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连续剧《乡村爱情》法律故事之四 故事情节:原象牙山村书记王长贵几经周折终于调到镇政府水利站任站长,他也脱胎换骨地成为一名基层的公务员。象牙山村村支书由原来的徐会计接替。镇上的一个发廊女老板苏玉红,是一个未婚女青年,她谈了一个朋友小梁。王长贵由于经常到该发廊理发,也就熟悉了苏玉红。引起了小梁“吃醋”,同时也引起了王长贵的再婚妻子,象牙山村“大脚超市”的老板谢大脚的“醋坛子”。苏玉红的对象小梁及王长贵的妻子谢大脚经常到镇政府找王长贵吵闹,这样传到镇长齐三太那里,他多次找王长贵谈话。外面的风言风语,使得王长贵是“黄泥巴掉到裤裆里不是屎也是屎”。齐三太代表镇政府,撤了王长贵水利站长的职务。王长贵回到象牙山村,村党支部书记已经由徐会计任职,自然也就没有他的戏了。他不得不外出到建筑工地当搬运工。 问题:镇政府对王长贵的处理是否正确? 笔者认为: 依照我国有关公务员处理的规定,在调查王长贵“作风”问题的期间,暂停他水利站长职务是正确的。但王长贵应该有相应的基层公务员职务,并有工资收入。因为镇政府是撤掉水利站长职务,不是“开除”处分。所以,镇长齐三太代表镇政府责令王长贵回到象牙山村“反思”的决定是错误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