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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应司法责任制改革要求争做优秀公诉人

来源:独醉江湖 作者:独醉江湖 发布时间:2017-06-06
摘要:检察论坛 顺应司法责任制改革要求争做优秀公诉人 当前,全国各地检察机关正在根据高检院检察改革的方案和要求,深入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司法责任制改革是一项符合司法工作规律,符合检察工作实际的检察改革。实行司法责任制,是检察权彰显司法属性的需要,也
检察论坛 顺应司法责任制改革要求争做优秀公诉人 当前,全国各地检察机关正在根据高检院检察改革的方案和要求,深入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司法责任制改革是一项符合司法工作规律,符合检察工作实际的检察改革。实行司法责任制,是检察权彰显司法属性的需要,也是提高司法效率的需要。司法责任制改革对公诉人提出了新的挑战,公诉人应当顺应司法责任制改革的形势和要求,努力加强自身建设,做优秀的公诉检察官。一、注重加强道德修养,做一名品德高尚的公诉人司法责任制改革后,对公诉人将逐步实现“放权”。公诉人办案权更大了,面对的各种诱惑也必然更多。对公诉人放权的同时,监督机制也在健全完善,但公诉人除了自觉接受外部监督,更要加强内在自律,通过加强自身的道德修养,自觉地用社会公德、法律规定、职业纪律约束自己,使自己具有刚正不阿、诚实善良、公正廉洁的人格魅力。一是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公诉人代表国家依法行使职权,要严格按照《检察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的要求约束和规范自己的行为,坚持把“忠诚、为民、担当、公正、廉洁”的职业道德准则贯穿到执法活动的各个方面,落实到每个细节。要以尊重法律为荣,以奉承权力为耻;以维护法律为荣,以迎合情感为耻;以捍卫法律为荣,以亵渎法律为耻;以崇尚法律为荣,以背弃法律为耻。要以坚定的法治信仰、良好的职业操守和高尚的道德品格维护法律尊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二是强化检察为民的责任意识。公诉人入额既是一份荣耀,更是一份责任和担当。公诉人要秉着对人民群众极其负责的精神办案,怀着对人民群众极其深厚的感情执法,牢记“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职责使命,公正司法,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要自学接受案件质量监督和评查,同时要加强案件质量自查,以不留一丝瑕疵的精神,追求完美公诉的境界。要树立案结事了的理念,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否认罪服法、被害人是否得到精神慰藉、人民群众是否满意作为检验办案效果的终极标准。 三是强化依法保障人权的意识。《中共中央关于全国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要求“完善人权司法保障制度”,强调“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公诉人要把以人为本的价值取向贯穿于工作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坚持以证据为本,贯彻“疑罪从无”的原则。既要依法收集查明有罪或罪重的证据,又要收集查明无罪或罪轻的证据,切实防止主观片面、先入为主。特别是要认清刑讯逼供破坏法治和侵犯人权的本质与危害,依法排除以刑讯逼供等非法手段取得的证据。二、注重提升司法能力,做一名业务精湛的公诉人司法责任制改革后,公诉检察官要“独当一面”,谁办案谁决定,谁决定谁负责,负责要终身。加上以审判为中心的改革和诉讼模式的变化,进一步强化了控辩双方的对抗,对公诉人的心理素质、逻辑思维、语言表达能力等方面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所以,加强司法能力建设,对公诉人适应改革形势至关重要。一是加强案件的诉前引导和审前过滤能力。公诉人要加强案件证据审查,认真细致地审查每一份证据,加强对证据的亲历性审查,必要时亲身勘验现场、询问证人、复核鉴定意见,查找“实在证据”,增强内心确信。要加强案件诉前引导,通过重大案件提前介入、加强证据补查沟通、召开诉前会议等,补强完善证据体系,排除合理怀疑。同时要加强审前过滤,对经补查后仍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案件,坚决提出不起诉的意见,杜绝“带病起诉”,确保起诉案件质量。二是加强出庭公诉的庭审应变能力。以审判为中心改革下,法庭开庭审理案件更加处于一个不确定的状态,庭审过程中往往有许多意想不到的因素和情况出现,这就要求公诉人对这些突发的情况能够迅速地作出反应,进行分析和处理,否则,庭审就可能陷入僵局,公诉人就会处于被动的位置。所以,公诉人要有很强应变能力和对突发情况的应对、处置能力,牢牢地把握主动权和驾驭庭审现场,做到有证据举在法庭,质证认定在法庭,案情查清在法庭,有话讲在法庭,有理辩在法庭,取得良好的出庭效果。三是加强公诉调研、总结能力。公诉部门有丰富的调研资源,公诉人只要重视调研,静下心来思考和研究一些带有普遍性和特殊性的问题,以及工作中的突出矛盾,对公诉工作肯定会有指导和促进作用。同时,要重视归纳总结和运用文字的能力,特别是对办理过的案件,要勤于、善于归纳总结,要深入分析发案原因,归纳证据标准,提出防范对策,供上级机关和有关领导决策参考。三、注重加强主动学习,做一名知识渊博的公诉人司法责任制改革后,公诉人要独立对自己所办案件负责,包括妥善处理好案件涉检信访、舆情应对等问题,使案件取得理想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这要求公诉人除了学好法律,具有全面精深的法律知识外,而且还要学习其它学科的知识,要有广博深厚的文化基础。公诉人只有不断地丰富自己的知识结构,执法的能力、公诉的水平才能不断提高,才能办出一件件铁案,经得起历史的检验。一是认真学习法学理论和检察业务知识。公诉人既要全面、系统地学习好基础的法学理论知识,又要不断掌握好前沿时新的法学研究成果;既要熟练运用刑事法学理论,又要熟练掌握民事法学、经济法学、行政法学等其它部门法学知识;既要学习和掌握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执法工作规范等检察业务知识,又要学习和借鉴公诉培训教程等公诉业务经验;既要学习和加强公诉实战技巧,又要养成和提升文明、理性、平和的公诉司法理念。二是认真学习社会人文科学知识。犯罪既是一种法律现象,又是一种复杂的社会现象。作为一种社会现象,犯罪往往涉及到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渗透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办理涉及到社会人文科学方面的案件,如宗教信仰、民族风俗、社会伦理等方面的案件,公诉人要了解案发地的人情交往、生活习惯、社会历史、文化状况等。只有这样,才能客观地分析案情,准确地认定犯罪事实,正确地进行法律定性,正确区分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正确界定法律与伦理,实现法理与情理、伦理的有机融合,使案件不伤法理,又不绝人情。三是认真学习现代科学技术知识。随着科学技术的日新月异,人类正迈步一个以计算机网络为核心的信息时代,数字化、网络化、信息化是这个时代的显著特征。计算机网络、电子商务、期货交易、知识产权、生态环境对公诉工作产生了深刻的影响。公诉人要认真学习和掌握有关计算机网络的基本知识,能够熟练运用计算机网络、多媒体技术收集证据、审查证据、展示证据,加强电子证据、网络证据的审查复核和运用能力,拓展举证手段,增强庭审效果。四、坚决维护公平正义,做一名有胆识的公诉人司法责任制改革后,公诉人被寄予了更高的社会期望和职业使命。法律是社会防线的最后一道屏障,公诉人要真正守护好这道屏障,除了有工作热情、敬业精神和正义感,还要有不凡的见识和过人的胆识。有见识有胆识,才能做到不唯上、不唯权、不唯利、不唯情,只唯法。一是要具备不凡的见识和过人的胆识。公诉人要有见识,就是要善于抓住问题的关键和实质,善于独立思考,善于用各种逻辑思维思考司法实践中的问题,善于用思考理论问题的模式来思考现实问题。同时,还要善于领悟事物中的物理、事件中的事理、行为中的情理、法律中的法理,即中国人讲了几千年的“道理”,知道了其中的道理,就明白了法与人的关系、法律与社会的关系,就不会将法律仅仅看作是法律或法条,将鲜活的案件仅仅看作是几卷毫无生气的卷宗。公诉人要有胆识,就是在工作中要勇于承担责任和风险,要承受得起利益的诱惑和风险的压力,敢于较真、较劲。二是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公诉人要坚决抵制“说情风”和各种歪风邪气,切实做到拒腐蚀永不沾。保持淡泊名利,安于清贫的职业心态。遵守职业纪律,严守工作秘密。正确处理情与法的关系,不以情换法;正确处理权与法的关系,不以权枉法;正确处理利与法的关系,不以利渎法。牢固树立为人民执好法、掌好权的信念,不畏权势,不为钱色折腰,不怕牺牲,勇于斗争,善于斗争。三是坚决捍卫法律尊严。马克思说:“法官除了法律没有别的上司。” 英国著名法官丹宁在他的判词中说:“对这块土地上的每一位臣民来说,不管他多么有权有势,我都要用上托马斯富勒三百年前的一句话:‘你决不是那么高贵,法律在你之上……’。”公诉人作为执法活动的主体,要有为捍卫法律尊严而勇于拼搏乃至献出自己一切的大无畏的气概,在执法办案中,努力做到不惟上,只惟法,弘扬法律权威;不枉不纵,不偏不倚,凸显公平正义;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维护法律尊严;忠于事实,忠于法律,司法如山,公平如水,坚决做法律的忠实“奴仆”和忠诚卫士。 (载于2017年6月4日《检察日报》第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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