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法制动态 案例判例 法律文书 合同范本 法律论文 站盟合作 公证案例 律师 法制视频

法理学

旗下栏目: 法理学 宪法学 行政法 刑法 民商法 经济法 诉讼法 司法制度 国际法

规范建筑市场秩序 推动行业健康发展(2)

来源:法律博客 作者:刘博晓 人气: 发布时间:2016-10-20
摘要:3.构建建设工程纠纷柔性司法解决机制,多元化解矛盾纠纷。为提高建设工程类纠纷的解决效率,使纠纷处理达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建议建立建设工程纠纷柔性司法解决机制。具体做法如下:由各级党委和政府牵头

  3.构建建设工程纠纷柔性司法解决机制,多元化解矛盾纠纷。为提高建设工程类纠纷的解决效率,使纠纷处理达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建议建立建设工程纠纷柔性司法解决机制。具体做法如下:由各级党委和政府牵头,各级人民法院与同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联动,建立具有司法指导性质的行政调解专家库、监理调解资源库等数据库。对于纠纷不复杂、争议不大的案件,引导当事人从专家库中选择与争议工程无利害关系的监理工程师就争议事项作出专业判断并组织各方调解。法院在调解过程中提供法律服务,保证建设工程类纠纷得到更为专业的解决。

  4.加大调解力度,妥善解决纠纷。建设工程案件争议内容和案件事实错综复杂,认定事实和责任都难度较大,还涉及耗时的鉴定、评估工作等。而建设工程合同中的发包方、承包方、转包方一般是长期合作的经济伙伴。因此,为减少法院的司法成本和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同时也为维护合同双方的继续合作关系,防城港市两级法院要充分发挥诉前调解机制的作用,争取把大量纠纷化解在诉前。对于已进入到诉讼程序的案件,在立案阶段继续加大调解力度,除了选派审判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调解能力好的审判人员负责审理案件,还可以邀请具有相关专业知识背景的人民陪审员参与调解,加强非诉调解与诉讼调解的衔接,以减缓双方的矛盾冲突,使得停工工程继续进行,降低投资损失,促进合同所涉利益的实现。

  5.合理配备审判力量,提高专业化审判水平。针对建设工程类案件专业性强的特点,建议推行此类案件的专业化审判。比如,可以在主要受理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等从法律关系到案件事实具有一定关联性案件的民一庭成立专门合议庭,打造“小、精、专”审判团队,实现专人审理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同时,注重对此类案件审判人员的培养,使他们既能熟悉建设工程类的法律法规和最新政策,还能掌握此类案件的专业审判技能和建设工程合同领域专业知识,并积累审判和调解经验,从而培养专家型法官。此外,针对建设工程纠纷案件,从具有建筑专业背景的人员中选任人民陪审员,发挥其专业优势,及时帮助解决专业问题。

  6.建立合同诚信档案机制,提高合同履约程度。日益严重的诚信危机,已经成为制约建筑市场走向规范轨道并健康发展的重要因素,因此,建议建立建设合同诚信档案,共同打造诚信平台。对于发包方,可以由建设部门、工商行政部门等单位通过共建建设合同诚信档案的形式,将无正当理由拖延支付工程款的行为记入该发包方的信用记录,降低其信用等级。另外,对有不良记录的发包方在其清偿旧的欠债前拒绝审批新的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对于承包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其资质、施工质量、安全等方面的监管。只有这样才能真正提高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履约程度,保证工程建设活动顺利进行。

  (课题组成员:崔 静 王 勋 何丽敏 吴凰汇)

责任编辑:刘博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