷却塔施工平桥吊倒塌,造成横版混凝土通道倒塌,事故目前已经造成74名现场工作人员遇难,且死亡数据很可能还会继续攀升。作为“近十几年来电力行业伤亡最为严重的事故”,这场事故的确教训惨痛。昨日国务院丰城“11·24”事故调查组召开首次全体会议,明确不管涉及什么人“都要查清查准,一查到底”,可见这次安全事故的教训之深。事故发生后,公安机关迅速成立专案组,展开全面调查,并控制相关责任人员。28日凌晨,丰城市公安局将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的张某某、尹某某等9人依法刑事拘留。相关责任人虽然都看似受到了相应的惩罚,但要想让葬身于此次事故中的74条冤魂安息,估计还得彻底调查造成这一悲剧的原因,从而依法处理、从严溯责。初步看来,与建设施工单位压缩工期、突击生产、施工组织不到位、管理混乱等脱不了干系。随着调查地展开和深入,众多的“罪魁祸首”中“赶工期”当仁不让地独占了“始作俑者”的鳌头。任何工程都会有根据科学规律而来的建设周期,一旦随意压缩工期,必然会抬升事故风险。虽然我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已经明确规定,任意压缩合理工期的,责令改正,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但是很多施工单位总是会抱着侥幸心理,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正所谓“欲速则不达”,于是近年来“赶工期”现象在建筑行业普遍存在。“赶工期”对建设单位而言,工期越短完工越早,项目越能早日投用,能省钱还能尽早从项目赚钱;对施工单位来说,工期越短,设备租赁费用、人力资源投入越少,资金成本也越低。如此一来,可谓“一石二鸟”,于是“赶工期”便自然而然地成了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默契”之举。为别再让生命为建设“赶工期”而“买单”,在笔者看来,相关部门必须建立工期科学评估与核定制度,并将合理定额工期作为不可逾越的“红线”,必要时可以借助法律为其保驾护航,对违法单位一经发现,即刻严惩不贷。【四川 刘正猛
责任编辑:张春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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