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室动态 山东省东营市河口区人民检察院时间:2016-11-24 15:03:00 办案送锦旗关注民生 简介:在渤海之滨,黄河尾闾,祖国最年轻的土地上,有这样一个团结向上、奋发作为的集体--山东省东营市河口区人民检察院。 近年来,河口区人民检察院在上级检察机关和区委的正确领导下,以检察业务为中心,不断强化法律监督,各项工作得到了各级领导的充分肯定和群众的一致好评,先后荣获全国先进检察院,两次被表彰为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控申接待室被授予“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示范窗口”、驻所检察室两次被授予“全国检察机关派驻监管场所示范检察室”荣誉称号,市委、市院、区委先后向区院学习的决定。 河口区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坚持司法为民宗旨,认真履行检察职责,用心服务大局,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立足职能 服务发展 近年来,山东省东营市河口区人民检察院在上级检察机关和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人民满意”为工作标准,自觉将检察工作融入到全局工作之中,按照基层建设纲要抓班子带队伍,抓业务创一流,从严治检,创新发展,建设人民群众满意的高素质队伍,打造人民群众满意的检察业绩,赢得了上级领导的肯定和人民群众的好评。先后两次被表彰为“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驻所检察室连续两届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派驻监管场所示范检察室”,被授予“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示范窗口”、“全国五四红旗团支部”等荣誉称号。检察长受到了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申长友的亲切接见,市委、市院、区委先后作出了向区院学习的决定。 一、围绕中心,创先争优,创造人民满意的检察业绩 (一)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为检察工作的首要任务,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2012年以来,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捕案件560件886人,批捕512件807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1227件1955人,提起公诉1142件1807人。从快批捕建市以来最大贩卖毒品案,办理了全市首起犯罪集团破坏油田输油设备案件,起诉了薄某某、蔡某某等13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有力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增强了人民群众安全感。 (二)坚决查办职务犯罪,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立查各类职务犯罪案件79件86人。其中,贪污贿赂案件56件60人,渎职侵权案件23件26人,提起公诉45件51人(含积存),已判决36件43人,判处10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8人。立足群众关心的热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突出打击效果。针对群众普遍反映的看病贵、看病难问题,立查医疗卫生系统职务犯罪窝串案4件8人,严厉打击医疗系统商业贿赂犯罪行为,规范了医疗卫生管理秩序,《检察日报》、正义网、省检察院宣传报道了这一惠及民生的做法。立查涉农职务犯罪案件16件16人,严厉打击了收受贿赂,套取惠农补贴,侵犯群众合法权益的犯罪行为。有力打击了职务犯罪行为,维护了群众切身利益,营造了廉洁的政务环境。 (三)坚持强化诉讼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一是不断深化刑事诉讼监督。针对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等问题,监督立案45件70人,监督撤案134件;纠正漏捕74人;追诉漏犯68人。提起抗诉案件5件,改判5件,抗诉的李某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改判为盗窃罪,刑期由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改判为四年。二是大力增强民行抗诉改判的效果。办理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案件225件,其中发出再审检察建议7件,法院再审后改判3件,维护了司法公正。深入开展虚假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办理虚假诉讼案件3件,办理的朱某某申请监督案经再审后获改判。三是强化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加强对监管行为的日常监督,开展安全防范检察520余次,联合安全防范检察70余次,消除安全隐患21起,提出书面纠正违法45件,切实维护监管秩序和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 (四)深化工作机制创新,积极维护群众利益。一是建立“黄河驿站”。依托现代信息技术,把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社区矫正等非羁押刑事执行对象纳入统一的智能平台,为其佩戴具有监督定位及轨迹查询功能的智能手表,通过法律教育、技能培训、就业安置、特殊关爱等“四个基地”和社会志愿者队伍进行帮教。有效降低了逮捕强制措施的适用率和审前羁押率,改变了“一捕了之”、“一押到底”的非理性司法状况,大大节约了司法资源和羁押成本。该做法获山东省检察机关创新成果一等奖,并在全国检察机关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研讨会上作典型发言,山东省院、东营市委分别召开现场会予以推广。二是探索建立认罪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工作中,将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嫌疑人认罪的案件,分流进入简案组,快速办理。与公安、法院协调配合,建立统一受理、打包起诉、集中开庭、快速判决的“绿色快车道”,案件审结率同比上升了15%,提高了效率,节省了人力,省检察院转发全省检察机关学习借鉴。三是运用物联网技术,强化涉案财物有效管理。将所有涉案财物密封后粘贴电子标签,利用物联网技术进行智能化、规范化同步监管。每次接触涉案物品都自动进行高频拍照、过程记录,轨迹一目了然。并能对涉案物品处置自动预警,有效防止了处理滞后、物品丢失、违规处置等情况发生。多年来,无一案件当事人对涉案物品管理、处置提出异议。 二、立足职能,延伸服务,树立人民满意的检察形象 (一)坚持监督与服务并进,营造基层治理法治化环境。依托派驻仙河检察室,有效下沉检力,通过列席乡镇党委会议、为小微企业提供法律服务等措施,积极为基层发展献计出力。建立涵盖惠农资金、社会治安等数据的检察室“信息超市”,实现对辖区行政执法信息全覆盖和执法活动的有效监督。2013年以来,接待群众信访201件,开展下访巡访407次,参与化解社会矛盾86次,纠正行政违法10次,审查起诉轻微刑事案件16件。被评为首批“全省优秀派驻基层检察室”。 (二)坚持惩治与预防并举,营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注重犯罪预防,实行检察官联系大项目制度,避免建设资金流失风险,保障了政府投资安全;探索建立以信息搜集研判、检察建议跟踪、长期督导整改为主要内容的“护卫舰”工作模式,有效促进发案单位堵塞漏洞、规范管理。2009年查办区人防系统滥用职权、贪污窝案,区院多年回访监督,促进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征收额大幅增长,从以往每年40万元左右升至2014年的4000万元。该做法被高检院《职务犯罪预防指引》转发。 (三)坚持维稳与维权并重,营造安定有序的社会环境。针对辖区内油田、地方公安机关案件信息不畅通等情况,建立刑事涉案人员监督管理平台,及时向公安机关提供涉案人员信息,依法追诉漏犯,严厉打击涉油犯罪,切实维护了油区秩序。严格落实检察长接待日等制度,强化领导包案和部门协作,协同推进解决。建立“律师服务室”,聘请7名律师轮流值班,参与化解矛盾纠纷和代理信访案件。始终保持涉检进京零上访,控申接待室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示范窗口”。 三、以人为本,从严治检,建设人民满意的检察队伍 (一)实行人才兴检,提升队伍专业素质。采用请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干警到北京大学、中山大学、四川大学等高校学习,为干警学习搭建平台,培养干警学习自觉性。积极运用“互联网+检察”思维,搭建网上教育平台,购进知网数据库,进行法律知识月考,开展精品案件、精品法律文书评比。2012年以来,获得区级以上荣誉73项,有148人次受到党委、政府及上级检察机关的表彰,队伍素质显著提升。 (二)加强作风建设,树立廉洁从检观念。不断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开展“作风建设年”等活动,落实“廉政纪律教育日”、“廉政勤政自省日”等制度,提高干警廉洁从检意识。自主研发廉洁事项报告系统,确定房产、婚丧嫁娶等29个节点作为报告事项,一经录入,系统自动弹出相关纪律规定予以警示提醒,纪检部门可跟进监督,强化了干警八小时之外监督,防止了违法违纪情况发生。打造“十廉工程”,确保队伍健康发展,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满意度逐年上升。 (三)坚持文化育检,强化队伍凝聚力。充分发挥检察文化引导凝聚作用,以文化建设引领队伍发展,打造“守正明察”文化品牌。将现代司法理念与传统国学教育融汇结合,弘扬“忠”、“孝”、“仁”、“义”等传统价值观,涵养正气,提高干警道德修为,牢固树立检察职业道德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自主创办《知行》杂志,用健康向上的文化作品引导干警,潜移默化中提高干警素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