拷问:是马玉东犯罪还是办案人员犯罪?
来源:天边的彩虹 作者:天边的彩虹 人气: 发布时间:2017-03-18
摘要:舆论监督 拷问:是马玉东犯罪还是办案人员犯罪? 马玉东的所谓“受贿案”,称得上是中国最奇葩的腐败案:国土局长收了开发商法人代表任树平11.5万元“贿款”,却一年接一年、一次又一次地对“送钱人”任树平的违规行为进行毫不留情的处罚,而更“奇”的是,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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舆论监督 拷问:是马玉东犯罪还是办案人员犯罪? 马玉东的所谓“受贿案”,称得上是中国最奇葩的腐败案:国土局长收了开发商法人代表任树平11.5万元“贿款”,却一年接一年、一次又一次地对“送钱人”任树平的违规行为进行毫不留情的处罚,而更“奇”的是,这种悖情悖理的行为,竟然得到澄江办案人员和审判人员的认可,这不由得让人怀疑玉溪和澄江的某些“制服人”不用脑思考问题,而是用脚在“想事”! 国土、规划等部门,是国人心目中的“肥缺”,马玉东作为澄江县国土资源局的局长,他如果有贪心的话又何必收受这区区11.5万元呢?我接触过数十起国土官员贪腐的案子,这种“小儿科”我还是第一次接触!恕我直言,恐怕玉溪和澄江某些“制服人”的贪腐金额也远远不止于这点钱!从马玉东本人的申辩和马玉东律师的辩护词来看,这11.5万元“贿款”压根儿就不能作为证据采信,然而,马玉东案的办案人员很任性:假的可以做成真的、虚的可以做成实的;红的可以说成绿的、白的可以说成黑的。如此“办案”,自然是你无罪也能将你“办”成有罪!你看:马玉东被采取强制措施的头7天里,办案人员可以不办理和出示任何法律手续,抓了就抓了、关了就关了;马玉东的申辩,办案人员和审判人员可以不予置理、不予核实;“行贿人”和“受贿人”相互矛盾、对不上号的供词,办案人员和审判人员可以作为定性定案、定罪量刑的依据......尤其是办案人员为了获取自己所需要的证据,对马玉东实施超越人体忍受能力的刑讯逼供,让马玉东两次昏倒、小便失禁、神志不清、精神崩溃。马玉东为了保住性命和不被逼疯,不得不违心地承认收了任树平的钱——先承认收了5万元,办案人员一声吼,说马玉东没说实话,当马玉东承认收了10万元时,办案人员才开始做笔录和进行同步录相,最后按办案人员的要求写了伪证和所谓的悔过书。如此办案,焉有不冤之理?马玉东案的办案人员信不信?我要是采用你们的违法办案手段,也同样可以将你们办成“受贿犯罪”,你们敢试试吗?不过天性善良的我,即使成了“制服人”,也干不出那种伤天害理、损阴缺德的事体来! 我说马玉东没有收受11.5万元,办案人员肯定不服气,甚至公众也难以服气,因为“无官不贪”四个字已经沁入到了公众的潜意识里,公众认为只要是官员都或多或少贪了、捞了,那好吧,退一万步讲,就算可以质疑马玉东收受了11.5万元,但没有确凿证据证实马玉东收受了11.5万元,就不能给马玉东定罪,最高检多次强调检察官在办案中要贯彻无罪推定和疑罪从无的原则,如2015年9月22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最高检副检长孙谦就媒体所提的“针对这几年发生的冤假错案情况,检察机关有哪些改进措施”时作了这样的回答:一旦认为有罪的证据有问题的时候,宁可不追究!然而,澄江在办理马玉东案时,却反其道而行之,搞的是有罪推定和疑罪从有。习主席发狠话强调决不允许“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玉溪和澄江检察院公然对抗习主席的指示该当何罪?! 话到此处,本博主忍不住提出一个问题:在马玉东案中,究竟是马玉东犯罪还是办案人员犯罪?如前所述,办案人员在审讯马玉东时,让马玉东生不如死——仅此一条,马玉东便不够构成犯罪,因为新的刑诉法明确规定: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应当予以排除。对于马玉东来说,一旦排除了采用刑讯逼供手段获取的无效证据,构成犯罪的人便倒了个儿——办案人员犯有滥用职权罪和刑讯逼供罪,而马玉东则无罪! 值得指出的是,在反腐声浪中,一些地方的执法机关和反腐机构带着“政绩饥渴”办案,这就难免为政绩、为数据而办案;难免打着“反腐”旗号随意抓人“做”案;难免借着“反腐”口号实施打击报复。近两年我发现一个怪现象:有的地方所查处的贪腐案件,其贪腐金额都只有十几万元乃至几万元,如江苏淮安我接触的4个贪腐案,其金额都在10万元左右,马玉东的金额也在这一水准上,且每一起“小儿科”案都是办案人员用刑讯逼供手段“做”出来的,这就让人感到纳闷了:难道江苏的淮安和云南的澄江都只有这种级别的贪腐官员?事实上,两地都有百万级、千万级乃至亿元级的巨贪,而当地的执法部门和反腐机构却不敢去查处,这种现象从一个侧面表明有的地方是在办“政绩案”——既然公民的自由不如办案政绩重要,那么多少错案假汝以行?多少公民的自由在政绩的驱使下被无视并被随意剥夺?可怕的是本应高高在上、无比神圣的法律,却被一些人以政绩为名踩在了脚下,法律的尊严何在?司法的公信力又在哪里呢? 玉溪和澄江检察院违法办案已经到了疯狂的地步,正直的人们在追问:谁来“检察”玉溪和澄江检察院? 反腐与维权博客 罗修云 1301377873@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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