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命年霾都纪实
来源:王锦奇 作者:王锦奇 人气: 发布时间:2017-03-17
摘要:本命年霾都纪实2017-01-28 01:04:32栏目:社会1 0 0 一晃,我就要过了第四个本命年了!在汉族传统习俗中,本命年常常被认为是一个不吉利的年份。“本命年犯太岁,太岁当头坐,无喜必有祸”。在我自嘲的雾霾共和国首都,本命年的祸自然也从雾霾开始。 死亡—
本命年霾都纪实2017-01-28 01:04:32栏目:社会1 0 0 一晃,我就要过了第四个本命年了!在汉族传统习俗中,本命年常常被认为是一个不吉利的年份。“本命年犯太岁,太岁当头坐,无喜必有祸”。在我自嘲的雾霾共和国首都,本命年的祸自然也从雾霾开始。 死亡—— 父亲的去世 2015年12月20日起,雾霾一日重于一日,体弱多病已到84高龄的父亲因无力抵抗雾霾,肺部感染住院了,因为常住院,就安排在县医院治疗,但圣诞节晚上,父亲昏迷不得不转到省二院治疗,一到省二院,医生就判断出父亲是因为肺功能差,无法呼吸所致,马上上了呼吸机,经过抢救,父亲有了意识,但呼吸机不能摘,又下了食管,因肺部积水,又下了胸腔导管。父亲清醒后就一直写字与我们交流,要求回家。但在2016年元旦中午一点多,因抢救无效去世。父亲刚刚去世,我还不太悲伤,觉得他终于解脱了,孝敬的哥哥也解脱了。但父亲去世后,一直放不下他,不得不搜集记忆写下了《祭父文》,然后又去了一趟日本旅游,但一向乐观的我却变得悲观,糟心事一件接一件。在父亲去世一百天时,我们在坟上收到了表哥的电话,比父亲大一岁的姑姑,父亲的姐姐也去世。 死亡之二:同事周涛 按照风俗,父亲及姑姑去世都是八十高龄以后,属于喜丧。1977年出生,1999年就开始共事的周涛突然去世,感觉不可思议。6月17日早晨同事封律师电话告诉我,他在医院,周涛去世了。我当时就瘫痪在马桶上,拒绝去医院,不敢去见他。在震惊和悲痛里,写下了《忆周涛,怜同行》。因他的父母健在,第二天就把他火化,下葬。在殡仪馆见到了律师处副处长,我说是否在短信里通知一下全体律师,一来表示哀悼,二来提醒保重身体。结果他说:太多了,不能发!律师,是何等悲惨的职业! 吊唁,再吊唁 7月19日,天降大雨,大我十三岁的特好的老兄来电,其父去世,虽然九十六岁高龄,但毕竟令人悲痛,冒着大雨回老家吊唁。此次大雨来的太凶猛,滹沱河发大水,冶河发大水,全省多地发生洪灾,几十甚至上百人死亡。 因为这次大雨,冲毁了供水设施,霾都居然停水十几天。天气炎热,水却停了。但霾都的百姓却井然有序,不抱怨,只调侃。 刚刚水正常了,同龄的本家叔叔来电,刚七十多岁的三奶奶,旅游归来突发病不治,去世。 后来,又是师兄的母亲去世,极要好同班同学的父亲去世。 也许是到了这个年龄,长辈也开始一个个离去,不断的吊唁,不断思考人生的意义。 对诉讼的新感受 虚假诉讼,借给朋友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公司钱,帮他们度过难关,本来都是好事,还不了钱,就拍卖资产偿还,天经地义的事。偏偏在执行时,发现债务人为了阻碍执行,虚造债务,通过法院调解制造虚假案件,千方百计阻碍法院执行。不得不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提起撤销之诉过程中,发现债务人为造假费尽心机。本以为可以顺利揭穿假案。但难上加难。 师兄收购了南方的公司,想在哪大干一场,原公司的一人长期不上班,无奈就按照有关规定,解除了与他签订三年期的劳动合同。后来公司注销。但在公司注销近半年后,该人先是以被注销公司的股东为被申请人提起劳动仲裁,被劳动仲裁委以超过时效为由驳回。后又诉至法院。我们认为公司注销后,应当以清算组为被告,后提出管辖异议,被驳回,上诉后维持。经开庭,原告坚持说自己上班,但不能称述自己的劳动内容。我们认为事实很清楚,法律关系也简单。但法院却全部支持原告的诉求,判决师兄的公司支付其三十年的劳动补偿,支付工资等。 朋友的公司自己出钱用当地公司在某市中心买了一块地,自己无心开发就转让给经人介绍的两人,约定用开发的,挂在某公司的房产支付股权转让款。若逾期不能开发,则将公司再交回。六年后,接受公司的两人既不能按期限开发,也不交回公司。不得不诉至法院。本以为可顺利调解或胜诉,但终审判决却是两人还款,而朋友出钱借名的公司不担责任。朋友的钱就成了水中月!法院彻底为受让人逃避债务做了背书! 虚假诉讼,帮助人抢劫;帮助人逃避债务也是法院的功能,突然觉得自己好幼稚!诉讼本身在中国就是利益分配,怎么让法官把利益分配给自己,真是大学问,做了二十年律师的我真惭愧,才明白这道理! 贾敬龙与聂树斌一次次让霾都受到关注 聂树斌1996年因强奸杀人被执行死刑,2005年王书金自认杀死被害人,引起聂母申诉,轰动全国,2016年,案子从河北高院转到山东高院复查,又转到最高法院巡回法庭审理,12月2日最高法院宣判聂树斌无罪。正好在宣判前几天认识了聂母代理人李树亭律师,他的敬业精神真让人感动。而在宣判后又认识了王少光律师。两位律师的观点争锋相对,前者认为最高法院作的非常好,判决无罪结果正确。后者认为聂树斌一审认罪,二审要求从轻,其当时的辩护律师对他的杀人事实没有提出异议,当时的判决正确,绝对不应当改判聂树斌无罪。 2015年,我有感于聂案的是是非非,写下了《历史地看聂树斌案》,认为按照现在证据标准看过去的案件,肯定聂案是错案,着眼于未来,应当纠正,但不应当追责。结果也正符合我的判断。但此案引起的争议并未终结。 村民贾敬龙大年初一用自制射钉枪打死本村支部书记,到底贾敬龙该不该判死刑,法律界争议很大,但霾都中院,省高院均判处死刑,最高法院复核同意执行死刑。法律界及社会舆论炸开了锅,多数呼吁刀下留人,我思考后写下了《贾敬龙让我想起了宪法》,认为宪法中关于土地公有,公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合法私有财产不受侵犯的规定是贾敬龙案的发生根源。贾敬龙以个人对抗组织,以下犯上,涉抢故意杀人,按照刑法规定,判处死刑并不为过。但刀下留人更能体现法律的博爱本质。但贾敬龙最终被执行死刑。 混沌治理雾霾 还未到供暖,霾都就严重污染,所以市领导在十一月中旬,下了死命令:所有工业企业停产,工地停工,市区单双号限行。措施可谓严厉,但污染指数屡屡爆表,甚至在十一月底达到1100多。11月31日夜十一点半,市教委紧急通知,全市中小学停课。孩子已睡。 第二天一早,孩子喊我起床,我告诉孩子不用上学。但拉开窗帘一看:月朗星稀!再一看微信,市教委凌晨3点半通知,继续上课,但不得户外活动。 孩子又起来去上学,天气出奇的好。孩子们想出来活动,但老师坚决不允许,说是执行上边的命令!孩子又说服老师,老师还是不允许,给孩子们说,你们找校长去,孩子们是不敢找校长的,只好憋在屋里! 晴朗的天,温暖的太阳也不能让老师改变上边的决定,服从是他们的天职!咱教育的核心就是服从。 因为这次乌龙事件,雾霾再来时,再重的污染也不敢通知听课了。直到后来,京津的全部停课,指数又达到一千多,教育局终于通知停课。但好像霾都的停课通知吓走了雾霾,第二天天气又是出奇的好,孩子们只好在家享受了! 见到同学,他是大公司的总裁,其公司有日本、法国共百分之四十股份,公司设备先进,全是用电和天然气做能源,没有污染,刚接了国外的订单,就让停工,到处找人也不让开工,两个月损失几千万元。他很无奈。领导说停工有法律依据,但不知依据什么法,那一条。 好多民工干了快一年了,快该拿工资了,工厂停工了,老板亏损,工资也发不出了!关键是雾霾并不见明显好转。 混沌思维产生雾霾,科研证明雾霾影响人的思维,在雾霾里,在混沌里度过了本命年。经济学家说经济下行,要挺过两年,就可以了。倒亏11月8日到12日去了一趟韩国,回来我的抑郁期基本过了。 无论如何,大家要幽默的活下去,在咱国,活着是一个值得骄傲,需要不断奋斗的伟大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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