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法制动态 案例判例 法律文书 合同范本 法律论文 站盟合作 公证案例 律师 法制视频

律师名博

旗下栏目: 律师名博

矫情的版权:1、版权是如何产生的_赵虎律师(2)

来源:法律博客 作者:网友投稿 发布时间:2017-07-27
摘要:根据安娜法令的规定:赋予作者对其作品的印刷、重印权(即复制、发行权),并明确指出立法的目的是鼓励创作,另外规定了14年的保护期。作者有了印刷、重印权,也就有了阻止他人未经许可印刷、重印自己作品的权利.以

根据安娜法令的规定:赋予作者对其作品的印刷、重印权(即复制、发行权),并明确指出立法的目的是鼓励创作,另外规定了14年的保护期。作者有了印刷、重印权,也就有了阻止他人未经许可印刷、重印自己作品的权利.以印刷、重印为核心,作者有了对自己作品的绝对控制力,现代化的版权制度就出现了。

五、同时代的中国

1709年的中国,康熙大帝正春秋鼎盛。清朝廷对于出版的控制在进一步加强,控制的目的主要是为了控制某些不利的言论,比如禁止反清复明思想的传播,康熙年间出现了明史案、南山集案等文字狱。金庸先生后来以明史案为线索,写了《鹿鼎记》这本武侠小说。

再过了几年,在1715年,中国的一位大文豪出生了,这位大文豪姓曹,名沾,字梦阮,号雪芹。这位曹先生写了一部《红楼梦》,又名《石头记》,成为了畅销书,一直畅销到现在。如果曹先生出生在同时期的英国,靠这本《红楼梦》就可以衣食无忧,过着上流社会自由自在的生活。可惜的是,曹先生出生在中国,只能“满径蓬蒿老不华,举家食粥酒常赊”了。

看来,虽然没有版权我们也有灿烂的文明,优秀的文学作品。但是,如果有版权制度,中国的文人会活的更幸福一些。

责任编辑:网友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