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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救医生拒当“搬运工”的双重反思_徐甫祥

来源:法律博客 作者:人间小道法律博客 人气: 发布时间:2016-12-24
摘要:(图为警察正送老人去医院) 12 月 17 日上午 9 点, 72 岁的独居老人李桂敏心脏病突发,在漯河市人民路会中小区的家中晕倒,邻居拨打 120 求助。当漯河市第一人民医院的急救人员到达后看到老人 80 多公斤的体重后表示:“我们是救死扶伤,但不是‘老搬’

                 

 急救医生拒当“搬运工”的双重反思_徐甫祥

          (图为警察正送老人去医院)


1217日上午9点,72岁的独居老人李桂敏心脏病突发,在漯河市人民路会中小区的家中晕倒,邻居拨打120求助。当漯河市第一人民医院的急救人员到达后看到老人80多公斤的体重后表示:“我们是救死扶伤,但不是‘老搬’(搬运工的意思)”,遂驾车离去。最后老人在当地4位民警的帮助下被送往医院,目前已脱离生命危险。(1223日中国青年网)

其实,笔者能够理解急救人员当时的无奈:一名女医生、一名女护士、外加一名男司机,即便用尽洪荒之力,也难以将一名体重80多公斤的患者稳稳妥妥抬下四楼,何况还是突发心脏病的高龄老人。倘若稍有闪失,则后果显然难以估量。再加上与其邻居因患者搬动问题沟通不畅,导致现场气氛紧张,这也是急救人员转身离去的原因之一。

不过,救人于危难之中,本就是医生的天职,尤其是面对急性发作的老年心脏病人,施救的黄金时间更是当以秒计。故在这种情况下,纵有千般理由,也不该拂袖而去。幸得老人的邻居及时求助110”,以警车代救护车,这才得以把老人及时送往医院抢救。不过,这样的“角色互换”,却并不是公众所愿看到的。

其实,人们并不强求急救人员勉为其难去“负重”搬运患者下楼。明知不可为而为之,即便对患者而言,也不是负责任之举。但搬不动并不等于可以“临阵脱逃”:既然其后老人的邻居都知道“有困难、找警察”,作为专事院前急救的专业人员,又岂会不懂呢?

可见,急救人员当时的拂袖而去,不管基于何种原因,都与救死扶伤的“天使”形象相去甚远。有言道“医者父母心”,倘若心中装有患者,视生命为至高无上,即便在任何情况下,也断不会弃患者于不顾。显然,以“不是搬运工”为由擅离现场,甚至临走还不忘让患者邻居签字,以证明他们来过现场,就很难言是医生应有的担当了。

反倒是随后赶到的警察,更显担当本色。正是他们的“临危受命”,才得以让老人转危为安,从而避免了可能产生的后果。据悉相关医护人员将会受到相应的处分,并通报全市。但处分不是目的,更重要的是反思:只有时时重温“希波克拉底誓言”,不忘初心,似这类弃患者而去的现象才不致重现。

不过,倘若换一个角度解析急救人员“不是搬运工”这句话,固然多有不妥,但也含有些许无奈:并不长于抬担架的医护人员(更不用说此行是两女一男),一旦有失,则不仅愧对患者,累及自身,还可能因索赔而牵连医院。或许,这才是急救人员坚称“不是搬运工”的深层次因素。

也就是说,透过此例,除了反思医德医风,似乎还应反思院前急救系统是否完善?譬如,眼下的家庭,独居老人并不少见,其余的也不过多则五口,少则三口,能够凑齐2名以上青壮年抬担架的可谓少之又少。而并未配备担架员的急救体系,若遇须及时抢救的患者,即便可以求助警方,恐也是“远水解不了近渴”。

既然情势所迫,各地急救中心何不把配备担架员提上议事日程,让急救系统早日趋于完善呢?据说河北省石家庄市早在2013年底,就已成为全国首个由政府全额出资、为市区23个院前急救站点配备专职担架员,向市民免费提供院前急救搬抬服务的城市。而河北能办到的事,相信其他地区同样也能办到。如此,还会再现医护人员兼当搬运工的尴尬么?

责任编辑:人间小道法律博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