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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长宁县林业局竹海林业站站长刘有芳涉嫌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一案提起公诉

来源:网上警示教育基地 作者:网上警示教育基地 人气: 发布时间:2017-03-17
摘要:四川 林业站长发现盗伐后未向公安报告 仅收3000元就放行 正义网宜宾10月18日电(通讯员 印翔)近日,四川省长宁县检察院依法对长宁县林业局竹海林业站站长刘有芳涉嫌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一案侦查终结。 刘有芳,男,52岁,中共党员,长宁县林业局竹海林业站站长
四川 林业站长发现盗伐后未向公安报告 仅收3000元就放行  正义网宜宾10月18日电(通讯员 印翔)近日,四川省长宁县检察院依法对长宁县林业局竹海林业站站长刘有芳涉嫌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一案侦查终结。  刘有芳,男,52岁,中共党员,长宁县林业局竹海林业站站长。2012年2月,时任竹海林业站站长的刘有芳挡获了张某某违法砍伐、收购2根桢楠树后,既没对张某某的违法犯罪行为进行调查,也没有向森林公安机关报告,仅收取了3000元现金后即予以放行,其行为已涉嫌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  目前,此案已由四川省长宁县检察院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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