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天价
来源:静法允公惟其允公,才能高瞻远瞩 作者:静法允公惟其允公,才 人气: 发布时间:2017-03-17
摘要:法静亦水 没有最高,只有更高 中国“天价”比比皆是 情人节,情侣、夫妻之间,少不了要送玫瑰花作为礼物。可谁能想到,刚刚过去的这个情人节,寻常可见的玫瑰花,却被炒出了“天价”——据媒体报道,在一些地方,某名牌品种的玫瑰花,一枝的零售价就接近百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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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静亦水 没有最高,只有更高 中国“天价”比比皆是 情人节,情侣、夫妻之间,少不了要送玫瑰花作为礼物。可谁能想到,刚刚过去的这个情人节,寻常可见的玫瑰花,却被炒出了“天价”——据媒体报道,在一些地方,某名牌品种的玫瑰花,一枝的零售价就接近百元,一束玫瑰花竟要价几千元! 个别品种的商品在热销的节骨眼上卖出高价甚或“天价”,或并不值得大惊小怪。然而,当今,在社会生活中,“天价”比比皆是,随处可见。任何一种商品、任何一种服务,都可以被弄成“天价”,这就值得思忖了。 近年来,“天价”事件层出不穷。譬如,近400元一斤的“天价鱼”、368元一盘的“天价豆腐”,近10元钱一个的杏干、100元一碗的砂锅白粥……酒有“天价”、烟有“天价”,春有“天价茶叶”,夏卖“天价粽子”,秋现“天价螃蟹”“天价月饼”……诸如此类,不一而足。 “天价”不仅存在于消费领域,也并非只是一些小商铺、小店主之所为,在公共服务领域,“天价”同样屡见不鲜。除上述例举的“天价鉴定费”外,一些旅游景点愈演愈烈的“天价门票”以及10余公里就能开价万余元的“天价拖车费”,亦广受诟病。而“天价医疗费”,可以说已到了人神共愤的地步——患者住院两个月,竟要付出140万元,且最终并未能挽救患者的生命。至于60万元一平方米的“天价学区房”,更是给“天价”添加了势不可当的注脚——所谓“天价”,没有最高,只有更高;只有想不到,没有做不到。 更令人担忧的是,如今,在一些地方,“天价”大有成为普遍的社会风习之势。譬如,动辄索要十几万元、几十万元的“天价彩礼”;人际交往、人情往来,处处离不开钱,红包、份子钱同样朝着“天价”的方向迈进。 从以上例举,我们不难发现“天价”的清晰脉络:先有公共服务领域中,掌握这样那样权力的机构屡屡祭出各种“天价”。再就是一些商家店铺,在经营中尤其是在旅游旺季推出昧心宰客的“天价”。 结果便是,淳朴而令人称道的民风民俗、人情往来,良好的社会风习以及隐含于人们内心的情感互动、交流,皆被物欲所侵染。“天价”之下的社会生活与商业往来,充满了陷阱与圈套,令人防不胜防。浮躁与喧嚣,由于“天价”的推波助澜而更其严重。 “天价鉴定费”也好,“天价拖车费”“天价医疗费”也罢,可以说,都已背离了公共服务的属性。一些具有垄断性质的公共服务机构,不是用手中的权力服务公众、奉献社会,而是想方设法让权力变现;为了规范社会秩序而被赋予的公共服务职权,成了漫天要价的优势条件,且欲壑难填,狮子大张口,一张口就是“天价”。 这样的“天价”服务,无不有乘人之危、落井下石之嫌。不是吗?民众无助与危难之际,不是适时伸出援手,行使公共服务职能,而是奉行“此山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要想此路过,留下买路钱”,这和打劫,又有什么区别? 有关方面在此应下大力气,想办法彻底杜绝公共服务机构的“天价”服务。公共服务不是纯粹的商业行为,就应该“亏本赚吆喝”,赚钱的念头不足取,“天价”更没有道理。否则,这种反面示范效应,势必造成“天价”思维及行为在社会上弥散,造成更大的消极影响。 事实证明,一起起由商家店铺制造的“天价”事件,每每对当地的声誉造成极大的损害,严重影响当地的旅游发展。“天价”事件被媒体曝光后的放大效应,会令一个地方被长久贴上特定的标签,很难再赢得人们的信任。对此,有关方面不可不察。 “天价”一锤子买卖,貌似砸了别人,其实砸的是自己。商家店铺切记,诚信经营、童叟无欺方能通达四方,细水长流、薄利多销方能迎来八方客。 一直以来,我们都崇信“一分耕耘,一分收获”,恪守“君子爱财,取之以道”,倡导公平公正、勤劳致富。“天价”颠覆了这些常识与常理,令传统道德与现代文明蒙羞。“天价”与社会生活中的拜金主义以及社会秩序的混乱互为因果,助长了一夜暴富、巧取豪夺以及摆阔炫富等不良风习,最终毁损的是公序良俗以及世道人心。 实则,“天价”不仅不应该存在,甚或“天价”这个语汇,都应引起人们足够的警觉——其理应为公众及社会所不齿,理应被视为过街老鼠,人人喊打。 或许,“天价”被逐出社会生活之日,方为社会风习拨云见日之时。欢迎关注“祝振强”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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