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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官并不意味着高人一等

来源:张春生 作者:张春生 人气: 发布时间:2017-03-17
摘要:转载研究 学者简介:唐亚林复旦大学国际关系与公共事务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复旦教授评《我不是潘金莲》:做官只不过是一种职业而已,并不意味着高人一等政治生活化与情色道德化背后的中国人人生——评电影《我不是潘金莲》文 | 唐亚林摘要做官只不过是一种
转载研究 学者简介:唐亚林复旦大学国际关系与公共事务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复旦教授评《我不是潘金莲》:做官只不过是一种职业而已,并不意味着高人一等政治生活化与情色道德化背后的中国人人生——评电影《我不是潘金莲》文 | 唐亚林摘要做官只不过是一种职业而已,并不意味着高人一等,而违背自己良心的做官行为不仅给百姓带去苦难,也让整个体制蒙羞。我不做上访研究,对访民的看法基本来自于媒体报道和官员访谈,还有基于年轻时农村生活的经验判断。唯一一次与访民有直接接触的机会,来自于乘火车的经历。大概五六年前,我到安财大去讲学并参加论文答辩,因为临时买票,没买到动车票,只好买那种夕发朝至的慢车,碰巧买的是从上海到北京的进京火车。本来从上海到蚌埠的动车也就两三个小时,而慢车则要五六个小时。坐下后不久,我发现坐在同一节车厢的乘客,几乎都是上海人,因为他们都讲上海话。这些乘客,有三五成群的,有单独成行的,他们都彼此认识,相互都打着招呼,都是进京上访的。于是,我与他们中一些人攀谈了起来。通过交谈,略知他们各自的诉求和境遇,有的是因为自己的父母早年去了新疆,为了让自己的孩子户口能够迁回上海(向我诉说遭遇的已退休女性的小孩已经二十七八岁了,在上海打工,已结交了女友,却不敢结婚,因为一旦结婚,就可能不符合回迁政策。记得当时我看到风霜写满这个年过半百女性的脸庞,内心很是感慨,因为上海这个年龄段的女性通常保养得都比较好)。有的是因为房屋拆迁问题,这是个老大难问题。记得当时我问了一个很幼稚的问题。因为他们周末定期去北京上访,彼此都认识,为何不联合起来发挥人多力量大的作用?得到的答复是一到北京,他们就各奔各自要找的单位或部门前去上访。而且,上海人的门槛精,各有路数,怎会让别人轻易搭便车?上访也上出了“囚徒困境”问题来。夕发朝至的火车,意味着要在火车上过夜(硬座,自然睡不好),也意味着更便宜的车票,而且,车厢内空气污浊,人声鼎沸,底层民众生活的艰辛与苦难由此可见一斑。这幕深刻的记忆,因为电影《我不是潘金莲》又一次被重新勾起。1法理与人情 村妇李雪莲因为想在城里多分一间房问题(想生第二胎,且孩子最终流产了,只是在电影最后才交代),与丈夫秦玉河办了假离婚。谁知丈夫秦玉河假戏真做,却跟别人结婚了。这让李雪莲无比愤怒,找到拐弯抹角的亲戚县法院法官王公道,想请他做主,先判这场假离婚是假的,然后她再与秦玉河结婚,再离婚。李雪莲的诉求很符合她认定的道理——假的怎能当成真的呢?就是要离婚,也要正当名分地离,不能假戏真做。这是李雪莲生活在这个世界上的日常之理!可法官却不这么看,道理很简单,双方从法律上各自出自的证据(包括证人的证言),都只能证明当初的离婚是真的,结果当然是李雪莲败诉了。心有不甘的李雪莲开始认定县法院法官王公道有问题,于是先找县法院院长陈情,再打着“冤”字招牌跪在县政府门口,拦住县长车子喊冤,谁知被县长巧妙地脱逃。接踵而至的打击,让李雪莲直接找秦玉河当面解决问题——只要他承认当初的离婚是假离婚,她就认了这件事,否则她就咽不下这口气。恰恰这口气是普通民众生活的日常之理的真正奥妙所在!谁知秦玉河在一个公众喝酒的场合,不愿意单独与李雪莲交谈(怕她私自录音【现代通讯技术赋予人为了自己的利益可以使用的一种防不胜防的反制手段】,进而坐实了假离婚这件事情,显然对他的再婚不利),反而在公众面前抖落出李雪莲当初与他结婚时不是处女。这是千百年来中国女性最易被打入的声名狼藉的“饿死事小,失节事大”的万劫不复深渊。告状不成倒也罢,反而把自己给逼成了活生生的“潘金莲”!这是李雪莲告状和被逼与秦玉河私了时所无法预料的“意外事故”。旧愁未除,新愁又添!乡村生活让中国人最在乎的是一个面子问题,这个面子问题又因为乡村生活的单调乏味、沉闷缺乏生气(尤其是男人们普遍外出打工),而让情色问题呈现彼此心照不宣的默契状态。“打人不打脸”,秦玉河却在公开场合公然给李雪莲贴上“潘金莲”的标签,打破了乡村生活中情色问题私底下暗流汹涌但公开场合无人说破的运行法则。可以想象,自此“破鞋”、“潘金莲”这种狼藉名声,将伴随着村妇李雪莲屈辱的一生。是可忍,孰不可忍!细究李雪莲刚开始告状的目的,是希望法律给她作主,因为在她的日常生活之理中,法律调控人与人的关系这一规范性力量已经成为生活的一种通则,但是,这种力量只是普通民众到万不得已时才使用的最后一招,即最后被逼“撕破面皮”之后的“路数”。也就是说,在李雪莲的认知世界中,虽然“法理情”是国家或者文明社会所倡导的规则次序,但是“情理法”才是规范日常生活的真实法章。而且,在“情理法”的叙事框架下,还需要有一个最终解决问题的既实打实又摸得着看得见的“绩”让人服气和接受,即法理还是要服从人情,服从于人与人的私下约定,服从于夫妻之间的共同算计之道(分房,生二胎,大孩子归男方,小孩子归女方)。可是,“法理情”叙事框架下,法理不容人情,法律只讲证据,不管道德,李雪莲的算计之道失败了(同时也意味着李雪莲被丈夫秦玉河反算计);当法理不容人情,法理解决不了实绩之时,李雪莲又开始诉求更高层面的人情——各级领导充当“青天大老爷”,为民做主。只是李雪莲这种小之又小的人事,在遇事推诿的惯性官场中必然遭遇“滑铁卢”。2小与大 自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以来,当代中国进入了快速发展与剧烈转型的相互纠缠时代。在中国社会的基层,因“发展是硬道理”而催化的社会矛盾主线呈现出鲜明的时代特征。在乡村社会,自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到二十一世纪初头五年的时间段里,“收粮派款、刮宫上环”(简称“要钱”与“要命”)成为激化官民矛盾的主导性因素;自二十世纪末一直到现在,无论是乡村还是城市,因为“经营城市”、“造新城”而引发的土地征收、房屋拆迁等矛盾,“维稳、骗钱(各种转移支付)、吃喝(自2013年后得到有效遏制)”成为各级官员日常工作的“三大主题”。由维稳而催生的对民众报复与上访行动的反制机制,在民间社会与各级官场中得到淋漓尽致的展现。李雪莲的上访在县里得不到有效支持,第一反应是要杀人。可手无缚鸡之力的村妇哪有那么大的能耐呢?于是,李雪莲找到了对她姿色觊觎已久的杀猪匠帮忙。在杀猪匠能够接受的“只要能干那事,就是杀人也成”的交换逻辑里,杀一个人可以,杀一堆人可就不行。“杀一个人是小事”(因为可以神不知鬼不觉地隐蔽解决),千百年来“冤有头债有主”、“杀人偿命”的日常生活之理的熏陶,让这种愤而杀人的行为有了合理的解释。对于杀猪匠来说,还有可以“干那事”的强烈诱惑。这是普通民众日常生活之理的“小”字所在。但是,超出“杀人偿命”的范畴,要杀更多的人,就不是一件小事了,而是一件大事了。且不说小事能否干成,一想到大事的可怕,也让人自然收手,毕竟“干那事”与“身家性命”,孰轻孰重,还是可以掂量出来的。个体的情色问题在一堆人的命面前,“退烧”了。民间社会人事的“小”与“大”之转换逻辑,到官场后就完全不同了。无论是在法院法官、院长眼里,还是在县长、市长看来,一个村妇的告状之所以“小”,一是个体力量的单薄,形不成规模冲击效应,长长的官僚系统链条可以不费吹灰之力予以化解。“把问题摆平就是水平”,自然衍生为“摆平”而生的威逼利诱、强行镇压等种种手段,可以随时将其剿灭在各自掌控的范围之内,李雪莲被关进拘留所学习就是一个明证。二是民众个体诉求的微不足道,让官员群体见怪不怪。在李雪莲为假离婚事件反复奔波上访过程中,假离婚事件对于民众个体可能事大,因为牵涉名誉问题,关涉一辈子的幸福问题,但这对于官员群体就事小;上访行为对于民众个体可能事小,对于官员群体就事大,因为牵涉维稳问题,关涉相互勾连的官帽问题。李雪莲为假离婚反复上访,这个问题在首长、省长和市长眼里,又呈现出了另一种小与大的转换逻辑。在首长看来,成绩固然让人欣喜,问题还是不少,一个简单的假离婚事件居然要通过“告御状”的方式来寻求解决,下面都乱成了什么样子,岂能不拍桌子?!在省长看来,首长震怒了,就是大事,将市长、县长、法院院长撤职只是小事而已。在接替被撤职市长的马市长看来,汲取前任的教训,直面问题,勇于担当,谨记“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千万不可因小失大”,“大”孕生于“小”中,“小”支撑起“大”来,既是民众福祉所在,又是国家希望所系。马市长的忧思,让官场的维稳逻辑发生了质变,也展现了前所未有的曙光——毕竟心系民众之苦难,心系国家之安危,还是官员的根本使命所在,而且体制内愿意思考、愿意担当的官员还是大有人在的。耐人寻味的是,电影所展现的官场上“只对上不对下”、“隆重开会隆重贯彻”、“重大政治活动严防死守”的惯性思维逻辑,让官员们自觉不自觉地将政治道具化、面具化、工具化,并成为日常生活行为方式,进而让所有的苦难在官员群体政治生活化中被消解了,也让党的使命和国家的未来在官员个体的政绩与升迁中被淡化和被遗忘了!往事如烟乎?往事如烟也!从此角度上讲,《我不是潘金莲》的最大成功之处,在于留下一段信史,让民众自行咀嚼,让社会自行疗伤,让官员群体自行担当,让当局自行反思,让中国人的人生永远充满难以琢磨的变数和无限想象的空间。3坚守与出走 电影的最后,有两个情节令人遐思:一个是李雪莲在得知丈夫秦玉河出车祸死后,人一下子就崩溃了。十几年坚忍不拔的无望上访所铸就的“咽不下这口气”的上访行为,曾经最亲密的人和曾经美好的生活彻底葬送之后的报复心态,彻底失去了自圆其说、自我赋能的根基,也让所谓“是否潘金莲”的名誉问题变得微不足道。万念俱灰的李雪莲想用上吊自杀来为自己解脱,谁知果园主人的一席话让李雪莲绝处逢生——不要在一棵树上吊死,自己要死的话也不要害别人,要害别人的话也要去害自己的生死对头。果园主人短短的富有内在逻辑关联的劝解语,让李雪莲的人生执念得到彻底的化解。中国人“有意思的生活”和“有意思的日子”,不是靠“与天斗、与地斗、与人斗,其乐无穷”能够换来的,现实生活还是需要“和为贵”,还是需要用妥协宽容与共生共荣的思维来解决面临的各种问题与冲突。摆脱了心魔的李雪莲在京城开起了小饭馆,阳光打在脸上,一派从容。另一个是在李雪莲京城的小饭馆里,曾经因为李雪莲上访事件被撤职的史县长与李雪莲戏剧地重逢了。被撤职后的史县长回到老家,开了一家家具厂,如今生意兴隆,业务都做到京城来了。谈起过往故事,史县长一脸释然,往事如烟!电影用一种隐喻方式,给深陷官场不可自拔的官员群体一个警示:做官只不过是一种职业而已,并不意味着高人一等,而违背自己良心的做官行为不仅给百姓带去苦难,而且也让整个体制蒙羞,更重要的是失去自我,让自己的人生永远背负着不可卸下的“良心债”枷锁。“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虽说只是千百年来中国人做官的基本理念写照,但其折射的责任精神和使命意识,并不因为当今时代主题的变迁而过时,反而呈现出其日久弥新的悠远魅力。来源:唐家弄潮儿延伸阅读唐亚林:“官员不作为”现象透析十八大以来,中国的经济与政治态势发生了深刻变化,一方面经济态势走向了稳增长、调结构、抓创新、促开放的新常态,另一方面政治态势走向了反腐败、讲规矩、履责任、重法治的新格局,为当代中国的可持续发展塑造了新型动力机制,开创了新型活力源,赢得了国内民众的高度赞誉和国际社会的广泛瞩目。与此同时,在官场,诸如“不贪不占,啥也不干”“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只要不出事就行”“占着位置不干事,拿着工资不出力”等“懒政”“庸政”“怠政”之类的“官员不作为”现象,时有发生。一些媒体在报道此现象时,简单地将反腐败与“官员不作为”现象联系在一起,甚至不分青红皂白地将经济发展迟滞的板子打到整体官员队伍身上。故,分层分类地认清“官员不作为”现象的实质,厘清造成认识混乱、“药方”乱开现象的根源,对症下药,是寻求治本之策的有效路径。认清“官员不作为”的成因及表现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完善,服务型政府理念逐渐落到实处。但是,长期以来,由于对公共权力缺乏有效的制约,对公务员基本角色与责任缺乏有效的定位,对政府与市场边界缺乏有效的划分,对高度集中统一的权力体制缺乏有效的分权与监督,对官员政绩考核缺乏科学的激励机制,导致政府主导型经济发展模式既造就了中国经济发展的奇迹,又引发了一些不规范的权力运作、畸形的政商关系以及“人心不足”的官场心态等现象。官员不作为的成因和表现是多样的,需要分层分类区别对待。据我观察,主要有四种“官员不作为”现象。1、官员角色定位不明或错位而引发的“官员不作为”现象在当代中国的权力结构体系中,自上而下的组织体系和以政府为核心的政权体系,由于所处的地位和方位不同,其承担的角色与功能自然不一。如,在地方层级,地方党委与地方政府的关系是决策与执行的关系,地方政府又是其组成部门的决策机关。而基层各党组织承担执行角色,不再具有决策功能。从纵向层面看,地方党委与地方政府既是各自上一级组织体系的执行体系,又是下一级组织体系的决策体系,分别兼具执行与决策之角色与功能。在党组织体系中,各级常委会承担着决策的角色与功能;在政府组织体系中,作为行政首长的政府负责人承担着最终的决策角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规定,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肩负着决策的角色与功能,担任非领导职务的公务员承担着执行的角色与功能。因此,分析“官员不作为”现象,一定要分清楚主要承担决策与主要承担执行的组织与官员在角色与功能上的差别,分清楚因履行职责程度好坏而引发的责任程度的轻重差别,防止因角色定位不明与错位而“乱打板子”,或者在追责时找不到责任主体等现象的发生。2、程序、流程与规则不透明而引发的“官员不作为”现象现代政府的运作形态有行政服务、运作项目与管制政策三大类。无论是行政服务、运作项目,还是行政审批、管制政策,都需要遵循一定的管理程序和运作流程,实行相应的时效性与透明性规定。在实际工作中,由于程序、流程与规则不透明,缺乏刚性约束,而且因为资源有限,那些选择性强、运作空间大、自由裁量权高的项目,容易导致“吃拿卡要”式“乱作为”等消极腐败现象的经常性发生。如今因“八项规定”“六项禁令”等高压式反腐做法,导致部分官员的“乱作为”行为有所收敛,但并不意味着可以成为“官员不作为”的借口,更要防止用程序、流程与规则的不透明变相为“不作为”预设“挡箭牌”和“遮风板”。3、工作饱和度测评与绩效评价失当而引发的“官员不作为”现象长期以来,对于公务员的岗位职责,尽管强调要有科学的职能分解、职位说明、职责评价,并做好“三定”(定职能、定机构、定编制)工作,但由于缺乏对工作饱和度的科学测评,以及缺乏标准化与流程化管理,导致很多官员整天看上去很忙碌,实际上却是在干“无用功”,甚至用忙碌的“无用功”去推卸应该履行的职责和该做的工作。另一方面,对于普通公务员的五项绩效考评标准——德、能、勤、绩、廉,在实践中要么用软性的评价标准“德”来概括,要么用硬性的评价标准“能”来“一俊遮百丑”;对于领导干部,则多是以片面的GDP增长率来作为主要考察和提拔标准,从而导致对工作岗位职责与绩效测评失当,无以发挥“真作为”的“指挥棒”引导与规约作用。甚至在实践中被一部分别有用心者利用,采取与上级领导“套近乎”的方式,以谋取个人最大的私利。4、矫枉“乱作为”导致心理恐惧而引发的“官员不作为”现象自从中央推出“八项规定”“六项禁令”等高压式反腐做法以来,官场上各种“乱作为”现象得到极大的遏制,原本被扭曲的行政行为得到矫正,但对于如何有效地激励公务员正常作为、有效作为、积极作为的机制与制度并没有相应地建立起来,尤其是“对事不对人”的理性精神远未建构起来。在一些单位和地区,对于明显与公共利益、公共道德相悖的行为,缺乏旗帜鲜明的批评和惩处,不敢碰硬;对于大公无私、敢作敢为,却可能因为处事风格、做事方法而存在各种“争议”的干部,不敢公开面对质疑,做出应有的澄清、褒扬和重用,以致“干好干坏一个样”“上面没有人,干死都不行”这样反常识反绩效反公平的观念充斥官场,其直接后果是公务员得到一种心理暗示,越多做事,就越有可能出错乃至出事,越容易被别有用心的人利用。与其这样,还不如奉行明哲保身的做法,以不出事为最高原则。在各地逐渐加大对“官员不作为”问责的同时,对原有的基于特定情形而设定的诸如“维稳”等“一票否决制”的评价压力,如果缺乏与时俱进的有效清理,就可能让部分领导干部与公务员心有余悸,不敢“冒尖”,不敢“出头”,奉行“不出事逻辑”为上。治理“官员不作为”现象的基本原则确立对党和国家事业“第一忠诚”的根本原则。以饱满的精神状态,为党和国家事业无私勤奋地工作,保持对党和国家事业的“第一忠诚”地位,是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必须树立的根本价值观。坚持主要领导干部的示范引领作用最关键的基本准则。领导干部行不行,公务员跟不跟,群众信不信,关键在作为“领头人”的“关键少数”主要领导干部的示范引领作用。重建普通公务员的职业化伦理规范。实施精细化管理的前提,是在专业化机构里聘用专业化人员,在专业化管理领域里张扬专业主义精神,高质量满负荷规范化地工作,彻底重建普通公务员的日常职业化伦理规范。推进公共管理体系、公共预算体系、公共评价体系“三位一体”建设工作。要取得官员“敢作为”“有效作为”的突破性进展,就必须改变仅局限于行政服务水平提升的公共评价体系建设,综合推进以民主法治为导向的公共管理体系、以廉洁惠民为导向的公共预算体系、以绩效公正为导向的公共评价体系“三位一体”建设工作。推进用人、花钱、办事有机联动。改变用人与办事、花钱与办事、用人与花钱“两两脱节”问题,推动用人花钱办事的有机联动与一体化建设。治理“官员不作为”现象的有效对策针对“官员不作为”的不同成因和表现,需采取多种对策,对症下药,力求治本。首先,以权力清单为基础,以责任制建构为导向,根据组织与官员承担的角色不同,推动决策权与执行权的适度分离,分别建构决策失误追究制和执行不力问责制。围绕“组织与官员该干什么”“如何干”“干不好怎么办”三大问题,在评估与清理“政府该做什么”的基础上,推动决策权与执行权的适度分离,把权力清单与责任清单建设有机统一;同时,加大对各类组织的问责力度,适时推动民主集中制向民主集中负责制的转型。其次,制定明确、详细、透明与可执行的服务流程与项目运行绩效图。任何一项服务与项目,都必须有清晰的服务流程与完成期限、明确的目标及依据、足够的人手及资源、用以显示绩效的评估标准;各政府部门必须准确地确定需要完成的工作,测定工作饱和度,设定工作完成时限,并建立起工作质量标准,写进绩效工作说明书中;设计各类项目运行指南,推动项目信息公开,提供各类项目运行的规范要求和绩效评估标准。再次,强化团队与领导人执行力建设,推动机关单位行政文化生态再造工作。对于适用委任制和聘任制的公务员,强调在日常公务活动中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削减自由裁量权空间,履行“服从”与“执行”义务,发挥专业主义精神,高质量地完成本职工作;对于适用选任制的领导干部,除了强调主动变革与适时创新的战略引领与统筹规划作用外,可根据执行力建设的内在要求,开展在特定范围内允许提名与挑选党政搭档、主要副手以及重要规划与执行部门负责人的试点工作,并赋予对专业技术性强的部门负责人的特定提名与组阁权利。与此同时,旗帜鲜明地对在民主法治框架下敢作为的干部予以积极评价和提拔重用,对于消极无为、混日子的干部依法依规予以处置;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适时调整公务员工资福利水平,为官员队伍创设“心有所系”“心有所安”的行政文化生态环境。最后,加快政府项目运作与公共服务提供等领域的公私伙伴关系构建历程。以民众需求为导向,以结果为依据,鼓励各类市场组织、社会组织、公民积极参与政府项目运作、公共服务的生产活动,建构公共服务提供的公私伙伴关系,全面推进政府职能、政府角色、政府治理方式与政府行政体制的深度转型。“为官不为”类型多样领导干部“为官不为”表现形式是多样的,形成的原因是极其复杂的。既有其主观因素,又有其客观因素;既有上级因素,又有基层因素;既有内部因素,又有外界因素;既有机制体制上的因素,又有思想观念上的因素。有的虽然有其貌似无奈和合理的一面,但更多的是消极、被动、应付的直接表现。辽宁省委党校校委委员郝春禄概括了12种“为官不为”现象:新旧体制转轨过程形成“真空”,没有遵循而不为;患上了“反腐恐惧症”,心神不定而不为;把守规矩和干事创业对立起来,因为行为受限而不为;因个人专长和岗位要求不匹配,人岗不适而不为;对新《干部任用条例》误读,政绩观偏差而不为;因已退居“二线”,没有激情而不为;借口前任领导留下“包袱”,没有干事空间而不为;公务员总体薪酬水平低,没有激励措施而不为;个别地方把群众意见绝对化,致使领导干部不敢作为;考核监督制度缺失,没有硬性约束而不为;班子内部不团结,下级干部怕惹麻烦而不为;优秀干部因长期得不到提拔重用,身心受到伤害而不为。(陆琴辑)来源:北京日报
责任编辑:张春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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