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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德国宪法案例选释》想到。。。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人气: 发布时间:2017-03-17
摘要:匆匆读完这本《德国宪法案例选释》,我感到信息量很大,一时难以消化干净。通过阅读,我产生了一些不大成熟的想法,姑且拿出来和大家分享一下。 这本书所讲何物,其实书名就已经交代的足够清楚了,在此我也就不必赘述它的魅力所在了。那么,纵览全书,这些著
匆匆读完这本《德国宪法案例选释》,我感到信息量很大,一时难以消化干净。通过阅读,我产生了一些不大成熟的想法,姑且拿出来和大家分享一下。 这本书所讲何物,其实书名就已经交代的足够清楚了,在此我也就不必赘述它的魅力所在了。那么,纵览全书,这些著名的案例往往是补充(或是澄清)了对宪法的解释,提出了某些重要的法学理论、法学方法,从而作出相应判决。这些案例都对后世产生过深远的影响,但是,由于国情的差异,这些具体的宪法理论于我国未必合宜,因此也不能贸然地照搬照抄,拿来就用。现如今我尚且才疏学浅,不能对它们做出恰当的取舍判断,只好先把这些具体理论搁一搁。那么接下来,我将和大家分享一下我在读这本书时发现的其它一些有意思的东西。 我注意到了书中的一个重要主体——德国联邦宪法法院。在书中很多案例中,它引用宪法,解释宪法,提出重大理论,首创法学方法论,从而对宪法诉愿人,职能部门或法律法规作出判决。从书中可见,宪法法院维护宪法秩序,拥有很大权力,可以说是德国宪法学的绝对权威。 尽管反复读到这样一个名词,但我还是对它感到陌生——在中国,并没有这样一个机构。于是,我问了一下度娘:宪法法院是为监督和保障宪法实施而设立的专业机构,主司违宪审查。在我们中国,我们的意识形态不同于他国,我们的国情不同于他国,我们这样一个独具特色的社会主义国家,有着独特的制度体系,因此我们没有宪法法院,与之相关的,我国负责违宪审查的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 那么我就有了一个大胆的想法:我国需不需要设置宪法法院呢?首先这得考虑现实必要性,需要看看我国的全国人大的宪法审查工作做的怎么样,看看在全国人大的监察下宪法的生存状况如何。草民姑且表示,差强人意。我们都曾听说过全国人大颁行宪法修正案,但是鲜有闻全国人大宣布某法律法规因违宪而被废止;宪法作为法,其司法价值应体现在案例之中的被引用,但是我们很少听说某法院依据宪法条款作出判决,相反我们耳闻公民拿宪法上诉却遭拒绝的尴尬。难道是我们公民素质极高,社会风气极好,没有宪法适用的案件了?还是因为我们的宪法年代久远,不接地气?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大法,可实际处境竟是如此,未免难堪。那么,我们就应该反思一下,作为宪法的“监护人”,全国人大是否有不当之处呢。作为国家权力金字塔的顶端,全国人大本身就位高权重,事务繁多,而监督保障宪法实施的工作又极为繁重,更何况人大代表又并非都是法律专业的精英,所以难免会在这方面显得力不从心,全国人大监督宪法的职能好像处于“隐身”状态。 那么,我们是不是就因此否定全国人大的这项职能,甚至直接效法西方国家,以宪法法院取而代之呢?我认为也不可以。首先,全国人大订立,修改,解释宪法的权利是宪法所赋予的,一国之基,岂可说改就改;其次,宪法法院是西方资本主义的产物,他所认同的价值标准我们未必完全接受,更不能轻易拿来衡量我国实际,另外,宪法法院也必然存在其缺陷,未必适应中国国情,未必就能比我们现有或马上改革之后的制度优秀(改革也不是仅仅宪法法院这一条路)。因此,我们对于自己的制度应抱有充分的信心,因为我们的制度是富有生命力的制度,我们已经注意到了已存在的不足,我们正积极努力寻求宪政,我们正加快建设法治型社会,我们有理由相信我们会实现民主法治的社会理想! 在查资料的过程中,我发现已有很多专家学者对有关“宪法法院”问题做过研究,祝愿他们能在该问题上取得重大突破,同时谨以青年人的斗志,我们也不会迷信权威,我们也要努力作出理论上的创新,希望我们无论前辈,晚辈,都能为祖国的法治建设事业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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