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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则意识是更大的人道关怀——再谈宁波老虎咬人事件_何志辉

来源:法律博客 作者:法政边缘 人气: 发布时间:2017-02-03
摘要:宁波老虎咬人事件发生后,包括我在内的一些同仁,期望通过反思问题根源,呼吁人们(尤其是还准备逃票翻墙的人)切莫因小失大,被精致的利己主义心理吞噬。这类观点不知如何竟被蓄意引申或者误读,将抽象意义的“人命大于天”视为公理,演绎为就此可以否弃

宁波老虎咬人事件发生后,包括我在内的一些同仁,期望通过反思问题根源,呼吁人们(尤其是还准备逃票翻墙的人)切莫因小失大,被精致的利己主义心理吞噬。这类观点不知如何竟被蓄意引申或者误读,将抽象意义的“人命大于天”视为公理,演绎为就此可以否弃对规则意识的重视,进而将关于规则意识的讨论/争辩,简单划入“缺乏人道关怀”之列。这就需要再行几句解释(而非辩护),籍以申明一以贯之的基本立场:规则意识是更大的人道关怀


为避免讨论/争辩的跑题,我这里所谈的“规则”涉及以下层面:其一,它是指已获普遍认可和接纳的社会规则及/或市场规则,并非尽善尽美,需要不断完善。基于此,对其任何瑕疵的挑剔,都不仅是必要的,也是亟需的。其二,它跟政治层面的“体制”并无必然关联,亦非同一码事,冒犯这样的规则并不具备政治抗争的性质,而是对社会秩序/市场秩序的妨害。基于此,类似村上春树所言“永远站在鸡蛋这一边”的捍卫弱者进行政治抗争的道德立场,也不适用于这里的讨论。


人道关怀的同情心理,是人之为人的价值所在。我内心仍在善意揣度,即使是那些措辞激烈的“挺虎派”,面对老虎撕咬死者的惨烈场景,内心其实有不由自主的哀悯;而他们之所不寄予同情的,乃是这种以身犯险的行为。从他们措辞激烈的表述中,我们不难看到:他们非但不同情死者这种行为,也不会寄望人们同情他自己有朝一日以身犯险的行为。他们通过如此明确的激烈措辞,堵塞了自己以身犯险的退路。


对破坏规则而不幸罹难者的同情,这固然是一种人道主义;但这种人道主义,是碎片化的,是个体性的,归根结底是不具确定性和可靠性的。犹如在高速公路上逆行的快车,以身犯险而至车毁人亡,死者的惨状及遗属的悲恸,一如此动物园惨剧中的罹难情景,有其令人不免同情的哀矜。但这种同情如果因之而被引申,那么,站在不顾语境/不分是非的“人道关怀”制高点,挥舞道德的大棒来呵斥“切莫逆行”的告诫,这究竟会造成什么样的后果呢?想必是以身犯险的胆气更大,逆行有理得更要逆天了吧。


在我看来,呼吁规则意识在本质上就是人道关怀:人们通过遵守规则,小而言之,藉此获得一己之自由与生命,大而言之,藉此构建社会之自由与秩序。对已获社会普遍接纳的规则的冒犯与败坏,既是对一己的不负责任,更是对公共的不负责任。致力于维护所有人之自由与秩序的规则,其公共性质决定了它们在普遍意义上的普遍适用;换言之,规则对所有人秉持同等重要的人道关怀,即使它不是明码标价“人道主义”字样,其内核归根结底是人道主义的价值。


因此,当面临任何一宗以身犯险的惨剧个案时,我们仍应秉持起码的逻辑思维,区分对于肉身遭遇的同情和对于犯险行为的批判。所谓“人命大于天”,不仅适用于此时此地的这一个,也适用于彼时彼地的所有人。在“这一个”中混淆了同情与批判,你如何确保以同一的逻辑来处理潜在的“所有人”?以不顾语境、不分是非的“人道关怀”,来悲悼随意逆行的罹难者,来呵斥“切莫逆行”的告诫者,仿佛此时此刻呼吁规则意识都是冷血的声音,由此混淆的逻辑而拥有所谓人道关怀的道德优越感,就不仅是丧失判断力的脆弱情调,更是对人道关怀的真正伤害。


古希腊思想家亚里士多德说:“公民们都应遵守城邦所定的生活规则,让各人的行为有所约束,法律不应该被看作(和自由相对的)奴役,法律毋宁是拯救。”这段饱含智慧的至理名言,应是值得我们牢记和践行的。由此引申而来的一个判断便是,规则意识是更大的人道关怀,因为它不是在奴役、而是在拯救我们每一个人,避免自己坠入以身犯险的困境,也避免他人坠入以身犯险的困境。

责任编辑:法政边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