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力从来不会放弃对法律的傲慢围殴
来源:张春生 作者:张春生 人气: 发布时间:2017-03-18
摘要:转载研究 郭天岩 笑谈不算事点上方蓝字"笑谈不算事"免费订法律生活时评杂志司改小思考之八山东寿光执行法官在山东曹县执行案件时,被30余人殴打,然后有警察到场的情况下,因为法官没有按警察的旨意去见韩主席,公安一度离开,围殴人员又来殴打,继而法官让
转载研究 郭天岩 笑谈不算事点上方蓝字"笑谈不算事"免费订法律生活时评杂志司改小思考之八山东寿光执行法官在山东曹县执行案件时,被30余人殴打,然后有警察到场的情况下,因为法官没有按警察的旨意去见韩主席,公安一度离开,围殴人员又来殴打,继而法官让步,去见韩主席。韩主席命令法官取回查封的手续,法官才得以回寿光。看到这消息的第一感觉,就有写点文章来呼吁下,严惩抗法者和渎职者。可联想到自己在执行时的遭遇,比这更惨时,又不知从何写起。便将这事件发到单位群内,与大家一起讨论。其中一个在法院工作了二十多年的老法官说,他在十多年前经历的事比这更惊心和窝囊。那次的执行,是要扣车,受到当事人围攻,陏后增援的法官赶到,坚决要拘留闹事者,并将一名为首者带上了囚车先行离开。现场抗法者越来越多,将其它警车放气,打烂玻璃不允许离开,还将一名法警牙齿打落。僵持之中,当地公安和政府人员赶到现场,此时天色已黑。负责处理此事持负责人说根据当地村民意见,要将被扣留的人送回,才允许车辆离开。无奈之下,他又把押在囚车里并正送往看守所路上的抗法者送回,以换取被围人员和车辆的全身而退。之后,再由市政法委书记召开会议,由公安立案查处,后来的后来,就据说拘留了二个人,结果不得而知。还有的人说,几年前,法官异地强制执行受围攻的事不少。出了事,凭法院一家的力量,是无法解决问题,必须要求助当地政府部门,当地部门或多或少有点地方保护主义意识,因此你说你的法,别人讲别人的稳定,你也没有办法。后来又看到这一事件通过媒体披露后,最高院领导批示了,要严惩抗法者。我们先来看最高院领导批示的对谁有约束力,最直接的约束力是对山东高院。那么法院手中能够对抗法者处理的权力无外乎就是罚款、拘留。这批示公安、政府、政协会不会买帐,还很难说,如果不买帐,就只能协调。正如上次中办和国办发的保护司法人员的权利的文件中明文规定可政府不安排法院和检察院去扫大街、去除草。可仍然有不按文件办事处的地方。中国的事情就是奇怪,你求别个部门去办事,无形中就增加了难度。如果是山东政法委书记批示了,可能效果就一样了。这其中的奥秘,就是关于权力的作用力问题。自古就有不怕官,只怕管的说法。哪怕一个股长,他管着你,要是处处为难你,你日子也不好过,要是一个部长,他不直接管着你,你也不要担心他。老马说,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我说除了这阶级说以外,法律还是权力分配的体现,法律除了对普通老百姓进行统治和驯服外,还有就是统治集团内部的权力分配问题。统治阶级内部意志不可能全部是统一的,他们中间必然有不同的利益代表,代表不同的声音,那么谁掌握了制订法律的权力,谁就会利用这权力来为自己谋利。当利益不能平衡时,就要借助于内部的法律来调节。发展到现在,就是立法权。立法权一方面限制了权力的扩张,一方面给全国人民制订了行为准则。可在权力的天堂里放肆惯了的人,不会轻易地接受法律的限制,有些人甚至认为法律就是他们制订的,既然能订,就能废,所以有践踏法律之说。多少官员受审时总爱说恨自己不懂法。那么我就想问了,为什么国家社会的管理者不懂法呢?不懂法他按什么去管理他的省、市、县、乡、村。按领导的意志吗,按领导的指示吗?我们现在提倡依法治国,要从现在的司法体现改革入手,形成一种全新的法治和社会管理体系。如果仅是停留在技术层面的小修补,估计难以达到理想的效果。大家都知道,不受监督的权力最容易腐败,我们的权力交到谁的手中,这很重要。一个人的欲望从来是这样的,没有限制,就会无限扩张,权力就是人的欲望,法律就是限制这种欲望的。此消彼必长。权力的傲慢是有理由的,如果法律是由他产生的,法官的衣食住行是由他供给的,他能让你法律去监督吗?现在进行的司法改革要推动省以下人财物的单独管理。这不是分权力的羹吗?权力还习惯吗?依法治国,首先要弄明白,由什么人来治,治国者、治省者、治市、县者必先要懂法,不必傲慢地去干涉法律;然后守法,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其身正,老百姓自然就信法;再就是要赋予法律无上的权力和光环,这样才不会出现像韩主席那样的人说你们的判决本来就错了,还敢来曹县执行的妄语了。这样的妄语就是权力对法律的傲慢围殴典型代表。 扫瞄上图,关注《笑谈不算事》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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