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纠纷之——假道伐虢
来源:长沙合同纠纷律师 作者:长沙合同纠纷律师 人气: 发布时间:2017-03-17
摘要:合同纠纷 原文两大之间,敌胁以从,我假以势。困,有言不信。----------------------------------释义:用于军事上,其意在于先利用甲做跳板,去消灭乙,达到目的后,回过头来连甲一起消灭,或者借口向对方借道为名,行消灭对方之实。【基本案情】: 湖南日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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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 原文两大之间,敌胁以从,我假以势。困,有言不信。----------------------------------释义:用于军事上,其意在于先利用甲做跳板,去消灭乙,达到目的后,回过头来连甲一起消灭,或者借口向对方借道为名,行消灭对方之实。【基本案情】: 湖南日产混凝土公司与长沙红提建材公司签订一份《水泥购销合同》,协议约定:合作时间为2009年6月至2011年1月30日,需方水泥月用量至少在500吨以上,年混凝土使用量在6万吨,若没有达到年使用量,差额部分需方按20元/吨的价格补偿给供应方。合同到期后一个月之内付清货款给供方。如不按约定支付,供方可收取需方逾期该付款项总额每天千分之三的违约金。2011年2月1日,长沙红提建材公司向湖南日产混凝土公司发出《对账单》,双方确定湖南日产混凝土公司应该向长沙某建材市场支付货款580.4万。但是,湖南日产混凝土公司并没有支付任何货款。2011年11月,双方对簿公堂。一审判决:湖南日产混凝土公司支付长沙红提建材公司货款及违约金等共计630余万元。湖南日产混凝土公司不服上诉,二审法院维持原判。长沙红提建材公司遂申请强制执行。经查,湖南日产混凝土公司注册资本为800万元,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为湖南化石建筑公司和章新,所占股份分别为55%和45%。但实际上,湖南化石建筑公司实际出资200万元,章新出资15万元。长沙红提建材公司遂起诉湖南化石建筑公司和章新,要求两股东在不实出资450万元的范围内对湖南日产混凝土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谭律师的解析】:本案件的法律关系并不复杂,案件的判决结果也是符合实际情况,但实际上,在本案中,真正导致本案峰回路转的是湖南日产混凝土公司的一份内部财务审计报告。长沙红提建材公司在在准备申请法院对湖南日产混凝土公司强制执行的时候发现,湖南日产公司已基本处于停工状态,公司除了一堆废旧机器以外,并无任何有价值的财产,在公司的基本账户中也是空空如也。案件顿时陷入绝境。长沙红提建材公司也顿时陷入困境。怎么办呢?眼看着公司就要倒闭,长沙红提建材公司的总经理心急如焚。 一日,他终于想出一个办法:一方面他让人假扮某公司欲高价收购湖南日产混凝土公司进行股权,以借机要求对湖南日产公司进行审计;一方面让自己公司一个信得过的职工的远房亲戚应聘湖南化石建筑公司的财务人员。他暗地里打听到了湖南日产公司委托的财务审计公司信息。功夫不负有心人,长沙红提建材公司总经理找到了财务审计公司的信息,他安排的人员也混进了湖南日产公司的财务部门。后来,结果也一如长沙红提建材公司的总经理计划,长沙红提建材公司拿到了关于湖南日产公司的审计报告。湖南化石建筑公司和章新在不实出资450万元的范围内对湖南日产混凝土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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