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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数据视野下的“法治”

来源:卖藕者言 作者:卖藕者言 人气: 发布时间:2017-03-18
摘要:卖藕者言 云计算的出现让可以记录的人类行为数据被存储、分享和挖掘。大数据思维“不再追求精确度,不再追求因果关系,而是承认混杂性,探索相关关系”(维克托《大数据时代》),数据因此就能被利用来进行新分析、提供新决策,在不确定的世界中发现确定和提
卖藕者言 云计算的出现让可以记录的人类行为数据被存储、分享和挖掘。大数据思维“不再追求精确度,不再追求因果关系,而是承认混杂性,探索相关关系”(维克托《大数据时代》),数据因此就能被利用来进行新分析、提供新决策,在不确定的世界中发现确定和提高效率,让世界更加透明和可视化。例如大数据思维可以从商场啤酒和泡面销量的下降,关联到农民工返乡潮正在发生,并针对这样的现象采取一系列对策,至于农民工为什么会返乡不是大数据分析的主要对象。我们的“法治白皮书”出了许多,花费也不少。但是,对法治状况的判断,基于思维和方法的局限,常常会出现一些是是而非、大而化之的结论。那是因为我们还在经历研究问题的小数据时代——也许重视实证,但方法就是调查问卷和传统的统计。更不要说夹杂其中的思辨乃至臆测。“法治”或者“法治思维”的概念就像“文化”一样,当人们说到它的时候,并不一定指向一种东西。上个世纪九十年代,我们这个占世界人口总数近四分之一的国度还在争论“法治”和“法制”的问题。其实这本来是个挺无聊的问题,因为在名和实之间,你把存在的东西给个什么名字不太重要,重要的是大家在交换信息的时候指称一致(为了这一点,格式合同总是不厌其烦的在概念中打转)。也许是有那么一些人老把阶级专政、暴力镇压作为法治的精髓,另一些人火了,才说法治是“of law”而不是“by law”,后者任何一个时代都有,前者才是宪政时代的法治。现在假设我们大家都对“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形成了共识, 这才是一种标准的法治形态,那么运用小数据思维,可以帮助我们解决以下问题:1、通过大范围的调查问卷,得出知道“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人数大约占多少比例。2、通过在知道十六字方针的人们当中,得出他们最关注哪四字方针的比例,例如有人会认为法治国家中,“公正司法最重要”。3、通过对认为“公正司法最重要”的人们的调查,可以得出“造假药的都该枪毙”才是公正司法的人的比例。这样的小数据分析尽管让结论更加靠谱有据,但毕竟面临两大难题:第一,标本受限,数据只能反映概貌;第二,言行不一、词不达意者无法甄别剔除。大数据分析尽管也面临数据的精确度问题,但其重心在于分析人的行为而不是“说法”,听其言、观其行,行胜于言。假如数据可以获取和足够“流动”,我们就可以通过政府及其领导人的行为观察地区的法治状况。1、可以发现在某一个时间点后,“法治”一词在某地领导人讲话中出现的频率。这一个词与“发展”、“稳定”等词出现频率的比例。2、通过数据,可以观察某一个时间点后该领导人参与行政诉讼出庭应诉的比例。3、通过数据,可以观察出该领导人在行政诉讼败诉后自动履行判决、裁定的情况。大数据和云计算可以让一些过去听起来挺玄妙的概念更加清晰和可比较。如果排除数据所有权和隐私权等问题,许多真相将大白于天下。只要“法治”有标准,数据显示的各类行为就能检验一个人、一类群体、一个国家“法治”的成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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