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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费公益《物权法司法解释一》与不动产登记转让纠纷 法律适用专题培训班

来源:中国法律教育培训中心王赛娟 作者:中国法律教育培训中心 人气: 发布时间:2017-03-18
摘要:神州法培大讲坛·中律教培 《物权法司法解释一》与不动产登记转让纠纷法律适用专题培训班各有关单位: 为回馈会员单位及新老朋友对中国法律教育培训中心网、神州法培大讲坛、北京华睿创新企业管理咨询中心的支持与厚爱,系列免费公益课程将重磅推出,敬请关
神州法培大讲坛·中律教培 《物权法司法解释一》与不动产登记转让纠纷法律适用专题培训班各有关单位: 为回馈会员单位及新老朋友对中国法律教育培训中心网、神州法培大讲坛、北京华睿创新企业管理咨询中心的支持与厚爱,系列免费公益课程将重磅推出,敬请关注。一、名师授课 最高人民法院高级法官 司 伟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副庭长 凌 巍二、课程收益权威专家解读!正确理解和适用《物权法司法解释一》,探讨不动产登记与转让纠纷裁判思维,提升物权法业务技能。三、参加办法 免收培训费!仅需交资料费、场地费300元/人(开具收款收据);会员单位不占用会员名额,但需交资料费300元/人(开具收款收据)。统一安排食宿,费用自理。请将报名表传回,我们收到报名表后,于举办前七天将正式日程和报到通知传真给参会代表。本活动谢绝空降!四、会议时间及地点报到日期:2016年7月22日会议时间:2016年7月23日—24日会议地点:【合肥市】五、会务组联系方式 负责人:王赛娟 15074938365 电话:010-52385492传真:010-52385493指定报名邮箱:15074938365@139.com在线QQ咨询报名:329857280 微信报名咨询:329857280 神州法培大讲坛·中律教培 北京华睿创新企业管理咨询中心 2016年6月 讲座日程安排 7月23日(星期六)9:00-12:0014:00-17:00《物权法司法解释一》热点难点问题1、司法解释的起草背景、争点、焦点介绍 2、不动产登记错误与民事诉讼的关系3、异议登记与确权诉讼的关系 4、预告登记的性质、功能效力5、特殊动产转让中的“善意第三人” 6、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和适用前提7、发生物权变动效力的法律文书的范围 8、按份共有人优先购买权的司法保护主讲专家:司伟 最高人民法院高级法官,参与司法解释起草(已确认)7月24日(星期日)9:00-12:0014:00-17:00不动产登记与转让纠纷法律问题(一)不动产登记与权属纠纷法律实务及司法审查1、我国不动产登记的性质与效力 2、我国不动产登记制度的缺陷和漏洞3、无须依法登记即可获得物权效力的例外规定(二)不动产转让合同纠纷若干法律问题1、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问题 2、预约买卖合同的认定及对守约方的保护3、借名买房的认定及相关问题 4、我国的不动产善意取得制度及司法审查5、一房数卖的权利人保护及顺位问题 6、以房抵债合同纠纷的处理7、不动产限购相关问题 8、名为买卖,实为赠与的司法审查9、公租房、央产房的买卖及相关问题 10、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中的几种违约金11、中介公司的责任 12、其他问题:会所;小区供暖设施主讲专家:凌 巍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副庭长 敬请关注下一期“《物权法司法解释一》与不动产登记、转让纠纷法律适用法律实务”公益免费课程报到时间:2016年8月12日 培训时间:8月13日、14日 地点:福州市 《物权法司法解释一》与不动产登记、转让纠纷法律适用专题培训班报名表因名额有限,此表请尽快传真至王赛娟:010-52385493指定报名邮箱:15074938365@139.com;在线QQ咨询报名:329857280微信平台报名咨询:329857280单位名称 通信地址 邮编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参 加 人 员姓 名职务性别联系电话、手机电子邮件 住宿预订□合住 □包房 □不住拟住日期:2016年 月 日— 月 日 本次讲座接受企业和律所团队赞助,可预留前三排位置,详情请电询。本次讲座课堂为剧院式,按报名先后顺序入座,先报名者座位排前。
责任编辑:中国法律教育培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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