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届全国部门法哲学研讨会通知
来源:国民经济法网 作者:国民经济法网 人气: 发布时间:2017-03-17
摘要:第八届全国部门法哲学研讨会通知为进一步推进中国部门法哲学研究,国家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研究中心、福州大学法学院定于2016年11月25-26日在福建省福州市共同主办第八届全国部门法哲学研讨会,诚邀各位专家、学者参加。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第八届全国部门法哲学研讨会通知为进一步推进中国部门法哲学研究,国家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研究中心、福州大学法学院定于2016年11月25-26日在福建省福州市共同主办第八届全国部门法哲学研讨会,诚邀各位专家、学者参加。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题本次会议的主题为“立法的理论与实践”。主要研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立法哲学研究;2.立法政策、立法体制研究;3.立法质量研究;4.市场经济立法、人权保护立法、环境立法、涉外立法等重点领域部门立法研究;5.立法与司法研究。二、会议时间会议时间:2016年11月25日报到,11月26日(全天)为会议时间。三、会议地点梅峰宾馆(地址:福州市鼓楼区西环北路62号) 四、会议规模与参会回执、论文提交1、本次会议参会人员控制在50-60人。参会代表原则上须提交论文,可围绕会议主题自行选题。我们将对提交的论文进行专家审核。2、所附参会回执请填写完整并于2016年10月28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寄回,以便安排会务。3、论文字数8000字以上,撰写体例参照《中国法学》杂志投稿要求进行。论文以可编辑的WORD文档形式提交。4、论文提交截止时间为2016年11月8日24时。论文以电子邮件附件形式发至以下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请在“邮件主题”、“附件文档”名称中注明“第八届全国部门法哲学研讨会论文+作者名”。五、其他事项本次会议不收取受邀代表任何会务费。受邀代表(将通过邮箱或邮寄的方式发送会议通知给每一位受邀代表,请注意查收)参会期间的食、宿、差旅费用由会议主办单位按规定标准承担。六、联系方式林婧,(福州大学法学院)移动电话:18859101129林泉,(福州大学法学院)电话(传真):0591-22866282 移动电话:13860663950电邮:[email protected] 国家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 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研究中心福州大学法学院(代章) 2016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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