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勇于担当起司法改革的使命(2)

摘要:一要立足工作成效。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在全面深化改革中要把握好六个方面的重大关系,其中第一大关系就是解放思想和实事求是的关系。改革必须解放思想,解放思想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实事求是。从基本国情出发,从实

  一要立足工作成效。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在全面深化改革中要把握好六个方面的重大关系,其中第一大关系就是解放思想和实事求是的关系。改革必须解放思想,解放思想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实事求是。从基本国情出发,从实际出发,改革才能有厚实的实践基础。路是一步步走过来的,跨出第一步才有第二步。长期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30多年来,人民法院狠抓审判执行工作,大力加强队伍建设,不断健全体制机制,各项工作都取得了长足的进展,为党和人民事业作出了积极的贡献,这些成绩是客观存在、不容忽视的。全面总结、深刻认识人民法院工作的发展历程、实践经验,是研究和推进司法改革的基础;只有立足这一基础,我们才能抓住兴利除弊的改革本质。我们决不能单凭改革热情而忽略改革理性,脱离现有的良好基础和工作成效,以推倒重来的思维主导改革,致使改革走弯路、付出不必要的代价。

  二要立足问题导向。问题导向是重要的科学方法论。任何工作发展的过程就是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过程,司法改革也不例外。当前,在少数法院存在的司法不规范、不严格、不透明、不文明、不廉洁的现象问题,引起人民群众的不满,其中一些问题与司法体制机制的不合理、不科学有关;有些问题还具有一定的关联性、潜在性,比如以往的立案审查制导致的“立案难”问题,使得一些群众不能跨入司法程序的“门槛”,由此相牵连或伴生出了“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诉讼难”等“六难三案”问题,而实施的立案登记制改革就理顺了“六难三案”的源头,也顺势解决了“其他难”问题。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就要把突出问题、关键问题作为主攻方向,对症下药、标本兼治、综合施策。我们既不能把问题简单化,也不能把问题复杂化,凡事主动而为、心中有数,才能牢牢把握工作的主动权。

  三要立足省情院情。对于司法改革,中央已经作出了科学的顶层设计,但各地情况千差万别,要使改革取得实效,必须把握好省情、院情。以安徽为例,安徽作为中部省份,既不同于直辖市,不同于沿海省份、西部省份,与同处中部地区的法院也不尽相同,特别是基础工作相对薄弱、南北发展不平衡、政法编制人口比例偏低等问题,使得在实施人财物省级统管、完善司法保障、落实法官员额制等方面,面临更多的困难和挑战。要坚持因地制宜,充分认识省情、把握院情,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全面摸清底数,拿出合乎实际的试点方案。要善于学习借鉴外省法院做法和经验,结合实际,为我所用。要加强科学谋划,细化改革措施,确保取得可复制、可推广的成果。

  四要立足基层实际。司法改革的要求和部署最终要落实到基层。在深化司法改革的进程中,身处执法办案、司法为民一线的基层法院,更肩负着改革“试验田”的重任。当前安徽省的基层法院有“四个80%”尤其值得关注:即经济新常态下常规案件总量的80%在基层法院;民商事案件级别管辖调整后,80%原由中院受理一审民商事案件移至基层法院;立案登记制改革实施后,新增长案件的80%在基层法院;干警流失总数的80%在基层法院,这“四个80%”表明,基层正处于各种矛盾的中心地带,基层干警正处于直面纠纷直接解决问题的“风口浪尖”,处于社会各方面关注的焦点之下,这是我们必须应对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充分听取广大干警特别是基层干警的意见,多做增量、少做减量、用好存量,妥善解决好干警关心、关注的问题。要充分考虑基层任务重、压力大的现实情况,积极主动搞好服务。要密切关注改革动向,不断调整优化试点方案,做到精准把脉、精确制导。

  总之,我们在改革进程中要保持一份清醒、一份定力、一份自信;在摸清底数中更加清醒,在把握司法规律中增强定力,在已有的工作成效中展现自信,依法有序、积极稳妥地推进司法改革,让人民群众在改革中有更多的获得感。

责任编辑:苏明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