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梅湾派出所的乱作为与不作为
来源:天边的彩虹 作者:天边的彩虹 人气: 发布时间:2017-03-18
摘要:舆论监督 永州梅湾派出所的乱作为与不作为 在我国致力推进依法治国方略的当下,永州市公安局冷水滩公安分局梅湾派出所竟然明目张胆地滥用公权、执法犯法,乃至不该抓的抓,该抓的不抓;不该关押的关押,该关押的不关押,乱作为和不作为“双管齐下”,这种随意
舆论监督 永州梅湾派出所的乱作为与不作为 在我国致力推进依法治国方略的当下,永州市公安局冷水滩公安分局梅湾派出所竟然明目张胆地滥用公权、执法犯法,乃至不该抓的抓,该抓的不抓;不该关押的关押,该关押的不关押,乱作为和不作为“双管齐下”,这种随意侵犯公民权利和放弃保护公民权利职责的警察,该不该追责?由谁来来追责?检察院、纪委和政法委等部门,能否替权益受损的百姓撑腰,依法依规地追究乱作为和不作为“二者皆备”的警察之责? 彭程绰和符小林只是一场小小的碰撞纠纷,两人被梅湾派出所的警察带至派出所后,警察将并非涉嫌犯罪的彭程绰的手机、钱包、车钥匙等物品悉数予以收缴,引发彭程绰的不满,而彭程绰仅仅自言自语地发发牢骚讲讲怪话,警察便任性地将彭程绰关押起来,且一关就是19个小时,其间,彭程绰遵医嘱要求去医院打针,竟然也遭到值班警察的拒绝,这难道不是滥用执法权吗?这难道不是随心所欲的乱作为吗?而李庚涛因与伍国权之间因经济纠纷,无法无天的伍国权竟然强占李庚涛的住宅达9个月之久,至今李庚涛仍不能归家,只能流落在外,为此,李庚涛一次又一次地请求梅湾派出所将涉嫌非法侵入住宅犯罪的伍国权抓捕,以保护他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但该所警察不予置理,用冷、推、拖、斥对付李庚涛的合法诉求,这难道不是有意不作为吗?这难道不是故意包庇和袒护犯罪吗? 梅湾派出所警察如此滥用职权乱作为和不作为,让永州的老百姓情何以堪?让中国法治情何以堪?让权益受侵求助公安机关保护的公民情何以堪? 反腐与维权博客 罗修云 [email protected]附:永州梅湾派出所非法关押我19个小时谁来追责? 一宗小小的纠纷,永州梅湾派出所的警察竟然将我非法关押了19个小时,如此滥用公权、执法犯法,肆无忌惮地侵犯公民人身权利,谁来追究警察的责任? 2016年8月25日上午9点左右,我在永州冷水滩区湘永路的嘉隆酒店边停车时,不小心将路边的摩托车主符小林撞了一下,因双方都觉得自己有道理而不愿意让步,于是发生了争吵,进而发展到相互推拉,围观市民将我们两人扯开后,符小林乘我不注意时用手机朝我的脑袋上狠狠地扎了一下,将我的头扎得鲜血直流,围观者见状便拨打了110报警,接警的梅湾派出所警察10分钟后赶到了现场,4名警察只是简单地问了几句话之后,便将我和符小林带到了派出所,警察将我和冯小林分开询问,我的手机、手表、钱包、现金、车钥匙和家里的门钥匙都被收缴,我当时要求警察将手机还给我,但遭到冷冰冰的拒绝,随后,警察让我走路去包扎伤口。我到永州市中心医院接受了检查治疗,医生为我包扎了伤口并打了破伤风针,嘱咐我下午再来打针。下午3点左右,我来到派出所见出警的张副所长在睡觉,另一值班警察在玩游戏,我于是叫他将上午收缴的手机还给我,并告诉他我手机中有一个朋友的号码记不得了,因约好今天会面,我得在手机中找到他的号码给他打个电话,但值班玩游戏的警察拒绝给我手机,坐在值班室内的我自言自语道:我没犯罪,干嘛要把我的物品收缴?正在睡午觉的张所长不坑声,玩游戏的警察则说:不给你手机你能怎么?我多次强调我没犯法,不该收缴我的手机,没想到我的据理力争惹烦了值班警察,一怒之下,他们将我关进了关嫌犯的铁房子里,一连关了我19个小时,到下午5点左右,我告诉警察我要去医院打针,因为上午打针时医生交代要我下午再去打针,但缺乏人性的警察竟然不许我去打针!晚上10点钟左右,经我与符双方协商,我主动赔偿符医疗费用1000元,符表示同意,遂叫张副所长放我出去,但警察仍不予置理,我再次请求张副所长放我出去,但再次遭到了张副所长的粗暴拒绝。直接第二天,我老婆到冷区公安分局反映我被非法关押的情况,当日一位值班副局长亲自找张副所长问明情况要求将我放出后,我才得以走出拘留室。 投诉人:彭程绰附:请问我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谁来保护? 公安机关担负着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的神圣职责,然而,和我没有任何经济往来的伍国权、伍勇辉父子,竟然用无中生有的“经济纠纷”对我实施非法拘禁、敲诈勒索并将我和我妻子强行赶出住宅,非法侵占我的住宅,在我的住宅内打砸吃住达8个月之久,眼下仍赖在我家里不走,致使我有家不能归,长期流落在外。我将伍国权父子涉嫌犯罪的行为举报到冷水滩区公安分局,被伍国权一纸伪造的“借款抵押协议书”就轻易地蒙蔽了警方,随后就放走了本已抓获的伍国权。警方的不作为甚至滥用职权关押作为受害人的我妻子和儿子,导致伍国权气焰嚣张、变本加厉对我实施敲诈……别说我和伍国权之间没有任何经济往来,退一万步讲,就算我和伍国权有经济往来,他强占我的住宅,不断对我实施敲诈,难道公安机关就可以默许他的犯罪行为?就可以撒手不管吗?为什么不能设身处地的替我想想有家不能归的感受? 我叫李庚涛,住湖南永州市冷水滩区河东翠竹苑小区B3栋二单元三楼305室。2014年,冷水滩区公民宋裕高(区商业局人员)、熊宏年(冷水滩区牛角坝人)伍国权和我,以共同合伙民事法律关系参与了江华县交通局的公路招标事宜,其招标挂靠河北路桥公司的法定委托人熊宏年为了保住个人的既得利益,在未经合伙人同意的情况下便放弃了已中标的工程项目。按理说,熊应当为此承担合伙人的经济责任,4个合伙人在招标过程中的花费如何分摊?只能是另外3个合伙人找熊协商或由法院确认。然而,伍国权找不上熊宏年,竟以他和我有经济纠纷为借口,将矛头转向没有任何过错的我,随后进行了一系列针对我和我家人的刑事犯罪活动—— 2015年6月23日下午6时,伍国权与其前妻、前妻弟以及其儿子伍永辉,驾驶一辆猎豹车从冷水滩公安分局刑侦大队门口时,使用暴力手段强行将我拽进车内,我被押至零陵区萍洲西路的一家小旅馆内遭受伍国权长达25小时的非法拘禁,其间伍国权等人不断对我进行辱骂和殴打,逼我承担5万元的所谓报案费(实际上才花费十多元)。我当时身上没有现金,只得将零陵区三多坊的房产权交给伍国权质押,同年7月6日,我将5万元现金给了伍国权后,伍才将产权证还给我。 伍国权尝到敲诈我成功的甜头后,于2015年7月13日,又纠集其父以及前妻、前妻弟弟等人,仍以经济纠纷为由,强行闯进我位于冷水滩区翠竹苑小区B3栋二单元三楼305室的私人住宅,随后便赖着不走了,在至今长达8个多月的时间里,伍国权先后敲诈我十多次金额达44万多元(有证据为凭)! 为了让伍国权等人退出我的住宅,我和伍国权及前妻等人多次进行过谈判,但每次谈判都以无果而终—— 2015年9月23日,我回到自己的住宅与伍国权等人谈判,伍前妻竟提出要我支付5万元退出费为条件,由于其前妻未能取得现金致谈判无果。 2015年10月19日,在中间人石春来的调和下,我和伍国权等人在石家七里店养猪场见面,其前妻又提出索要3万元现金作为退出的条件,谈判再次无果。 2015年10月23日,在零陵区卫校旁,伍国权要我给他签字,承诺说只要能找到熊宏年,让熊宏年放弃工程标的红利钱,并让熊宏年出几万元之后就退出我的住宅,但签字后伍国权却没有兑现自己的承诺。 上述三次见面都是铁的事实,伍国权说因我不见面他才不肯退出我的住宅,完全是胡说八道! 更为可恶的是,2016年1月7日,伍国权纠集十多人在我不在场的情况下,逼迫我妻子和儿子在其假造的一份 “借款抵押协议书”(见图)上签字,我知情后即向公安报案,民警没将涉嫌犯罪的十多人抓捕,却将作为受害人和报案人的我妻子、儿子带进派出所留置了十多个小时! 事后,我向冷水滩区公安分局递交了《关于被控告人伍国权伪造“借款抵押协议”的情况说明》 ,却是泥牛入海无消息! 伍国权伙同前妻以及儿子目无国法,非法侵入公民住宅强住达8个月之久,至今仍不肯退出。同时,伍国权以莫须有的花费非法拘禁我达24小时之久,并先后敲诈我49万多元,其行为已经涉嫌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非法拘禁罪、敲诈勒索罪和伪造合同罪。为确保公民的住宅权、人身权和财产权不受侵害,我强烈呼吁永州市公安局冷水滩公安分局履行自己的职责,尽快将伍国权等人抓获归案,让犯罪嫌疑人得到应得的惩处,让我回到自己的住宅中平安度日! 李庚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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