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法制动态 案例判例 法律文书 合同范本 法律论文 站盟合作 公证案例 律师 法制视频

律师

旗下栏目:

专家律师建言刑事庭审实质化改革可将职务犯罪案纳入改革试点

来源: 四川法制报 作者:苏明龙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8-12
摘要:“庭审实质化要在重点难点问题上下功夫,不能搞案件类型例外。比如,就案件类型而言,最难的是职务犯罪,最需要实质化的也正是这一部分案件。”8月10日,四川省规范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管理处置暨刑事庭审实质化改革工作会议上,在观看了成都庭审实质化试点工

“庭审实质化要在重点难点问题上下功夫,不能搞案件类型例外。比如,就案件类型而言,最难的是职务犯罪,最需要实质化的也正是这一部分案件。”8月10日,四川省规范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管理处置暨刑事庭审实质化改革工作会议上,在观看了成都庭审实质化试点工作专题片后,四川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龙宗智发表了上述观点。作为律师界代表,成都市律师协会会长阳运逵也在会上提出,应扩大试点案件类型的范围,在普通刑案的基础上,逐步将职务犯罪纳入改革试点范围。

■龙宗智

不能搞案件类型例外

“成都市推进庭审实质化改革卓有成效,为推动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提供了先行先试的经验,在完善庭审规则方面,也形成了一定程度上的可复制、可推广的试验样本。”龙宗智在肯定成都试点的同时表示,但最难的问题不是试点,而是下一步的全面推进,也就是对全部有争议的普通程序案件,特别是最难的职务犯罪案件等,切实发挥庭审在认定事实、适用法律上的决定性作用。

对此,龙宗智提出了几点意见。首先,正确认识侦查与审判的关系,审判为中心,不是忽略侦查、贬低侦查,查明案件事实,打击刑事犯罪,侦查是关键,审判为中心。正确看待案卷与庭审,包括庭前证言和法庭作证的关系,促使证人出庭作证,限制书面证言效力。此外,要理清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诉讼效率与诉讼公正的关系等。“不解决基本认识问题,就很难推进这项难度很大的工作。”他说。

针对庭审中证人作出与案卷不同的证言可能妨碍公诉指控,以及侦查人员出庭作证增加了工作负担和压力等情况,龙宗智提出,要建立一种全面支持庭审实质化的条件和机制,党委政法委和政法各机关都要予以支持。

他建议,改革推进过程中,要注意相关规则的制定试行,比如各类证据的庭审调查规则,证人、鉴定人、侦查人员出庭作证的具体规则等;要提升控辩审三方技术能力以适应庭审要求,加强法官、检察官、民警、律师的培训,保证庭审质量。

龙宗智还说,庭审实质化要在重点、难点问题上下功夫,比如,就案件类型而言,最难的是职务犯罪,最需要实质化的也正是这一部分案件。不能搞案件类型例外,特别是解决一些不实质化的老大难问题,这样才能显示出以程序保障案件实体公正的积极效应。

■阳运逵

倒逼律师提高业务技能

在阳运逵看来,成都庭审实质化试点卓有成效,但也有不足之处:如庭审节奏稍嫌冗赘,法官庭审驾驭能力有待提高;公诉人数次打断辩护人发言并不妥当;辩护律师发言冗长,套路化明显;办案人员出庭需加强培训提高。

阳运逵认为,刑事庭审实质化改革提振了律师参与刑事辩护的信心。试点过程中,成都律师参与了上百个庭审示范庭,亲身感受到法律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权益及辩护人正当权利的保护不再是空中楼阁。另一方面,改革也对律师的业务技能和职业素养形成了一种倒逼,对刑事案件的“排非”、发问、质证、辩护等出庭技能的要求越来越高。

阳运逵建议,扩大试点法院和案件类型的范围,在普通刑事案件的基础上,逐步将职务犯罪纳入改革试点范围,试点地域和法院也可适当扩大。同时,支持律师申请证人出庭作证,保障律师调查权等,建立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保障机制,使律师执业没有后顾之忧。(四川法制报记者开永丽 夏修露 蒋京洲)

责任编辑:苏明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