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约车新规突显法律人短板
来源:添砖加瓦 作者:添砖加瓦 人气: 发布时间:2017-03-17
摘要:网约车新规突显法律人的短板北上深最近公布了网约车新规征求意见稿,引起了广泛的讨论。经济学界的声音尤为耀眼。10月17日,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专门举办了地方网约车发展与规制研讨会,与会的经济学界专家纷纷发表意见,对征求意见稿进行了深入的批评。
|
网约车新规突显法律人的短板北上深最近公布了网约车新规征求意见稿,引起了广泛的讨论。经济学界的声音尤为耀眼。10月17日,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专门举办了地方网约车发展与规制研讨会,与会的经济学界专家纷纷发表意见,对征求意见稿进行了深入的批评。网约车新规,尽管是一个个地方性规定,但说到底应该是一个法律问题。起草这些征求意见稿的人,个人认为很大可能也是具有法律背景的人,然而,关注并讨论意见稿的却是经济学界的人,法律界却鲜有讨论和发声。这是为什么呢?更令人惊讶的是,经济学界在讨论意见稿时并不是立足于经济学视角,反倒是立足于法律视角。譬如,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薛兆丰教授认为新规存在四大谬误。其中之一是应该以行为管人,而不应该以身份管人。他说,一个人违法犯罪,是由他的行为造成的,而不是由他的身份造成的。比如官员也犯罪,于是能规定某户籍的人不能当官吗!而张维迎教授更加一针见血指出,不能漠视穷人的权利,不能与穷人过不去。周其仁教授还苦口婆心地讲,你有权还要讲道理呀!反观法律界,死气沉沉。法,有良法恶法之分。区分良法和恶法,应该是法律人的专长。在互联网时代,网约车已经成为互联网经济的标志性事件。可为什么法律人很少关注呢?法律人的短板在哪里?这不值得我们法律人认真思考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