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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检察院建成三个派驻基层中心检察室和15个镇街检务联络室

来源:网上警示教育基地 作者:网上警示教育基地 人气: 发布时间:2017-03-17
摘要:检察室动态 首页专题库2016年201611群众最满意的基层检察院评选候选名单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检察院时间:2016-11-24 15:28:00 建成中西部首个“检察简史展览馆” 开展忠诚教育活动 守望正义 凝聚民心 2012年以来,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检察院坚决贯彻最高人民检察院、
检察室动态 首页>>专题库>>2016年>>201611>>群众最满意的基层检察院评选>>候选名单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检察院时间:2016-11-24 15:28:00      建成中西部首个“检察简史展览馆”  开展忠诚教育活动  守望正义 凝聚民心   2012年以来,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检察院坚决贯彻最高人民检察院、重庆市人民检察院和中共长寿区委的部署,紧紧围绕“廉洁从检树形象,坚定信念争一流”的奋斗目标,出台《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群众工作的二十条意见》,着力打造“队伍素质精良、检察业绩优异、党委政府满意、群众广泛认可”的先进基层检察院,先后获得“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重庆市先进基层党组织”、“重庆市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示范点”、“重庆市文化建设示范院”等殊荣。  一、锤炼队伍让群众宽心  把队伍建设作为根本,坚持不懈加强教育、管理、监督,努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队伍。在全市检察系统领导班子测评中连续四年得分都在99分以上,在全市政法队伍满意度测评中连续四年上升。  (一)以坚定的信念为保障。院党组坚持民主决策,严肃政治规矩,连续四年被区委评为“先进领导集体”;加强理想信念教育,认真开展各类教育活动和专项行动,被区委确定为“群众路线”、“三严三实”、“两学一做”教育示范点;加强纪律作风建设,成立检务督察委员会,严格执纪问责,2人被免去中干职务、1人被调离,“庸懒散推”等不良现象得到有效整治。  (二)以优秀的队伍为根本。抓干警能力提升,组织读书月、辩论赛等活动,开展教育培训2236人次,邀请樊崇义等16名知名专家来院授课,支持17人攻读在职法律硕士和博士学位,10人获省市级检察业务标兵、十佳检察官,9人入选全国、全市检察人才库。抓干部政策落实,以实绩为导向,统筹晋升科级以上职务职级88人次,努力为干警搭建干事创业平台。抓专业人才引进,面向全国遴选、商调、公招各类人才46人,其中11人曾获省部级以上表彰,队伍梯次结构优化、学历层次提高,形成人人“想干事、愿干事、能干事”的生动局面。  (三)以向上的文化为引领。建设中西部首个检察简史展览馆,以史为镜鉴,强化干警的职业认同感、归属感和自豪感,被评为“重庆市科普基地”、“重庆市干部教育培训现场教学基地”。传承南泥湾战天斗地的创业精神,借用《南泥湾》曲调创作《长寿检察之歌》,把“忠诚、公正、清廉、文明”的检察职业精神融入干警血脉,激发干事创业热情。以真实案件为原型,自编自导自演廉政微电影《等待》、《兄弟》,《等待》获重庆市廉政公益微视频(电影)创作评选活动一等奖。  二、规范司法让群众放心  按照最高检司法规范化总体要求,规范司法场所,健全制度规范,自觉接受监督,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在全市检察系统司法规范化检查中连续两年名列前茅。近1000名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先后来院调研视察,对司法规范化建设给予了充分肯定。  (一)规范司法场所。以办公楼整体搬迁为契机,科学规划“两房”,建成高清同步录音录像、全程远程监控的标准化办案区及侦查指挥中心,设立信访接待、情绪疏导等于一体的规范化群众接待大厅,集案件受理、律师接待、阅卷等多功能的标准化案件管理中心,既方便群众表达诉求,又保障案件办理规范。  (二)健全制度规范。严格执行最高检和市院有关规范司法的规章制度,结合实际梳理规范制度文件10余个,使检察权运行更加科学有序。突出对案件受理移送、疑难案件集体讨论、领导干部插手干预案件办理等重点环节的“留痕化”管理,使责任有迹可循、事实有据可查。在全市首创检委会议事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首创检察机关派员现场监督公安机关执行职务犯罪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并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探索建立的社区矫正联席会议制度,被最高检监所厅转发推广。  (三)深化阳光检务。开展检察开放日、检察长接待日等活动,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监督。公开程序性信息、法律文书2500余份,年均公开率都在95%以上。出台人民监督员监督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案件工作办法,赋予人民监督员对职侦案件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强制措施的监督权,拓宽了群众有序参与和监督检察工作渠道。  三、服务发展让群众安心  抓住事关改革发展稳定、事关人民利益的重大问题,强化措施,全面履职,服务改革,保障民生。2012年以来,为国家和群众挽回经济损失1.3亿元。  (一)推动建设“好的干部队伍”,营造清正廉洁的政务环境。一手抓惩治,突出查办大案要案,紧盯民生领域的重点行业职务犯罪。查办案件108件137人,其中建委主任、国土局长、民政局长、镇党委书记等重要岗位“一把手”16人;查办涉案金额1000万元以上案件1件2人、100万元以上案件19件19人,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2500万元。一手抓预防,完善“党校、检察室、警示教育基地”三位一体大预防格局,开展专题讲座139场次,受教育干部8600余人次;建成国内首个反腐败教育与虚拟现实技术相结合的深度“体验式”警示教育基地,6万余名干部群众通过实地参观、VR体验、网络点播等方式接受教育。  (二)推动维护“好的市场秩序”,打造公平高效的发展环境。紧盯经济建设、创新驱动重点领域,审查起诉破坏市场经济犯罪123件156人;积极参与打击非法集资等整顿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协助党委政府为1660名群众追赃挽损1.01亿元,消除了金融领域不稳定因素;全市首创将行贿档案查询从招投标领域扩展到政府采购领域,共查询3621次,对被查询到具有行贿犯罪记录的5个单位、54人次进行了相应处理,最大限度维护公正有序市场秩序。  (三)推动形成“好的法治氛围”,构筑人人有责的宣传阵地。积极推进检察新闻发布常态化,依托新闻媒体发布各类检察工作信息300余条,开通“两微一端”与网友开展互动,推送信息108条。积极推进“法律六进”活动,在学校、社区、企业、机关开展各类法制专题课113场,受教育群众2.1万人次。  四、温暖民生让群众称心  坚持创新服务理念、创新服务机制、创新服务载体,不断拉近检民关系,深度融合检民感情。1名干警获评全国“六五”普法先进个人、1名干警获评“中国好人”,1个科室被评为重庆市检察机关“司法为民示范窗口”,1个科室被评为“重庆市巾帼文明岗”。  (一)创新服务理念。立足检察职能,制定实施《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群众工作的二十条意见》,向群众作出庄重承诺,并有针对性地调整服务重心强化执行,赢得群众的信任、理解与支持。长寿区委主要领导专门批示:“区检察院的‘二十条意见’很好,是真正回应群众意见的‘意见’。”  (二)创新服务机制。坚持批捕、起诉、监督、预防一体化方向,精准精细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与行知学校探索建立不起诉未成年人观护基地。创新亲情修复和心理矫正帮扶机制,通过释法说理、心理疏导等方式,修复案件当事人的家庭关系和心理伤害。被共青团中央命名为“全国青少年维权岗”。  (三)创新服务载体。创造性落实最高检和市院的决策部署,按照检察室建设“五化”要求,建成三个派驻基层中心检察室和15个镇街检务联络室,实行“定点+巡回”工作模式,构建点面结合、覆盖全区的基层检察工作网络,全面打通检民关系“最后一公里”。检察室先后组织辖区干部群众旁听庭审68次6500余人,开展法治宣传活动268次、专题讲座56次,提供法律咨询3.6万次,受理群众诉求988件,走访群众6000余次,化解矛盾348件,服务对象对检察室的平均满意度达到97.5%以上。  2012年以来,长寿区人民检察院在领导班子、队伍素质、检察业绩、基层基础、规范司法、检察文化等方面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办案力度不断加大,办案质量稳步提高,办案效率显著增强,司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得到持续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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