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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明星巨额年薪”看我国分配制度改革

来源:shamolieren 作者:shamolieren 人气: 发布时间:2017-03-18
摘要:分配制度 公平客观 从“明星巨额年薪”看我国分配制度改革近日,网络和媒体报道:篮球运动员易建联重回NBA打球,年薪损失近1500万人民币(广东俱乐部给易建联的年薪大约为2000万),笔者忽然联想到我国收入和分配制度的改革问题。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实行的
分配制度 公平客观 从“明星巨额年薪”看我国分配制度改革近日,网络和媒体报道:篮球运动员易建联重回NBA打球,年薪损失近1500万人民币(广东俱乐部给易建联的年薪大约为2000万),笔者忽然联想到我国收入和分配制度的改革问题。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实行的是“各尽所能,按劳分配”制度。所谓按劳分配,按照学校里老师和书本上讲的,就是按照劳动的质量和数量获取劳动所得。那么,现阶段的一些“明星”所付出的劳动数量和质量真的有那么多那么高吗?有人会说“明星”对社会的贡献大,所以收入大。打几场球,唱几首歌,参加几场真人秀节目所付出的劳动难道比设计宇宙飞船和运载火箭的社会贡献还要大吗?至于说贡献,男篮在本届奥运会上一场未赢(当然易建联是表现最好的球员),而男足连门都没有找到。而那些作出了巨大贡献的科学家们的收入,与“明星们”的收入比较起来,简直差的太远。长期以来,我国“按劳分配制度”的实际实现值和初始设计的理想值,一直存在一定差距。随着经济发展的不断推进,近年来,这种情况越来越突出。不同行业之间 (有报道称:排球选手一年的薪水比篮球队员一场球的工资还少。),不同劳动者之间的收入差距也越来越加大,有些领域甚至差得离谱,势必会导致人们对收入不公的不满情绪,时间一长就会逐渐形成普遍性积怨比如说仇富,从而导致社会矛盾的不断加剧。我国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不能脱离“按劳分配”这个基本的原则。“明星”的高收入并不是“明星”个人付出劳动多或贡献大,而是当前发达的媒体传播所带来的“明星”或“名人”商业效应而整体“增值”,而敢于付给“明星”们高额报酬的企业,其高额利润的来源是否公平也是可想而知的。当然“按劳分配”也并不是平均主义,体现劳动者付出的劳动数量和质量差距是必须的,但是,分配的差异应当是公平的、客观的,而不是夸大的。并且,收入差距还要有一定的限度,否则可能会加剧社会矛盾,甚至形成新的不同阶层(或阶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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