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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公款炒期货荆门一客户经理挪用资金被判刑

来源:东宝区检察院 作者:东宝区检察院 人气: 发布时间:2017-03-17
摘要:微案说法 挪用公款炒期货荆门一客户经理挪用资金被判刑 客户经理潘某为了发财走“捷径”,挪用公司600多万元用于网上炒白银、原油期货,给公司造成巨额损失。最后,经东宝区人民检察院公诉,潘某因挪用资金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零6个月。 2015年2月12日,潘某
微案说法 挪用公款炒期货荆门一客户经理挪用资金被判刑 客户经理潘某为了发财走“捷径”,挪用公司600多万元用于网上炒白银、原油期货,给公司造成巨额损失。最后,经东宝区人民检察院公诉,潘某因挪用资金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零6个月。 2015年2月12日,潘某在任某石油天然气公司客户经理期间,利用其代表公司从事成品油批发业务的职务便利,以低价为客户开油为诱饵,违规收取客户购油款,采取开油后互相提油的方式,先后从中截留购油款共计635.5万元用于网上炒白银、原油期货。 当客户要求提油时,潘某又将部分已开票未提取客户的柴油挪给被其截留货款的客户。截至2015年12月,潘某共造成公司客户损失321.9万元。 事后,潘某于2015年12月14日和2016年1月11日分别退还客户1万元,余款319.9万元无法归还。2016年3月4日,潘某主动投案。检察官认为,主办此案的检察官认为,潘某挪用单位资金进行营利活动,且数额巨大,造成损失无法全部归还,其行为已构成挪用资金罪。鉴于案发后,潘某主动投案,法院遂从轻判处其有期徒刑4年零6个月,并对其造成的经济损失319.9万元继续追缴。
责任编辑:东宝区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