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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拟规定室内公共场所全面禁烟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张鑫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8-05
摘要:近日,《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修正案(草案)》(以下简称“《修正案(草案)》”)在上海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上进行了第一次审议,并随后在网上公开征求意见。与原条例相比,《修正案(草案)》对控烟举措进行了全面升级,拟规定室内

  近日,《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修正案(草案)》(以下简称“《修正案(草案)》”)在上海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上进行了第一次审议,并随后在网上公开征求意见。与原条例相比,《修正案(草案)》对控烟举措进行了全面升级,拟规定室内公共场所全面禁烟。

  中国控制吸烟协会在今天向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发送的建议函中这样评价《修正案(草案)》:“如获通过,将是我国继北京之后第二部最严的控烟地方性法规,它也必将为保护上海人民健康、促进上海经济繁荣发展起到重要作用”。

  中国控烟协会进一步建议,上海市人大常委在讨论修订本条例修正案时,力排烟草业和其他既得利益的影响,将第六条第一款,即必须坚持“室内公共场所(包含室内工作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内(包括出租车和公务车)全面禁止吸烟”,作为基本底线予以坚持。另外,建议加强执法监督,进一步明确各相关部门的职责与权限,使通过后的法规能够得到有效执行。

  对于上海市的这一好消息,多位控烟专家及社会知名人士也纷纷表态,公开为《修正案(草案)》“点赞”。

  在中国控烟协会会长、著名心血管病专家胡大一看来,根据世界上其他国家和城市施行室内公共场所禁烟后呼吸系统和心血管系统等疾病发病率下降的经验,可以预见《修正案(草案)》如能通过,将会有效地保护上海超过2400万市民免受烟草烟雾的危害,会大大降低上海市民羅患心脑血管疾病、糖尿病、肿瘤等疾病的风险。上海市民的健康生活环境和方式将有更进一步的提高。

  中国控烟协会资深顾问、著名控烟专家许桂华告诉《法制日报》记者,上海即将成为继深圳、北京等城市之后,国内又一个在室内公共场所、室内工作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内实行全面禁烟的城市。又一个人口超过2000万且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大都市向烟草烟雾宣战,其意义非凡。这不仅仅表明了上海市政府控烟的决心,也体现了市人大尊重绝大多数民众拒绝二手烟、追求健康生活的意愿。

  “我很赞赏《修正案(草案)》的核心内容。但我认为还应该明确规定医疗机构、大专院校室外区域全面禁烟,并禁止销售卷烟制品。因为医疗机构是病患人员疗伤治病的场所,大专院校校园是青少年学习生活的场所——据统计,我国烟民开始吸烟的平均年龄在20岁左右,正好是在校学习期间。做控烟工作,应首先保护病人不再受到烟草烟雾的侵害,并避免让我们的年轻人成为未来的烟民”。许桂华说。

  中国控制吸烟协会副会长、首都医科大学肺癌诊疗中心主任支俢益教授说:“作为一名肺癌外科医生,我为上海点赞!”有研究证明,80%的肺癌与烟草烟雾有关。室内公共场所全面禁烟可保护人民健康,使不吸烟人群免遭二手烟危害。希望上海市人大切实加强法规监督执行的力度,进一步强化法律的权威和尊严。

  中国控烟协会控烟形象大使、著名演员冯远征也为《修正案(草案)》叫好。他认为,《修正案(草案)》明确室内公共场所(含室内工作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内全面禁烟,是上海人民的福音。冯远征还希望能尽快出台全国层面立法:“我认为创建文明健康的无烟环境,不应该只在个别大城市,全国都应该在室内公共场所禁烟。我呼吁国家尽快出台全国室内公共场所禁烟的法规”。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许正中指出,实施烟草控制是重塑健康型发展之路的重要选择。从成本效益的角度来看,吸烟既严重危害健康并可直接导致多种慢性病,又是增加社会疾病负担的重要因素,而室内公共场所禁烟正是控烟措施中投入成本最少,产生效果最好的方法之一,因而应该成为政府最好的卫生经济政策选择。

法制网北京8月5日讯

上海拟规定室内公共场所全面禁烟

责任编辑:张鑫

上海拟规定室内公共场所全面禁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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