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变法,国家就会自杀
来源:王锦奇 作者:王锦奇 人气: 发布时间:2017-03-18
摘要:不变法,国家就会自杀 上海老人三十四年做油饼,因美味可口,价格公道,许多人为了饱口福,不惜浪费时间排队购买,其影响不但闻名上海,英国bbc也作了报道。人怕出名猪怕壮。出头的椽子先烂。木秀于林风必摧之。因专制久,专制下的人事定律都成了“天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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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变法,国家就会自杀 上海老人三十四年做油饼,因美味可口,价格公道,许多人为了饱口福,不惜浪费时间排队购买,其影响不但闻名上海,英国bbc也作了报道。人怕出名猪怕壮。出头的椽子先烂。木秀于林风必摧之。因专制久,专制下的人事定律都成了“天条”:政府出现了:老人的油饼店因无证经营被停业!老人,应该是退休的年龄,应该是受儿女伺候,领取养老金,在家休息的年龄,老人却不休息,坚持烙饼,给这个世界贡献自己的一技之长,为人类制作美食。在中国因人口老龄化,养老金不足,需要延迟退休的时候,尤其需要赞美,褒奖,需要宣传报道的。但是没有,宣传报道的是政府执法,关闭老人店。老人没有要求儿女耽误工作,伺候自己,没有向法院起诉要求抚养费,老人也没有向国家要求困难补助,就是在家门口兢兢业业做烙饼。在鼓励万众创业,大众创新的岁月,李总理知道也应当大家赞美。但没有听到。老人是一个驼背老人,是一个残疾人,他不靠国家,不依赖儿女,不向政府求助。自立自强开着烙饼店,质量被大众追捧,美味被食客铭记和传送。在一个鼓励残疾人自立自强的社会,理应受到残疾人基金会的照顾。几十年如一日,其敬业精神在缺乏耐心,物欲横流的时代,稀缺的如同日月,所以被敬仰!在人造鸡蛋,地沟油泛滥的时代,老人三十多年如一日,没有人投诉,没有纠纷,传送的却是其美味,质量监督局应当给老人颁奖!几十年如一日,多少人在他的小店里尝到了绝世美味,享受到了老人自强、自立、敬业、谦卑精神。他的工作就是他的祝福,就是他的收入,就是他的安静的睡眠,就是他甜美的梦,就是他世界,就是他的命。但看到的报道,是他,如此闻名,久负盛名的小店被关闭,不知道他还能不能安然入睡,还能不能按时醒来,还能不能吃到你烙的饼?政府依据相关法律,“依法”关闭了他的小店。作为律师我大声疾呼:恶法非法,此法不变,国必自杀!看了报道,老人的店没有在规定商业区内经营,老人没有办证。我要问,老人的店影响了周围居民了吗?是带给周围居民的便利,美味多,还是害处多?办证就那么重要?难道一个没有出生证的孩子必须杀死吗?况且这个孩子是一个天才!法律在保护和扩大自由,如果法律在扼杀自由,那么法律的意义何在?如果法律消灭至上美味,至上精品,如果执法在抹去众多美好的记忆,如果执法将一个残疾的老人,自立自强,敬业的老人残害致死,执法就是作恶!人在做,天在看!头上三尺有神明!近二十年来建立的法律体系,大多数行政法是委托立法,是为了维护行政部门不合理存在的“地位”、权力、身份。是管制法,是自由戕害法,是经济扼杀法。任何产品的问题,尤其是质量问题,都应当通过惩罚性赔偿制度解决!如果产品发生侵权,完全可以有受害人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惩罚性赔偿解决,则全民都是执法者,监管者,社会的巨大力量自然会解决食品安全问题。但虽经学者呼吁,就是不实施,因为惩罚性赔偿制度和类似的制度一实施,三分之二的政府部门,四分之三的官员会失去价值!人都是善恶同体,都在追求自己的利益最大化。不受监督的公权力在这一过程中,必然扼杀自由,逐步断绝社会发展的生命力!不变法,国家就自杀!当然,朝鲜也没有灭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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