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河说股权与投资6
来源:张长河律师的博客 作者:张长河律师的博客 人气: 发布时间:2017-03-17
摘要:股权设计与投资 股权 设计 投资 控制权 最近有一李姓朋友咨询我这么一案例:李说,自己自从开公司以来,有一员工一直跟着自己,忠心耿耿、任劳任怨,不仅如此,还很有能力,业绩做得非常出色,每年考核在公司员工中都名列第一,公司给予其比较高的回报。李老
|
股权设计与投资 股权 设计 投资 控制权 最近有一李姓朋友咨询我这么一案例:李说,自己自从开公司以来,有一员工一直跟着自己,忠心耿耿、任劳任怨,不仅如此,还很有能力,业绩做得非常出色,每年考核在公司员工中都名列第一,公司给予其比较高的回报。李老板还说,有一天自己感觉即使给这名员工再高的待遇,仍不足以弥补该员工的努力和对公司的贡献,于是毫不思索的对其说,公司出钱帮其再注册一公司,业务范围和自己的公司一样,员工占股60%,李老板和另一个股东占股40%。李老板的问题:该新注册公司股比对自己是否有利?我当时问李老板这么几个问题:这个公司以后你还想掌控吗,他说当然;又问他,你这个员工出资吗,他说出资。我说,既然你想掌控公司,那这样的股比显然不合适。他说,他想既能掌控公司又能让该员工有施展才华的空间,当然也能挣到钱,我当时说,这是一个非常专业的问题,由法律专业人士出具一份详细的设计方案就能满足你的看似两难的问题。 简单评析: 其实,日常生活中像李老板遇到的这种问题比较普遍,不可否认他是一个开明的老板,他不想做“武大郎”。他想做“刘邦”,让每一位员工人尽其才,不埋没他们。但是,有时候事情的发展往往偏离人们的初衷,像李老板那样的股比划分,最后可能是为别人做“嫁衣”,或者说假以时日,给自己树立了又一个强敌,我给他的建议是让他的员工“少占股,多分红”,也就是公司法上的“同股不同权”,可以让他的员工占股20%-30%,但是分红完全可以高于他的持股比例。这样既解决了人尽其才问题,满足其成就感、荣誉感,又牢牢的把控公司,不致使公司最后姓别人的“姓”,辛辛苦苦养大的孩子叫人家“爹”。皆大欢喜,老王卖瓜了,呵呵。 公司股权之争,这是永恒的话题,如何控制公司股权,精彩下期再叙。转发请关注二维码,否则侵权。张长河律师,北京市盈科(济南)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山东省政府法制学会会员,民革党员,泰安仲裁委仲裁员,聊城仲裁委仲裁员。主要执业领域:长期专注于股权设计和投资,以精湛的法律服务技巧和对客户高度负责的精神赢得了广大客户的信赖和尊重。 电话:18653130527 邮箱:412176195@qq.com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2000号舜泰广场8号楼东上20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