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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广西浦北县六硍镇六台村委会党支部书记易某章涉嫌受贿20700元提起公诉

来源:网上警示教育基地 作者:网上警示教育基地 人气: 发布时间:2017-03-18
摘要:广西 正义网钦州7月26日电(通讯员 韦海宁)原广西浦北县六硍镇六台村委会党支部书记易某章涉嫌受贿一案由浦北县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移送公诉部门审查起诉。近日,浦北县人民检察院以易某章涉嫌受贿罪依法对其提起公诉。 经浦北县人民检察院审查查明:2011年至201
广西  正义网钦州7月26日电(通讯员 韦海宁)原广西浦北县六硍镇六台村委会党支部书记易某章涉嫌受贿一案由浦北县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移送公诉部门审查起诉。近日,浦北县人民检察院以易某章涉嫌受贿罪依法对其提起公诉。  经浦北县人民检察院审查查明:2011年至2014年,易某章担任浦北县六硍镇六台村委党支部书记期间,在协助六硍镇政府组织实施农村危房改造项目过程中,利用从事危房改造的申报、验收等工作之便,以帮助申请获得危房改造补助指标和资金为由,主动要求危房改造农户群众给予好处费,非法收受了杨某、韦某等8名危改农户送给的现金共计20700元人民币归其个人所有。  据调查,易某章曾于2007年至2009年期间,不严格按照低保金发放程序规定,采取少发迟发的方法,挪用低保金33099元,后积极配合组织调查,主动将所挪用的低保金全部退还给低保户,而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浦北县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易某章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20700元,其曾因挪用公款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和多次向他人索取贿赂,根据2016年4月18日开始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属于“其他较重情节”,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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